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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考核_学员量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01 12:04:48 | 浏览次数:

学员量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按照《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教育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员管理,提高学习培训效果,实行学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项目。量化管理考核项目分为课堂考勤、理论学习、遵章守纪、学员论坛(活动)、党性锻炼和其它,量化标准为100分。

二、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 1、到课考勤为20分。学员在学习期间,实行考勤情况每日公布,并定期向市人社局和学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凡列入教学计划的教学活动都作为到课考勤,出满勤20分。旷课每次扣5分;
事假每次扣2分;
病假每次扣1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每次请假必须认真填写请假报告单,并经市人社局批准。

2、理论学习30分。其中理论考试为20分(优秀20分、良好16分、合格12分、不合格8分);
研讨性文章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4分)。

3、遵章守纪20分。课堂纪律10分(不在课堂内吸烟、接听手机、随意走动,不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课外纪律10分(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品德端正。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4、学员论坛(活动)10分。一次加2分,但最多加5分。参加活动表现突出者,如积极发言、提供条件、宣传报道、关心集体等,可加分。

5、党性锻炼10分。

(1)参加党课讨论2分。

(2)参加时事政策教育报告会2分。

(3)参加寓教于乐的党日活动3分。

(4)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3分。

6、其它10分 (1)关心帮助党校建设有贡献的加3分。

(2)学习期间以党校学员名义在市级报刊、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分别加2分、3分。

(3)代表班级参加全校性文体活动者加1分。

(4)学习期间以党校名义提供信息,或建议党校向市委、市政府进言,并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三、考核等级和奖惩办法 1、综合学员量化项目得分,评出优(95---100分)、良(85---94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级。

2、期班结业时按有关规定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学院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量化考核综合情况,将以表格形式报市人社局并送达学员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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