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心得体会 >

【脱贫攻坚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7 11:36:57 | 浏览次数:

脱贫攻坚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项机制”和《x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2018年度县(区)脱贫攻坚年终考核工作,根据《x市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x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对7县(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汇总、评定等次、公布结果、兑现奖惩。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年终考核工作从2019年1月上旬开始,2月20日结束,分为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评定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考核准备阶段(2019年1月9日至26日),主要任务:
1.自查总结。在全市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知下发后,各县(区)对照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3000字以内本县(区)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对标自查报告。

2.数据报送。按照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于2019年1月26日前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县(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数据。法定数据由市统计局审核评估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业务培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年终考核组,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考核实施阶段(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5日),主要任务:
1.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提供7县(区)各100户贫困户样本信息,委托市电信公司随机抽取100户有效样本对每个县(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权汇总。

2.进行实地考核:根据各县(区)对标自查报告、职能部门报送的相关考核数据,下发考核预告,考核组进驻被考核县(区),进行现场实地考核。县(区)考核一般安排三天左右,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确定。现场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召开考核汇报会。参会范围包括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部分镇(办)主要负责人,部分 “两代表一委员”(10人)及贫困户代表(10人)。被考核县(区)主要领导根据市上下达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作对标报告。

(2)进行民主测评。对标报告结束后,组织进行县(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满意度测评。测评范围为县(区)参加考核汇报会的扶贫、农业、人社、移民、教育、卫计、林业、民政、残联、金融办、财政、部分镇(办)主要负责人、县(区)“两代表一委员及贫困户代表。

(3)实地走访调查。每个县(区)随机抽取3个镇(办)、2018年脱贫村、非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各一个,通过实地查看脱贫攻坚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并随机抽取15户脱贫户、15户非脱贫户(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应有一定比例)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准确率和驻村帮扶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加权汇总结果。根据问卷内容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听取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查验核实资料。查阅被考核县(区)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资金拨付、项目进度、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能够佐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档案。

(5)综合分析评价。考核组依据市考结果,对接重点指标省考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年终考核初步结果。

3.评定总结阶段(2019年2月16日至20日),主要任务:
(1)资料报送。2019年2月16日前,各考核组将考核评价结果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汇总。2019年2月20日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x市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逐一汇总被考核县(区)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成绩,并根据季度、半年、年终排名分别进行加减分,形成县(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同时,征求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组长、副组长及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绩效的评分意见,加权汇总并形成县(区)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最终成绩(其中县(区)年度考核 综合得分占最终成绩的90%,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成员单位评价打分各占县(区)最终成绩的5%),据此提出等次评定初步意见,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同时报送市考核办。

(3)结果运用。按照《x市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和x市“三项机制”相关规定,对县(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通报表彰,兑现考核奖惩。

三、评价标准 根据市考核办下达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年终主要对县(区)九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评价标准为:
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法定评估数据进行打分。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根据市扶贫局和县(区)政府签订《x市2018年脱贫责任书》中“八个一批”减贫任务及总体任务,通过查看相关资料验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查看县(区)贫困人口退出程序相关资料以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人口退出数据等进行综合评分。

3.贫困村减少计划完成率。通过查看县(区)贫困村退出程序相关资料和县(区)向市省上报的退出村文件等进行综合评分。

4.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根据省上第三方评估和反馈结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考核组入户调查和市上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打分,其中,省上认定结果占考核分值的60%,市考结果占40%。

5.脱贫工作群众满意度。根据省上第三方评估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市上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20%)、满意度测评(40%)、入户调查(20%)和市上第三方评估(20%)等结果进行综合折算打分。其中,省上认定结果占考核分值的60%,市考结果占40%。

6.移民搬迁任务完成情况。以市移民办提供的年度考核结果按相应权重折算打分。

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以上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根据省上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反馈结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查阅县(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打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照计划任务完成比例核算(低于60%不得分)。省上认定结果占考核分值的60%,市考结果占40%。

8.地方财政收入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达20%以上。根据省上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反馈结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查阅县(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打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照计划任务完成比例核算(低于60%不得分)。省上认定结果占考核分值的60%,市考结果占40%。

9.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成效。根据省上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反馈结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市级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打分,省上认定结果占考核分值的60%,市级考核结果占40%。

四、考核分组 年终考核共成立7个考核组,每组由6人组成,组长由市农业局、市移民办、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等“八个一批”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x调查队等单位业务副局长(副队长)担任,成员从组长单位、市脱贫办、各县(区)扶贫局、统计局抽选,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年终考核工作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督查考核部协调指导,市考核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抽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干部,组建过硬的考核组。被抽选的所有人员在考核期间一律与单位工作脱钩,排除干扰,全力投入考核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汇报工作实绩,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禁发生跑数字、拉关系、要分值的现象。各考核组以及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操作程序,遵守考核纪律,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严禁掺杂个人好恶和主观意志,严禁弄虚作假、篡改数据、泄露秘密和敷衍塞责,严禁打 “人情分”、“虚假分”,切实维护考核的严肃性、公正性。考核组下县(区)考核期间使用车辆,由各考核组组长单位统一安排,考核人员差旅费用按照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考核期间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考核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确保年终考核风清气正。

3.按期完成任务。各县(区)、各考核组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提高效率,按照考核的方法程序、质量要求、工作职责,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查验考核结果。各县(区)要按照考核要求,统一收集归类工作资料,形成对标工作汇报,以便于考核组查阅。各考核组考核结束后要形成××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综合报告,量化打分表由各考核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后按时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推荐访问: 脱贫 攻坚 实施方案 年终考核
本文标题:【脱贫攻坚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www.yzmjgc.com/xindetihui/2021/1027/14866.html

版权声明:
1.赢正文档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脱贫攻坚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版权所有:赢正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赢正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赢正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9088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