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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6篇

发布时间:2023-04-29 17:30:31 | 浏览次数:

篇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中共宁化县石壁镇纪委书记

  罗建强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障。现阶段,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纪委的协调领导下,基本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取到了较好保障作用。但是,其组织建设中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使乡镇纪委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难以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对此,本人根据多年的乡镇工作经历,对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在当前中国这种区域性竞争的经济体制下,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为领导政绩的重要体现,导致一些乡镇形成了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局面。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还有少数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办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新创新。

  2、人员配备不强。乡镇纪委普遍由3-5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看似配齐,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有名无实。委员通常是

  乡镇民政办、财政所、经管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他们没有承当纪委的日常工作,平时都在忙于本部门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导致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二是纪委书记、副书记并非专职。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都要兼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招商引资等兼管的工作中,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以集中;三是专职不能专用。乡镇虽然设有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但是,乡镇配套改革后因人手不够,同时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什么案件可查,所以安排纪委干部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还有认为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乡镇纪委干部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另外纪委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较难管的、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处理。导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纪委干部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地”。

  3、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层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的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导致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4、专业培训不够。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

  手段。但是目前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着“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高等问题日益严重。

  5、执纪环境不优。当前,由于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范围窄,保密机制、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少了几分底气,具体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生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也导致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对策

  (一)健全管理体制,合理配备干部

  一是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副书记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拿出一定的职位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兼职纪检副书记招考进公务员。此举不会增加财政负担,又能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也对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的事业干部也有激励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交流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执行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三句话要求,做到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的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乡镇纪委书记人选尽可能地从纪检监察机关懂业务、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物色,或从其他行业文化程度高、懂经济、懂法律、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选调,并做到依据工作业绩进行提拔重用或交流。三是要创新管理机制。可试行基层纪委由上级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以便于纪委独立开展工作,便于有效监督。

  (二)、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首先,要做到守土有责。乡镇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工作岗位责任制。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政法,经管、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并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其次,完善考核办法。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做到统筹兼顾,一方面,考核其工作业绩时,对本职工作的考核占大头,其他分管工作占小头;另一方面,考虑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与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差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少,没有内设机构,在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时做到实事求是,不面面俱到,分别确定各乡镇工作重点,实行区域考核。第三,实行报告制度。乡镇纪委每半年至少向县纪委汇报一次工作,年终向县纪委述职。通过实行报告制度,可以使上一级纪委能及时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以便指导工作,妥善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首先,在加强政治教育的同时,要狠抓业务培训。一是每年可举

  办一次纪检监察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市场经济知识;二是可实行县纪委业务室与乡镇纪委挂点指导制度,由县纪委各业务室现身传授办案技巧,使他们了解掌握一些案件的发生特点和规律,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三是有计划的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异地考察学习相关业务,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取长补短;四是每年可以通过挑选一些年纪轻、文化高、素质好的乡镇纪检干部到县、市纪委挂职锻炼。其次,要注重实践锻炼。对乡镇纪委能够承办的案件,可尽量交给他们承办,并派出县纪检监察干部下去同他们一起制定具体的责任制和工作方案,给他们教方法,让他们放手工作,定期汇报交帐,对工作中出现的责任问题由县纪委承担,以减轻他们的思想压力。

  (四)、解决实际困难,稳定干部队伍

  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组织名义协同乡镇党委,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激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稳定工作队伍。具体建议:一是县纪检监察领导要定期监督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乡镇书记办公会的落实情况,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二是要把解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办公设置、办案经费、交通、通讯设备等作为乡镇党委硬件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县纪委要主动与组织部门协调,对在乡镇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时间长、成绩显著的,推荐提拔重用,让纪检监察干部看到了希望,工作更加安心;四是凡上级规定应享受的待遇,如办案津贴等,县纪委也要监督落实。

篇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成监督缺位。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禄劝县纪委机

  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

  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

  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举措。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篇三: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加强和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适应“三转”要求,本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强化作风,提高素质,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形势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与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自觉。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不及时“充电”,政策理论水平不高;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有的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有的学习时不注意听讲,不动笔,不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导致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

  (二)精神状态还不够振奋。主要是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受体制机制制约,纪检监察室相对较少,适应形势任务需要,业务科室工作任务和业务量较为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有时还“出力不讨好”。在开展业务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干部管理上,进出交流渠道还不够畅通,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一定程度上给纪检监察干部造成心理落差,导致思想不够稳定,心里不够平衡。

  (三)工作热情还不够高涨。主要是主动性不强,畏难情绪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本乡本土,人熟脸熟,有的还一同共过事,因此在履行执纪问责职能时,不可避免地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面对“说情风”,能拖就拖,寻求擦边。遇到困难绕道走,能推就推,习惯于把问题上挂,矛盾上移,造成工作有安排,但落实无回音。致使查案不够深入,执纪不够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使命感、责任感不强,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有的还喜欢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职能发挥还不够到位。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纪检干部对“三转”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还没有从以往的工作角色中解脱出来,还离不了中心工作,还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存在着定位不准,职能区分不明显的问题。特别是乡镇纪委

  书记,分管工作多,工作量大,难免精力外移、投向偏移,不能全力聚焦纪检主责主业,致使执纪问责力度不大,职能作用发挥不力。

  (五)力量配备还不够合理。受体制改革影响,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的职能科室少,特别是受编制限制,各职能科室人员少,每个科室最多三个人,有的才配备一个人,致使有的案件人少力薄,不能及时跟进,影响办案的进度和效率。县直部门和乡镇纪委大多都是配备二个人,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些时候不能独立完成工作,致使工作迟滞,进度迟缓。

  (六)素质能力还不够过硬。就目前配备的纪检监察干部来看,新手较多,有的以前根本没接触或没从事过这项工作。再加上缺少专业性人才,尤其是财会、审计专业的人员更少。对党纪国法掌握不够,碰上什么案子现查现学,碰到棘手事情就束手无策。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致使业务能力不强、执纪问责水平不够,产生“本领恐慌”。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通过剖析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心理有所失衡。纪检监察干部长期直面矛盾,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用心用脑,加班加点,既牺牲了大量的业余时间、个人爱好与家庭生活,又得罪了不少人,从而使“圈子越来越小、朋友越来越少、亲情越来越疏”,但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上得到的回报较少。这种不平衡,致使有的干部政治上放松了要求,行动上降低了标准,工作上有所怠慢,履职意识淡化,尽责意识弱化。

  (二)情绪有所失落。纪检监察机关是纪律审查机关,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相比,身份较为特殊。在干部管理使用上还没有形成一盘棋,交流进出渠道不够畅通,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降低,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部分纪检干部情绪低落,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三)面子有所难堪。一般而言,除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外,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制肘的被动局面。一方面,要按照党纪党规的要求,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难免出现一些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的情面观念等。

  (四)意识有所偏差。部分纪检干部责任意识淡泊,担当意识缺乏,认为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纪委常委会、是各级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的事,与己无关,自己只是服从领导安排,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意识弱。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

  而就,要按照打造铁军、过硬队伍的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肩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殊使命。首先要强化学习意识。坚持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需要、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事业追求,自觉走出应酬多“没空学”,学历高“不用学”,经验足“不要学”等误区,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锲而不舍的钻研态度来抓好学习。其次要领会上级精神。要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掌握,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用科学的理论、上级的精神武装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夯实政治思想基础。再次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及纪检监察工作有关内容的学习,要时常给自己“洗脑充电”,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是要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首先要加强理论灌输引导。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为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秉公执纪、刚正不阿,敢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其次要加强知识技能培训。适应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考察学习,适时选派纪检专职干部参加上级纪检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加强相关业务内容、业务流程、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本领,提高纪检干部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开展新知识教育培训,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管理、现代领导科学、高新科技特别是网络信息等知识技能的培训,拓宽眼界视野,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再次要注重岗位锻炼提高。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让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提升素质;通过开展业务研讨活动,让干部在互相交流中增强内功;过开展结帮扶对子活动,以老带新,以骨干带干部、以机关带基层,搞好传帮带;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挂职锻炼的形式,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执纪监督的能力。

  三是要在稳定队伍上下功夫。首先要强化“用事业留人”意识。要结合当

  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强化职责使命意识,切实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是崇高的事业、光荣的事,从而继承和发扬纪检监察机关的优良传统,自觉献身纪检监察事业。其次要强化“用感情留人”意识。要努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使大家心情舒畅地工作。要紧紧依靠和充分信任纪检监察干部,全力支持他们大胆工作;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发现缺点和不足,及时提醒,善意批评,促其改正。通过营造团结友爱、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和良好氛围,从而保持舒畅的心情,激发工作的热忱。再次要强化“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意识。要畅通纪检监察干部的进出渠道,建立积极推荐和严格准入机制,实行效绩评定制度,切实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要在政策允许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尽力为纪检监察干部办实事、解难事,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让专心干事的干部没有后顾之忧,让图清静混日子的人没出路。

  四是要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纪检监察干部要热爱本职岗位,认真对待工作,勤勉实干,尽职尽责;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要坚持心系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盼,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打硬仗,不惧压力,对各种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不懈斗争。遵守办案纪律规定,严格履行程序,保守工作秘密,保证办案质量。要保持自己“社交圈”、“生活圈”的纯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要牢固树立执法者更应带头遵纪守法、监督者更应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严格执行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

  五是要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首先提升执纪办案能力。要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善于把党政纪条规运用到执纪办案工作实践中,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要把办案能力培训作为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一般应先安排到职能办案科室锻炼,切实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其次提升开拓创新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创新、更新观念,敢于打破传统习惯和主观偏见的约束,要围绕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用改革发展的思路,提出新观点、找出新办法、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再次提升解决问题能力。要认真研究

  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解决问题背后的问题,表象背后的真知,不断积累,自我完善,成为能够独挡一面的行家里手。

篇四: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也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速度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干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回报,心里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二是干部畏难情绪有所抬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面对“说情风”,甚至放弃原则,屈从让步;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能推就推,能托就托,习惯把问题上挂,矛盾上交,工作有安排,落实无回音等等。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实际上都是挂名的,基本上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分管着计生、综治、财税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时间忙于这些事务,致使本职工作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常常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出机构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相当艰难,尤其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十分困难。另外,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与建议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任务和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激励、惩处机制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创新教育机制,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要建立跟班学习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跟班学习,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并严格规定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四是要建立末位淘汰制度。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三)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言行举止。一是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收集的不同意见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纪委监察局的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提供激励保障,创优工作环境。一是要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要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要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三是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地位。在政治上,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要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提拔重用,委以重任。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五)拓宽流通渠道,加快队伍更新。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应限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交流,应出台一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疏通纪检监察干部的流通渠道。一是严把入口关。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那些原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二是放宽出口渠道。多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大多是在本系统内交流,给这些干部工作的开展和能力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站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将这些功臣提拔到其他单位重用,使纪检监察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多出成绩。对那些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刚性的规定,将这些人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灵活内部轮岗。纪检监察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了,容易墨守成规,工作没有创新,处理事务没有了新思路,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应加快机关内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经受住各种考验,达到建一流的队伍、树一流的形象、创一流的业绩的目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五: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和队伍建设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经济、社会、文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各种违法违纪等腐败行为花样百出。在这错综复杂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要解决矛盾,严肃党纪,惩治腐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才能适应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及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越来越重视。无论在支持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上,还是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选配上,都是加强的趋势,使这支队伍确实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尤其乡镇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人员、车辆、经费等。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一、目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

  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纪检监察队伍不稳定。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不少地方的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员少、变动多造成工作脱节。二是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参加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搞好工作的必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培训少,造成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都相对滞后。三是业务知识掌握不全。由于基层纪检干部自身时间、精力有限,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存在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的现象,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

  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得过且过,坐等领导指示。

  二、对策及建议

  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明确管理办法。在干部管理体制上,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为主的原则。兼职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事由乡镇党委提名,上级纪委商同组织部批准;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由村党支部推荐或村党代会选举,报镇纪委审核,由镇党委任命或批复;村党风廉政监督员由村党支部推荐,镇纪委直接聘请,报上级纪委备案,在工作上都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并对其负责,逐步形成了以垂直管理为主体,乡镇党委

  或村党支部相配合的双重管理体制。

  二、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举措与对策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的基础性教育。对纪检监察

  干部,尤其走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不久的人员,除进行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的教育之外,还应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反腐败的形势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及纪律教育。进行反腐败形势教育,也可使纪检监察干部在繁杂的业务工作中,在遇到困难、曲折时,站得更高,看得更全面,有利于识清“庐山真面目”,抓住本质,把握全局,增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正面典型教育,尤其是树立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有利于干部在查处腐败问题时,从正面汲取动力,坚定理想和信念,起到激励和鞭策的作用,增强干部们的责任心。纪律教育对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更应是“基本功”、“常修课”。关键是要把纪律教育真正摆在干部管理教育的日程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的纪律教育,克服学不学无所谓的错误认识,使纪检监察干部确实做到珍惜党和人民委托的执纪权,慎用手中的处置权。

  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有一定的涵盖面,比如监察能力,把依法行政和行政效率作为切入点;参与能力,善于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当地中心工作融会贯通;护航能力,注重源头建设,努力保障全县经济工作有正确的发展方向;执纪能力,纪律条规娴熟,执行纪律既敢于碰硬又讲究技巧;办案能力,判断果断,程序清晰,经得起历史检验等。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信息传输渠道逐渐增多,开放与发展过程中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乘隙而入,腐败的形式也日渐复杂,吃喝玩乐、贪图享受等腐朽生活方式,已成为违法违纪分子的“糖衣炮弹”。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实行轮岗交流或挂职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和政治保障。有计划地实行轮岗、挂职培训,实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交流,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政治保障的多面手,从而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总之,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除以上几方面的对策外,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充分运用外部条件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整体水平,才能不辜负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厚望

篇六: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文内容: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所是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前沿阵地,是否廉洁高效,事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质量。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推进基层所党风廉政和行政监察工作,确保所及其执法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近年来,基层所内部监督机制相对疲软,各所虽然配有干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由于认知度不够等方面的原因,一些干部职工错误地认为所兼职纪检监察员只是个虚职,可有可无,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是有名无实,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很少顾及纪检监察工作。而且普遍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吃力不讨好。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对一些违纪和腐败现象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视而不见;有的则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板下脸来履行工作职责,无所作为,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队伍不专业。虽然目前各个所都配备了纪检监察员,但基层所纪检监察员都是兼职人员,一般由副所长或业务骨干兼任,他们肩负着比一般干部更繁重的工作任务,时间、精力、人员、制度、体制等方面难以充分保障,投入到纪检监察的工作时间、精力较少,日常监管一手硬,纪检监察一手软,不能完全发挥组织、监督、协调职能,甚至出现工作敷衍、应付了事等不良状况,起不到实质性的纪检监察作用。同时,身兼多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以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的职责。

  (三)业务素质不高。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监察效能。一方面,全系统还没有建立起完整、规范、科学的培训制度,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至今还没有参加过系统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培训学习,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依靠老同志的传、帮、带,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另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少学习的主动性和钻研性,知识面窄,导致综合知识匮乏,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考核机制不完善。目前,基层所纪检监察干部以兼职居多,在业务分工上与其他干部一样,纪检监察成了额外增加的工作,但在年终考核上没有得到体现。并且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产生“纪检监察工作吃力不讨好,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情绪,在实际开展工作时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敷衍了事,或将问题直接推给领导或上级,使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策和建议

  配强配足队伍。首先要从人员数量上为基层纪检监察履职提供保证,特别是一些人数较少的基层所,要充实人员,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次要从制度入手,条件成熟的时候,要从制度上明确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的编制标准,为基层纪检监察的人员配备提供制度保障。

  勇于担当责任。工作有难易之分,能力有高低之别,但关键的还是能不能勇敢地承担起自身的责任,责任心强不强,是决定我们的工作能否完成好的重要因素,是成就事业、推动发展的重要保证。

  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培养主动学习的习惯,持之以恒,坚持做到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同志学,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把好工作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秉公执纪、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从保护党员干部、维护国土资源形象的角度出发,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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