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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公祭日活动方案【烈士公祭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4 12:20:45 | 浏览次数:

烈士公祭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活动的通知》(厅字【2014】49号)和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民政部第52号令)要求,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我区将与市政府一起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活动由市政府主持,现按照《宜春市烈士公祭方案》要求提出我区方案如下:
  一、活动举办时间   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活动时间约40分钟。

  二、活动地点   宜春市烈士公园(市殡葬管理所东侧)   三、参加活动人员   1、机关干部及各界代表共50人,其中四套班子领导、人武部部长、政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约20人,统战部组织落实各民主党派代表10人,团区委负责组织10人,卫生局抽调10人。

  2、烈士家属、荣立战功退役军人代表20人。

  四、着装要求   参加活动人员统一上穿白色短袖衬衣,下着深色长裤。

  五、乘车安排   区四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及各界代表于9月30日上午8:00在区政府大楼前广场集中,由区政府办安排车辆,统一乘车沿火车站—环城南路—源仙台—市烈士公园线路行驶,必须在8:30前到达市烈士公园仪式现场,并站好队。烈士家属代表由区民政局安排提前到场。

  六、协调工作   本次活动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邹玮和区民政局局长欧阳琨负责协调。邹玮负责协调区领导和参加活动的相关单位及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人员调度和乘车安排。欧阳琨负责与市民政局沟通,安排烈属代表的各项事谊。

  七、相关要求   1、区政府办负责安排区四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及各界代表的乘坐车辆;

  2、公祭活动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3、区信访局负责在区政府和仪式现场信访接待工作。

  4、区民政局派人与市民政局联络,了解相关事宜。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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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9月30日公祭日活动方案【烈士公祭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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