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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 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01 11:43:25 | 浏览次数:

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洁净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进程,现就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组织管理长效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

重新调整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相应县领导担任组长,实行处级领导包联创卫工作责任制,负责分工内创卫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县直各机关单位要成立本单位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各机关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完成好创卫工作承担的任务及开展好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同时,要确定一名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调研和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确定一名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构建县、乡(县直单位)、村三级爱国卫生网络体系。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机关单位、乡镇政府要把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及创卫活动。

明确爱卫办工作职责: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我县的爱国卫生工作;
2、制定全县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组织、制定、实施全县除“四害”方案,检查、管理、规范全县除“四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对防治疾病、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突发事件和防范措施及应急对策;

4、规划、部署全县的健康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
增强人们的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文明城镇的建设;

5、规划、指导、协调农村牧区的改水改厕工作,做好“两管”“五改”工作(管水、管粪改水、改厕、改灶、改牲畜栏、改室内外环境);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建立完善档案。

爱卫办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9大项内容,继续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等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收集相关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并按年度分类整理归档。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健康教育、公共场所管理、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台账登记、留存建档的内容和标准,并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可靠、规范完整。

(四)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爱卫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要设立专门的爱国卫生工作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相关部门和尼尔基镇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对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把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三大人群,联合机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尼尔基镇社区党工委、教育局等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宣教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健康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县人民政府网、X新闻网、X电视台、X报社均要建立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开辟专刊、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公德意识教育,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质,营造全县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浓厚氛围。

(三)扩大宣传覆盖面。

继续利用大型公益广告牌、灯箱广告、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宣传栏、单位户外电子屏幕、公交车和出租车等宣传平台,张贴、悬挂各类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继续利用电话、手机彩铃等平台,教育引导市民保护环境、爱护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康教育长效机制 (一)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新闻媒体要大力开展卫生保健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卫生局及各乡镇、社区、卫生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健康教育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

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各类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二)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要加快组织培养社会化、社区化、专业化的健康教育队伍;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校、社区要有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三)积极推进健康教育向农村延伸。各乡镇要有健康教育宣传骨干,设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
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巡讲、健康体检等活动,切实增强农村居民健康意识。

(四)大力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深入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活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加大控烟力度,积极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商场等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医疗卫生单位要实施全面禁烟活动,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区域必须有明显的控烟标志,并有管理人员。工商部门要督促检查商品流通经营行业严格遵守广告法规定,保证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四、建立城市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制。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做好相关记录、图片收集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经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按规定设置监测点位,数据真实,资料齐全。

(二)加强区域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以整治商业噪声、娱乐噪声、建筑施工场地噪声为重点,综合治理居民区噪声污染源,依法查处商业宣传、娱乐音乐、夜间施工等噪声扰民行为,有效改善居住区声环境质量。

(三)加强水、空气环境质量建设。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口;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在一、二级保护区内无网箱养殖、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活动;
保护区设置警示宣传标志;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辖区内无劣V类水体,未划定功能的水体要无黑臭现象。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的比例≥80%以上;
按要求监测辖区内空气质量。

(四)加强工业污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加强城区烟尘排放日常的监督管理。坚持实行烟尘控制区制高点观察制度,要有相关资料。污水处理厂要有健全的运行记录和环境监测部门的月度监测资料和数据。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五)绿化美化城市环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城区内道路两侧树木的补植、养护及公共场所的绿地管理,完善城市绿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阳台绿化、门前绿化、单位绿化活动,组织实施园林化单位、花园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

五、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与管护。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城区内的环卫设施,积极想办法增添、改建城区内的公厕,所有公厕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示;
按照主要街道每5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的要求,增加一定数量的果皮箱;
积极探讨现有垃圾中转站的建设问题,改造现有垃圾清运车,做到全封闭式运输,提高城市机械化清扫率,加强污水处理厂与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与管理;
完善城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公共设施日常检查、监督和维护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严厉打击破坏、侵占环卫设施的行为;
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探讨实施亮化楼群集中控制系统的建设。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要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尼尔基镇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维修,确保路面平整、无坑凹;
道路两侧单位围墙完好、美观,无有碍观瞻的建筑物;
背街小巷要积极做好道路维修与建设;
城区排水管网设施完好,满足城市排水需要,排水畅通、及时,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
着力解决社区居民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问题;
做好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排水明沟的管护。新建成区要坚持环卫基础设施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三)健全完善环卫管理保洁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进一步完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洁制度,规范“分工管理、人定车巡、错时管理、专群结合”的运行机制,将现有保洁人力、物力进行合理划分,做到重点路段力量加强,一般路段全覆盖,明确保洁责任、保洁时间、保洁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评比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负责单位要制定本辖区内卫生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分工细致,管理到位,尼尔基镇城区内各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全天候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强力推进三大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即:“门前四包”责任制、路长责任制、冬季清雪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责任,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巡查,对拒不执行三项制度的单位由 县委、政府进行督办,对拒不执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的商户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四)进一步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对尼尔基镇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做进一步明确,分为五个管理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卫生管理全覆盖、无死角。第一管理区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内河道、堤坝、县政府指定的公共场地的环境卫生;
平房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居民区巷道的清扫保洁;
“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
公厕和环卫设施的日常管护。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卫生保洁压力较大,为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确保城镇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协调配合:1、社区党工委负责帮助执法局对临街居民户进行爱国卫生教育;
2、由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培训班,明确“门前四包”责任制;
3、住建局协助执法局管理居民楼住户乱扔垃圾的现象;
4、居民区小组长协助执法局管理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第二管理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负责楼房住宅小区内(含辖区内的商服区及巷道)环境卫生管理;
负责居民单体楼环境卫生管理;
建筑工地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第三管理区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县级道路、通乡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实施属地管理,交通局负责监督检查;
协调管理111国道的环境卫生。第四管理区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X工业园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第五管理区责任单位尼尔基镇政府,负责尼尔基镇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

(五)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收费、谁管理”的原则,对农贸市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归区、亮证亮照经营,积极治理出摊占道和场外交易;
制定和落实农贸市场内经营者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检查管理制度,各农贸市场要有专(兼)职市场卫生管理和专职保洁人员,确保市场内外卫生设施齐全,干净整洁;
每个摊位自备一个密闭式垃圾桶,垃圾及废弃物实行袋装化、桶装化、日产日清,见脏就扫;
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宰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要积极推进现有农贸市场的规划改造升级,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探索建立新的规范化农贸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六)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力度。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责任区分头负责,行业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 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片区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负责单位,要成立巡查队伍,划片包干、专人负责,做到日巡查、周汇总、月考评,确保尼尔基镇城区各责任片区保洁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配备具体工作人员,配合做好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商户进行处罚。要坚持“主要道路管严、背街小巷管活”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农副产品、食品摊点和早市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清理乱摆摊设点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加大商户牌匾整饰力度,严厉查处乱贴乱画和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现象。完善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工地的管理。在人员密集的市中心开展交通秩序“严管街”建设,提高交警出警率,治理整顿车辆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等问题,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乡镇村屯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步伐,配置医疗用房、设备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早日达到规定普及率。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普遍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三)深入开展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以乡镇为单位,以“五清五改”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村屯卫生整治活动,做到村容整洁。村内主要道路定期保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村内家禽牧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牧畜、家禽。

七、建立公共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一)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集中整治力度。以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为重点,卫生局、工商局、文体广电局等单位对应牵头,抽调专人划片包干管理,确保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相关卫生规范要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全面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医务室、学生食堂、学校饮用水等管理。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配合机制,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等重点环节及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三)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坚持“防制结合、以防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病媒生物防制能力;
坚持以生态防制为主,化学防制为辅,广泛宣传病媒生物的危害和防制方法,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爱卫办、疾控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鼠、蝇、蚊、嶂螂的种群、分布和密度监测,进行孳生场所调查,落实综合防制措施,使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强传染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相关资料齐全。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
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

八、建立工作监督考评机制 (一)强化工作责任。

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发挥主力作用,认真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下大力气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督导检查

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要成立督导检查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创卫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各卫生责任片区、重点地段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并限时整改,对重点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委继续将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实绩考核中,作为评先选优和创建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的重要依据。考核采取日常监督、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监督包括各成员单位创卫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重视程度、所承担创卫任务完成情况、日常检查情况等;
年终考核包括内业建设、责任状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力打好城市管理整体攻坚战。对政令不畅,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新闻媒体要发挥好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城市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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