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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培训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1-11-03 09:03:34 | 浏览次数:

**省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 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PJC-2018-007号)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1. 总则 18 1.1 项目概况 18 1.2 资金情况 18 1.3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1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8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19 1.7 语言文字 19 1.8 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 19 1.10 投标预备会 19 1.11 偏离 20 2. 招标文件 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0 3. 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1 3.3 投标有效期 23 3.4 投标保证金 23 3.5 资格审查资料 23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4. 投标 2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 5. 开标 2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5 5.2 开标程序 25 5.3 开标异议 25 6. 评标 25 6.1 评标委员会 25 6.2 评标原则 26 6.3 评标 26 7. 合同授予 26 7.1 定标方式 26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6 7.3 中标通知 26 7.4 履约担保 26 7.5 签订合同 27 8. 纪律和监督 2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 8.5 投诉 27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 评标办法前附表 30 1. 评标方法 35 2. 评审标准 35 2.1 初步评审标准 35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5 3. 评标程序 36 3.1 初步评审 36 3.2 详细评审 36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 3.4 评标结果 37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8 附件B:废标条件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5 一、工程概况 45 二、合同工期 45 三、质量标准 45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45 五、项目经理 46 六、合同文件构成 46 七、承诺 46 八、词语含义 47 九、签订时间 47 十、签订地点 47 十一、补充协议 47 十二、合同生效 47 十三、合同份数 4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0 1. 一般约定 50 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52 3. 承包人 52 4. 监理人 54 5. 工程质量 55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5 7. 工期和进度 56 8. 材料与设备 57 9.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58 10. 变更 58 11.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59 12. 工程验收 59 13. 竣工结算 60 14.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60 15. 违约 61 16. 不可抗力 62 17. 争议解决 62 第五章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另附) 6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8 (一)投标函 68 (二)投标函附录 6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0 三、授权委托书 71 四、投标保证金 72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3 六、施工组织设计 74 七、项目管理机构 81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81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82 (三)投标企业拟选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3 八、资格审查资料 8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4 (二)近年财务情况 85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6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8 (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9 (七)信用查询 90 (八)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91 (九)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92 九、其他材料 93 (一)服务承诺 93 (二)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9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

2.2招标编号:ZPJC-2018-007号;

2.3建设地点:**省**市金水区郑花路29号;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有效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规模:建筑面积2961.5㎡,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中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齐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财务要求: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需要查询身份证号)在投标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3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报名地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4.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4.3.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3.4投标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4.3.5投标企业需提供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一年内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3.6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以出具的声明函原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可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时间:同报名地点及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图纸300元/份,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手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8月17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一号培训楼第一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 地址:**省**市金水区郑花路29号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648879 招标代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B座2622房 联系人:康女士 程先生 电话:0371-63350690 63351609 传真:0371-63350690 2018年7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 地址:**省**市金水区郑花路29号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64887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商鼎路东风南路升龙广场3号楼B座2622房 联系人:康女士 程先生 电话:0371-63350690 63351609 传真:0371-63350690 1.1.4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省**市金水区郑花路29号 1.2.1 资金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有效工期 120 日历天 1.3.3 工程质量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中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齐全);

财务要求:
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需要查询身份证号)在投标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www.ccgp.gov.cn));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
(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报名截止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交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付方式: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单 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经七路支行 账 户:41001522010050000320 注:投标人需在汇款单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为 项目保证金”内容。

按上述方式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纸质的投标文件中,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量清单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U盘1份,,应包含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部分以扫描件形式提供)。

3.7.5 装订要求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注:投标文件在右上角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一号培训楼第一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及监督人逐一检查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1人为业主代表,其他4人为相关技术、经济类专家;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担保的金额: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全额向招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如中标单位未按上述时间交付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评标结果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2 不良行为记录 需企业自主出具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具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10.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总限价:人民币:4679025.8元;

措施项目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64955.5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98711.15元;

规费:人民币:125178.17元;

增值税:人民币:425365.99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将作废标处理。

10.4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5.1 电子投标文件份数 及包含内容 1个U盘。应包含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签字盖章部分以扫描件形式提供)。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0.5.2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0.6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10.7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8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标通知书发布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0.9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0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0.11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2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3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10.14.1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0.14.2 付款方式 见合同约定 10.14.3 其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7 月 27 日-2018年 8月 3 日17:30;

招标文件费:¥ 300 元/本,图纸3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手续;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市商鼎路东风南路升龙广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号楼B座2622室;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则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所需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系数。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书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相应造价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计价中,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给予调整。

3.2.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投标人报价前必须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并承担由于了解情况不足而导致的报价风险。

3.2.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 报价应按第五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的要求编制;

2. 本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3.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检测、验收、维护、利润、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工程必须的各项费用及全部招标内容;

5. 投标人应详细分析国家及项目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结合自身条件,综合考虑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周边施工环境协调、临时用水用电、临建及场地使用等因素,合理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和低于成本;

6. 投标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包含需增加特殊施工机械费用、特殊施工措施费、研究试验费用、施工材料搬运和垃圾外运费等),投标人无权再以估计不足为由提出任何延长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

7.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要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了上述现场踏勘工作,合同价款中均将被认为已包含有工地现状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投标人成交后则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

8 报价编制要求:
(1)根据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答疑、技术要求、周围环境情况和有关技 术资料,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及相应综合解释;

(2)人工费按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文件执行;

(3)材料价格参照2018年第二季度《**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计算,信息价不足部分参照《**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6月及市场询价计取;

(4)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最新定额执行,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其他措施费:足额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

(6)规费:规费根据现行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7)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8)所有垃圾清运由投标人包干;

(9)投标人应认真编写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有工程细目的价格。对没有填入的项目,招标人认为已经包括在报价中,在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因投标人投标漏项或少计工程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成交后招标人一律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并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承担在投标时漏项或少计工程量而引起的所用费用。

以上编制依据如与 “第五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冲突以编制说明为准,如与国家、**省建设主管部门最新清单编制的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及最低下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最低下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总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投标总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及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有效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中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投标最高总限价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总限价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上述评审因素有一项未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即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分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35分 商务部分:55分 综合部分: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1、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不含)时,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报价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2、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含)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其余的有效投标人评标报价参与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3、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报价为扣除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后的报价。

2.2.3 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35分 3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3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3分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2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3分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1-3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3分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1-2分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1-2分 备注:1.评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是否齐全、适用、符合规范等在各分项区间进行打分;
2.以上各分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项目管理机构 5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岗位人员齐全并具备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上岗证),且证书合格、有效的得4分;
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共5分。

(评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核验是否一致,无原件者不得分) 2.2.4(2) 商务部分 55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5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有效投标人的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础分40分;
有效评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础分(40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有效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础分(40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
有效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5%(不含95%)的,按每再低1%在满分(45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备注:
1、报价得分采取直线內插法,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2、评标报价为投标报价中扣除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后的报价。

项目经理业绩 (3分) 1、项目经理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类似中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政府采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评标时须提供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核验是否一致,无原件者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企业实力7分 1、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明得2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评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核验是否一致,无原件者不得分) 4、企业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中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政府采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的,每再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评标时须提供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核验是否一致,无原件者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2.2.4(3) 综合部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服务承诺 10分 (1)对施工周边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承诺 0-3分 (2)保修期内、外服务承诺 0-2分 (3)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0-1分 (4)实质性优惠承诺(如:确保连续施工的承诺、协助甲方协调周边关系等)0-2分 (5)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的承诺 0-2分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有一条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直至所有得分被扣完为止。

上述各项,投标文件中如无提供,则该项不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书原件供评标小组验审(未提供原件者不计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见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评标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或最高投标限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

(2)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4)综合部分评审和评分;

(5)汇总评分结果。

A4.2 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技术标的评分结果。

A4.3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各项商务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各项商务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各项商务标的评分结果。

A4.4 综合标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综合标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综合标的评分结果。

A4.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6 汇总评分结果 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1. 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及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8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9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错误、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10投标文件中无工程质量标准的或有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2.11投标文件无工期或不能满足工期要求的。

2.1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13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   承包人(乙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项目 。

2.工程地点:**市郑花路29号  。

3.工程招标编号:ZPJC-2018-007号  。

4.工程内容:对现有三号培训楼进行修缮,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具体内容为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要求。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及消防工程相关施工、验收规定与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有关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否则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一切人员与经济损失。

5.本项目向建设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的报批及验收等相关工作由承包人完成;
如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需要完善时,由承包人完善,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内。

6. 承包人所选用材料必须达到国标以上(含国标),并满足消防工程报批报建及验收等相关要求,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 施工顺序为先确认设计图纸,再向消防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批,获批后再订购设备,安装施工。

8、发票开具后,若因报批未通过等原因造成项目未能依合同如期进行,所有损失(含开票税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9、承包人承诺施工现场无抽烟现象出现,保证施工现场无烟头,发现一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0、承包人承诺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如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与发包人无关。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市郑花路29号 地 址:   邮政编码:
450008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 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 。

(2)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1.3 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招标要求或声明的标准规范(如有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文件、响应文件(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他文件。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纸贰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纸 。

该项目向消防主管部门的报批及验收等相关工作由中标供应商完成过程中,有关图纸需完善时,由承包人(乙方)完善。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项目报批及验收相关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项目进度和甲方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版加盖公章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部  。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单位规定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其他权利;
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和其他设施的手续 。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约定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下的约定为准。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乙方) 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全部归发包人(甲方)所有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全部归发包人(甲方)所有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无 。

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 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

2. 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施工所需的用电用水等施工条件(其产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符合城建档案、行政质检监督、消防等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主要有消防工程报批及验收有关文件、工程总结、交工文件、合同管理文件(施工、廉政、安全等合同文件及协议)、文件及有关指示、工程决算表、工程交接表(竣工表)、竣工决算相关表格、竣工图表、施工质量控制相关文件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按照甲方要求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电子文件和纸质版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
②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存在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和发包人(含监理人)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在发现后有口头或者书面通知的义务;
③承包人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按时发放雇员工资,执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工资发放、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如围堵发包人等),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并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④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的有关施工规定,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须每天及时清理;
由施工造成的污损,承包人应及时跟踪打扫;
院内的相关公共设施应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工作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

执业资格等级:  ;

注册证书号: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有关一切事务。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任何人员、经济损失由承包人(乙方)承担 。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2个工作日内 。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 。

3.4 分包 本工程所有列明子项目内容禁止分包。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履行无息退换手续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与监理权限:以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为准。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以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和双方约定为准。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和要求:
依照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要求和声明的标准规范 。

5.2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如有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个日历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G146-2004、J375-2004)(如有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6.2其他约定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条款达标,如因未达标所产生的相应处罚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日历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七个日历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五个日历天 。

7.3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

关于发包人、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双方商定。

7.4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因此影响了施工进度;
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了施工进度;
③因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④不可抗力,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应在发现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工期延迟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每日支付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款的20% 。

7.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如遇异常恶劣气候条件,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和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2 材料和设备采购 8.2.1 材料设备采购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采购。材料和设备应满足设计规范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材质等级及技术性能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资料及技术资料。承包人应对材料(按招标文件/合同所报品牌)注明品种、品牌、数量、规格、等级、产地及厂家等情况,并提供三种以上品牌供发包人选择。

发包人有权决定任何一种材料是否由承包人采购,若不同意由承包人采购,则采取发包人采购或双方共同采购,且承包人必须予以认真配合(如:提供材料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供货时间以及价格等),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材料质量检验、材料数量及规格的准确性等)。

8.2.2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照相关国家主管部门要求和甲方需求确定 。

8.2.3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招标文件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设备、材料质量负责。承包人在设备、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前24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清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在检验时若发现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与投标书中预算编制说明、《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报价表》或合同约定所注明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标准不符时,发包人有权扣留封存该批材料及设备,承包人需按合同要求重新组织供货。若承包人不按合同要求组织供货,发包人有权自行供应相关材料及设备,且发生的购买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该批次材料及设备等值罚款,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相关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变更材料及设备的请求。

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时,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其他条款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承诺确定。

承包人在采购、进场前需提供材料报验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检资料,经发包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和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照有关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等规定执行 。

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执行或认可的标准规范操作。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2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双方约定 。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三个工作日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三个工作日内 。

10.4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照有关规定 。

11.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1.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该合同总价包括了乙方完成发包人提供图纸等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费用,除发包人(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11.2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主管相关部门有关规定。

11.3 工程进度款支付 合同生效且本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完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10%预付款;
工程量完成70%时,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50%;
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工程结算审核之前,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75%;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签订工程结算造价定案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12. 工程验收 12.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6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2.2 竣工验收 12.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2.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2.3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按照甲方要求 。

13. 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日历天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3.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后的一个月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监理人出具工程接受证书后56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双方商定。

13.3 最终结清 13.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肆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4.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4.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壹年 。

14.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以合同总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4.3保修 14.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壹年 。

14.3.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2小时内。

15.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5.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如期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每日进行支付,但不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十 。

(3)发包人违反本合同中〔变更的范围〕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甲方承担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甲方承担。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未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进行施工或未按照投标文件中约定进行施工,造成实际效果与甲方需求偏离的。

15.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15.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未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进行施工或未按照投标文件中约定进行施工,造成实际效果与甲方需求偏离的。

16.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地方性政策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3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7. 争议解决 17.1 争议协商 合同当事人应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组建争议解决小组,协商解决争议问题。

17.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注:施工合同书以最终实际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五章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另附)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如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的。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PJC-2018-007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有效工期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三号培训楼修缮工程 投标人名称 投标内容及范围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评标报价(元)(投标总报价减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元)(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小写: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大写:
小写:
规费(元) 大写:
小写:
增值税(元) 大写:
小写:
投标质量 有效工期 (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 级别 编号 服务、质量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须附银行转账凭据、基本开户许可证和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物料书”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1、投标人应将主要材料价格表附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组价时应结合投标人现场勘查情况包括完成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中。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承诺书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可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投标企业拟选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后附: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实力相关的证书(如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近年财务情况 1、在此附投标人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在此附投标人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投标文件正本中(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七)信用查询 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
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
未发生骗取中标;
未发生严重违约;
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九)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九、其他材料 (一)服务承诺 (1)对施工周边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承诺;

(2)保修期内、外服务承诺;

(3)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4)实质性优惠承诺(如:确保连续施工的承诺、协助甲方协调周边关系等);

(5)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的承诺。

(二)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自2015年1月1日(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填有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如下表:
序号 情况简介 发生时间 被何部门处罚 处罚意见 是否被禁止或限制投标 不良行为记录1 不良行为记录2 ...........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方愿意按弄虚作假接受处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诺以投标保证金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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