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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心得体会|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

发布时间:2021-10-25 11:28:11 | 浏览次数:

3篇《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好差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这本身就是基层探索实践的结果,尤其是在基层政务服务窗口部门,形成以企业和群众评判为导向的倒逼机制,有效提升了窗口效率,并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认可。要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首先就要强化民本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唯有在思想意识上有了改变与提升,才能让制度充满生机活力。  强化民本意识。无论是作为窗口行业,还是作为政务服务,作为党员干部都始终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群众有所呼,干部有所应。群众到窗口来办事,有时候因为一个印章或一纸证明,可能会往返跑几次,有时甚至会跑几天。作为政务服务部门和综合服务窗口的同志,就应该多一些反思,要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要站在群众的观点和立场来倒逼提升工作作风。无论是建立“好差评”制度,还是建立其他的考评制度,说到底都必须要牢固树立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必须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自己的工作的标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好差评”制度的本身还是为了促进政务服务和窗口部门的同志提供更好的服务,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及时转变原有的工作方式方法,要牢固树立一种服务意识。无论是就业服务,还是营商环境服务,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民生服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及党员干部都应该主动深入基层实际,及时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不能坐等口风,坐等群众上门。通过建立“好差评”制度,规范完善现场服务、网上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责任意识。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执行的关键在责任。建立“好差评”制度首先要明确责任要求和责任标准,要夯实与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强化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对于做得好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对于做得比较差的,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将政务服务情况、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政务服务竞争机制。

【篇二】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其明确指出要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政务服务部门作为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之间的一架桥梁,服务的质量,老百姓的满意程度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却一直缺乏一个可计量的标准,这次“好差评”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对政务服务部门的工作也会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一方面可以让企业和群众有地方发表意见,为政府服务提供反馈,另一方面也倒逼政府改善政务服务,把政府提出的各项服务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过去服务工作做得好的,及时奖励,可以做得更好;
服务工作做得差的,给予一定的压力,积极提升服务。

目前,已有部分地方率先开始了政务服务“好差评”。今年8月初,上海上线了“好差评”制度,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统统纳入评价范围。据介绍,“好差评”评价标准分五级,“一星”“二星”为差评,“三星”“四星”“五星”为好评。“好差评”制度将实现三个“全覆盖”:服务事项全覆盖,接入“一网通办”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
服务渠道全覆盖,包括线下实体窗口、线上“一网通办”PC端、“随申办”移动端APP等;
承办单位全覆盖,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和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均作为“好差评” 的评价对象。企业和群众都可以对政务服务打分并留言点评,便于政务服务部门及时发现并归纳政务服务的难点,倒逼政务服务部门更加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主动提供有温度、有速度的“好评”服务,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政务服务也实现从“以政府供给为导向”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的转变,实现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型升级。

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是一个过程,提高服务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但要真正的提高服务质量并不容易,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触及一些利益,因此这也将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各地可以参考上海的“好差评”制度,借鉴其成功经验,从而充分发挥“好差评”制度的作用。

政务服务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做不好是失职。推行“好差评”制度,把群众和企业满不满意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把少跑一趟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具体目标,必将带来政务服务的更好提升。

“好差评”制度使政务服务部门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是国家与社会之福,值得好评。

【篇三】 元旦前夕,为检查“好差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纠风办突击检查了某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发现“意见薄”上同一笔迹的“好评”意见连续6条,并有3处被撕毁的痕迹。经追查,6条“好评”均系工作人员伪造,3处被撕毁的缺页均是尖锐批评。

《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刚出台不久,就出现了“刷好评”“删差评”这种网络上屡见不鲜的弄虚作假行为,足见制度打中了“七寸”、卡住了要害。同时,也昭示作风建设要持之以恒、永不松劲。

揆诸现实,个别政务服务工作尚未完全做到履职尽责、以人为本;
没有把竭诚服务当成本职工作和行动常态。甚至有流于形式、做在表面的应付行为。除了政绩观、荣誉观移位、工作不实外,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一种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其服务行为不受约束和监督,全由服务单位“自导自演”“自说自话”。是故,为了所谓政绩、荣誉,就闹出了“刷好评”“删差评”等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

“好差评”制度定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它不但把政务服务行为纳入制度范畴来规范、约束,还将评判的“阅卷权”交由群众,以此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尽善尽美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因此,就得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容不得半点虚假。“刷好评”“删差评”的行为,不但违背了“好差评”制度建立的初衷,也折射出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警觉。

服务群众是个实打实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投机取巧;
群众评价是对工作的真实检验,刷不出、删不掉。其实,也根本就不需要去“刷”,去“删”。“删差评”“刷好评”也换不来群众的“真好评”。只有我们树牢了群众观念、筑牢了群众意识,把服务工作做实了、做深了、做细了、做活了、做到家了,群众就会给我们源自心底的好评。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在这杆“公平秤”前,差的好不了,好的差不了。靠弄虚作假“刷”,刷出的全是“假惺惺”;
靠弄虚作假“删”,删掉的都是“真民意”。一“删”一“刷”间,就破坏了制度、失去了信任、弄丢了民心。

“好差评”制度犹如套在政务服务部门头上的“紧箍咒“,持在群众手中的“照妖镜”、时刻将政务服务禁锢在制度的篱笆内、公置于群众的监督中;
时刻提醒、警醒政务服务部门转变作风、务实工作、提高质量、竭诚服务。如果群众观念不牢、宗旨意识不浓、服务工作没有做到家,搞出些“投机取巧”的“花架子”“表面文章”,就经不起制度和群众的检验,就会现出“妖”身,就会被群众以“差评”一票否决;
如果宗旨意识浓厚、人民情怀深厚,履职尽责、躬身服务,把工作做到了群众的心里,群众实实在在体会到服务的便捷和温暖,群众自然会竖起大拇指给出“好评”。

政务服务是直接服务群众、展现党员干部形象的“大窗口”,是体现党员干部群众路线、人民情怀、工作作风的“试金石”;
群众评价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公平秤”;
判定工作虚实、群众满意度的“风向标”。是故,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荣誉观,切实把“好差评”制度奉为法宝,把群众评价作为标杆,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职责,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效,真正把为民服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纠治“刷好评”“删差评”的错误行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根本性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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