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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1 11:36:17 | 浏览次数:

2篇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XX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为全面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7、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是按照《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区环卫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区域环卫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职责人的管理职责,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二是以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契机,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包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明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的作业标准,划分环卫保洁网格,明确人员、设备配备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提升环卫服务外包区域的作业质量。四是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加大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同时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潜力。

  五、职责分工   1、城管局: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村道、社区街巷两侧,接管的老新村、小区范围内卫生死角的整治,清除乱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村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宅前屋后的日常保洁;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清除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和已完成整治的河道边坡、滩岸的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职责;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

  2、住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带、物业小区、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和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职责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和物业小区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河道滩岸的整治。

  3、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储待出让地块垃圾、杂草的清理。按标准设置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贴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4、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等处柴草、杂物、垃圾、杂草、种植棚架等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民宅翻建、维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除;负责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范围内宅前屋后乱堆放的清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建筑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的清理,对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的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河道漂浮物的打捞。

  5、其他部门:按照《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相关资料的整治和管理。

  六、时光安排   1、3月14日至5月31日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2、6月1日至6月30日巩固提高;   3、7月1日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大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整治任务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职责到人。要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长效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虞山镇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的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河道边坡、死河浜、断水浜、鱼塘等整治完毕后,由城管局验收后接管,结合新一轮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将卫生保洁、河道漂浮物打捞和边坡保洁等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XX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职责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务必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务必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职责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到达100%,持续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代替,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职责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用心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领悟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1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1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20日前启动,并构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职责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刻: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刻安排   从2012年X月1日开始至2013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刻、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职责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职责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职责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状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职责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职责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职责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职责。直接职责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职责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职责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状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职责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用心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发奋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职责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发奋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用心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状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礼貌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好处和主要资料、工作成效等,发奋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礼貌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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