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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8篇)

发布时间:2023-05-03 11:15:04 | 浏览次数:

篇一: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

  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

  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__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__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

  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__,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

  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__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__,分管领导的责任。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二: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意见2第一篇:“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意见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意见

  院纪委监察室

  自去年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以来,我院各基层单位都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根据文件精神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明确了决策的程序和要求。6月上、中旬,院纪委会同组织人事处对各单位自去年10月以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先由各单位按下列要求进行自查:1)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是否树立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意识;2)列入“三重一大”的事项是否都经集体讨论决定;3)议事决策的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4)集体决策是否体现集体意志;5)执行决策有无违反集体决定现象;6)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各单位写出了书面自查报告。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院纪委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进行了抽查,列席了园艺所班子的专题分析,听取了食用菌所和科立特集团领导的专题汇报,查看了信息所和服务中心的会议记录。从检查结果看,总体上各单位都能认真执行该制度,凡明确列为“三重一大”的事项都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决策,凡决策定下来的事项都能按集体决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加强基层单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功能,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减少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领导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凡事都要班子集体开会决定,程序复杂,影响工作进程;有的担心自己的意见会上通不过,看准的事情无法做,执行中任务观点机械操作。

  二

  议题事先不告知。对会上决策的事项事先只有主要领导或少数

  领导知道,没有提前告知所有参会人员,有些班子成员直到开会时才知道当天要讨论决策什么事情,没有时间对参与决策的事情进行事先调研和思考,只能“脑筋急转弯”即席发表自己的看法。

  三

  决策方案酝酿不成熟。有些决策方案主要领导商量后,没有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有些按规定应事先征求学术组织、职工民主管理组织意见的,前置程序没有执行;有些关系到某些部门或某一层面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前没有认真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

  四

  会议讨论不充分。有些单位班子开会,主要领导先谈看法、先定调子,然后要求大家发表意见,使其他班子成员有的先入为主、不再开动脑筋,有的心里有不同看法但主要领导一讲就不便反对了,有的则干脆不发表意见,不置可否。也有些班子讨论气氛不热烈,发言面不广,有部分人会上不发言。

  五

  决策的事项该公布的不公布。有些单位对一些需要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性的规定讨论决定后没有发文公布,分别记在领导的本子上,使得会后很难遵照执行,执行中碰到问题很难检查对照。

  六

  会议记录不翔实、不规范。有些单位的会议记录太简单,没有如实反映班子会上讨论决策的过程,漏记、缺记发言内容,没有记载每个成员对某决策事项的态度和意见;有些单位没有指定的会议记录

  人员,领导自己作记录;也有些记在硬抄本上,很难归档;有些会议记录为电脑打字稿,未经领导或与会人员审核,很难作原始凭证。

  七

  决策执行情况缺少反馈。有些单位的班子成员反映,会上决定的事项结果做的怎么样,事后自己不清楚,班子内部缺少决策执行结果的反馈和通报,不利于班子成员对全局情况的了解,也影响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积极性。

  我们认为,“三重一大”制度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决策制度,有严肃的要求和严密的程序,只有严格认真操作好每一个环节,才能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真正作用。虽然检查发现的多数是实施环节中的操作性问题,但是不予以重视也会严重削弱该项制度的作用,发展下去,则很可能使“三重一大”制度像有些制度一样流于形式。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

  提高领导思想认识。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各单位领导确立以下认识:“三重一大”制度是近年来党建工作的重要制度成果。从发展民主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推进民主决策的实现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基础,只有领导层面发扬了民主,才能在其他层面保障民主。从领导班子建设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载体,也是集聚班子集体智慧的平台,只有集中了班子大多数人的正确意见,才能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促进班子的团结统一。从反腐倡廉建设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干部不犯、少犯错误的重要屏障,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按程序决策,可有效防止少数领导拍脑袋决策现象。因此,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认识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思想上确立制度的权威,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

  二

  增强班子成员决策能力。决策能力是检验干部管理水平和领导素质的重要标志。有的班子会议讨论不充分、发言面不广,除了主要领导和会议主持人掌握会议的方法不对外,还有些是部分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不强,对情况不熟悉、政策不了解,对某一问题说不出有见地的意见。

  整个班子要提高集体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要增强决策能力。因此,不仅是主要领导,而且是副职领导或者非领导的班子成员都要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合作共事的能力。参加决策的班子成员不仅要从自己分管的角度摆情况谈看法,而且要从单位的全局出注意想办法;不仅要提出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

  操作好每个工作环节。细节决定成败,操作好每一个规定程序,是保证“三重一大”有效执行的基础。第一,要做好“安民告示”,对会上讨论决策的事项要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有决策预案的应将书面草案提前发给大家,让人有必要的时间了解相关情况,思想上有

  一个酝酿过程,会上能发表成熟的意见。第二,履行好前置程序。讨论决定条线工作的事项事先要征求分管领导意见;规定要事先通过学术

  组织、职工民主管理组织或其他机构的,上会前必须先经过相应组织审核,不能先决定再去征求意见,既不能广泛吸取民智,又很可能引起别人的反感。第三,要安排充分讨论的时间。会议议程安排要有能让与会者都能发表意见的时间,主要领导不要急于摆出自己的观点,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来归纳集中。第四,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决策一旦形成会上就要明确分工执行的责任。一些政策性、制度性的规定必须发文公布,该公开的事务应按规定的形式公开。本次决策事项的执行结果,要在以后会议上反馈通报。第五,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按文档要求全面翔实地记下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形成的最后结论都要明白无误地记载下来,一旦发生某些争议,会议记录要经得起历史的检查。

  四

  加强制度执行的检查督促。院纪委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要继续加强对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要每年一次督促下属单位定期自查并通过列席下属单位班子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深入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并帮助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断检查督促,使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成为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觉行为,也使这项制度真正发挥它的应有作用。

  2008.65第二篇:三重一大执行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办法

  ------铁锋区工信局

  根据齐齐哈尔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为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铁锋区工信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执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范围

  凡涉及区经济发展、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事项;

  3、区经济工作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计划;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7、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8、需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9、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与管理;

  2、对干部职工的奖惩,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3、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工程承发包项目的招投标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2、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4、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资金使用预算和预算调整;

  2、一次性经费开支1万元(含)以上,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3、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程序

  (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不能在会上搞临时动议或形式主义。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3)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4)“三重一大”问题一般应有计划性,严禁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

  (5)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理由,应形成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责任追究

  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化整为零使用大额度资金的,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和大庆电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为了切实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企业单位建设,努力做好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促进电力企业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自查自纠的范围: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和大庆电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为了切实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企业单位建设,努力做好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促进电力企业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自查自纠的范围》,结合工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二)认真自查自纠(7月)

  1、采取多种方式自查自纠

  (1)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查找突出问题;

  (2)采取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点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采取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设立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意见。

  2、及时归纳梳理。工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归纳梳理,梳理汇总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

  (三)抓好整改落实(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工区要对自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xx以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括:

  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计划和措施、负责领导、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在9月1日前完成。

  2、认真进行整改。工区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增强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

  工区各级人员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重点做好自身自查工作的同时,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并进行整改落实。

  (三)边查边改。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对一些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让群众感受到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际效果;对一些尚需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尽快拟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因合理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肃纪律。

  送电工区一把手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

  第四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和大庆电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为了切实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企业单位建设,努力做好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促进电力企业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

  自查自纠的范围:送电工区。

  自查自纠的重点:“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

  三、主要环节

  (一)制定工作方案(6月底前)

  送电工区根据《大庆电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结合工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二)认真自查自纠(7月)

  1、采取多种方式自查自纠

  (1)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查找突出问题;

  (2)采取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点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采取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设立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意见。

  2、及时归纳梳理。工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归纳梳理,梳理汇总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

  (三)抓好整改落实(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工区要对自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2007年以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括: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计划和措施、负责领导、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在9月1日前完成。

  2、认真进行整改。工区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增强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

  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工区各级人员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重点做好自身自查工作的同时,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并进行整改落实。

  (三)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对一些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让群众感受到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际效果;对一些尚需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尽快拟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因合理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肃纪律。送电工区一把手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方,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纠正

  第五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

  一、为健全和完善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运行程序,促进医院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三、医院议事决策机构是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凡列入“三重一大”内容的事项,在经过有关程序后,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四、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

  彻和落实;

  2、我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我院工作计划的制定;

  4、医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5、医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除;

  7、全院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以及其他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医院财务的审计情况,重要经费的确定及调整;

  9、医院科室的设置、调整,分配办法的确定和审核;

  10、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政策制定,特殊人才引进;

  11、基本建设的规划、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签定;

  12、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改变;

  13、荣誉称号的授予或推荐;

  14、工会、共青团及群众组织的重要事宜;

  15、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6、上级要求和院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重要干部任免

  1、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后备干部的推荐;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3、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任职推荐。

  六、重要项目安排

  1、涉及医院发展的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等;

  3、土地、房屋以及大宗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

  4、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项目。

  七、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院长和院长

  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市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3、单项支出在5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款项的支出集体研究决定。

  八、决策机制和程序

  1、集体决策机制实行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关系全院性的重大问题,对全院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全院工作;同时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驶职权。

  2、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九、决策的议事规则

  1、凡需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2、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集体决策议决事项,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十、“三重一大”事项的组织实施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组织分工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由牵头科室负责督办。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需改变必须经过决定事项的会议批准。

  十一、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

  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得其他成员同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

  3、领导班子成员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集体决定、不按照集体决定履行自己分工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4、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5、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

篇三: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_国有企业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_

  国有企业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文章从决策范围、可操作性、决策流程、监督机制四个方面分析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针对每一方面所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从而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核电企业决策管理中真正发挥其科学、民主决策的作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管理,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国有大型能源企业,核电企业领导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到企业治理中,才能为企业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降低经营决策风险,实现核电企业安全、高效、快速发展。

  一、国有企业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乏清晰认识

  1.国企决策参与者理解不到位

  在部分国有企业中,存在决策参与者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义、决策范围、决策流程等知识理解不到位,相关决策注意事项认识模糊。此外,部分决策参与者误认为“三重一大”决策是企业一把手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从而导致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2.业务部门负责人理解不到位

  在遇到“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决策时,存在部分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决策事项是否属于“三重一大”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对相关决策制度适用范围认识不清晰。更有甚者,有些业务部门负责人缺乏责任担当,认为大小事项均在“三重一大”范畴内,均需要上会进行研究决策。

  3.部分国企对“三重一大”制度宣贯不到位

  部分国有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学习,“三重一大”学习教育氛围欠缺。部分国企领导认为把生产、效益搞上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至于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程序制度,那是业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的事情,自己只要不出大的原则性管理错误就可以了,对“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未能将“三重一大”决策与企业未来发展联系思考。

  (二)“三重一大”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有些国有企业依据上级文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企业的“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大多参照上级单位制度内容“依葫芦画瓢”,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制度本身操作适用性不强。例如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对“资产处置”的金额规定上,制定标准偏高或偏低,结果可能造成涉及对外捐赠决策事项偏多或偏少的问题;

  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方面,更多关注领导干部任免、领导职责分工调整等,鲜有将企业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理”事项列为“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范围;

  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未制定重大科研投资的具体金额标准或所制定的标准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不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在大额资金运用方面,未明确“大额资金调动”“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具体标准,或制定的标准或高或低,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部分国企“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不规范

  部分单位上会进行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未按制度要求充分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有时为了完成工作,只是象征性地挑选1至2个与本议题有关处室进行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工作不够广泛细致;

  有时经常会遇到议题部门未按照要求在开会前3天将议题报于议题收集部门,等到准备开会时才急忙将议题上报,从而导致会前议题准备不充分及决策参与者对议题材料不了解就匆忙上会决策,影响

  决策质量;

  有的议题负责部门在决策前后存在事前对议题材料准备不充分、事后未按要求进行有效评估、相关会议记录存在记录缺失、不规范等现象;

  还有单位在议题决策后,未进行及时、有效跟踪。

  (四)部分国企“三重一大”监督机制未充分发挥

  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督不到位,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缺少有效监督,责任追究不力。部分企业只是将监督停留在口头上,没有提出监督的具体责任人及形式,从而导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同时,对于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问题,虽然制度中保留了责任追究内容,但追责的具体措施没有明确,决策追责制度难以得到有效实施,无法产生相应的效力。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管理制度,增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要从源头上下功夫,对标上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内容描述,厘清适合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目录,使制度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一是要科学制定“三重一大”决策目录事项的范围,确定各个事项的决策主体及决策流程。二是要科学划清企业内不同级别领导人员经济事项的决策权限。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经济授权及集体决策的范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适应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要的经济授权制度,进一步明确不同金额的经济事项决策审批流程。三是要科学系统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配套相关制度。从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决策执行三个关键环节,不断优化公司章程、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授权、干部人事管理、商务采购等相关配套制度和流程,形成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

  (二)规范决策流程,维护“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性及合规性

  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落实决策事项,是确保科学决策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民主集中决策的根本保障。在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中,要确保做好如下事项。(1)规范上会流程。如在议题准备阶段,涉及工程、设计、设备等专业性议题,会前需经相关技术委员会专题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征求意见的支持性材料,存档备查。暂未成立相关技术委员会且需上会讨论的议题,上会前需要充分征求议题相关专家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性议题材料在未经过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专题会充分酝酿形成可行性研究意见前,不得临时动议决策。此外,要配套建立完善的决策主体议事规则,涉及“三重一大”范畴议题事项需要上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不能以电话征求意见、传签纪要等形式作出决策。会上,参与决策成员要对议题事项逐个进行明确表态、发表意见,参与决策成员发表意见要具体,不能模棱两可,会议人员要严格做好会议记录及录音,会后及时形成纪要并存档,确保决策过程有据可查、有迹可循。(2)规范会议召开方式。参会人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并发表意见,对提交事项进行认真讨论,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会议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策。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及以上方能通过。同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如与参与决策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者应当回避,也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决策。(3)规范决策事项督办及评估机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后,一方面,“三重一大”归口处室要健全议题督办机制,建立议题决策事项及行动项执行情况汇总表,定期跟踪议题执行及行动项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决策主体汇报督办情况:另一方面,由决策事项提出处室负责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根据决策事项执行期限做出定期评价,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考核评价报告。

  (三)强化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一是各决策主体每年应当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通过自查,积极发现“三重一大”在决策、执行、督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并不断提升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水平。二是纪委负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执行“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公司纪检审计部门开展对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与审计,结合实际情况对拟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提出相应法律意见,评估其合法性,协助相关处室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整改。

篇四: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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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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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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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

  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

  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篇六: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摘要:“一把手”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误思想膨胀,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方法和对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共同努力才能做好,需要从上到下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就是对于界定的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会前不通报,会上搞突然袭击的“霸道主义”和会前不作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会上随大流的“弃权主义”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严格要求凡属地区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时间使用必须经过集体决策,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减少决策失误,起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怎样才能执行好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好规定精神,就此课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一)个人负责与集体负责在认识上存在误区,造成集体领导与个人说了算界定不清。少数部门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认为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大事就应该自己说了算,自己定下来的事情就是政策。配备党委书记的还和书记通通气,党政大权集于一身的就坐在办公室自己拍板决定。上会只是走走过程,做个会议记录,正确了显得自己**,出现失误就推卸责任,说是集体决策造成的。结果是出现问题的时候,找不到责任人。说是个人决定的,却有会议记录,说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却是个人说了算。

  (二)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参与决策人员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那一部分职责是什么,一旦决策失误要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集体决策时往往“跟着举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

  (三)具体标准界定不清楚。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恰当和清楚,导致本该上会做集体决策的事情没有上会而由个人说了算,造成遗漏或为腐败提供了方便;而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四)会前准备不充分,程序执行不规范。决策前对提案缺乏相应的酝酿、讨论、论证、调研和比较,会上不能提供详尽的信息供决策层参考,导致无法决策或决策失误。决策时发扬民主.

  不够充分,该讨论的没有进行讨论,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甚至出现决策过程记录不完整的情况等。

  (五)缺乏集体决策后的评价和纠错机制。部分“三重一大”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虽然暴露出了决策的偏差及不妥当,但因为缺乏评价和纠错机制,不能及时纠正或制止错误,仍旧按部就班地执行决策,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使实施项目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与集体决策的初衷背道而驰。

  (六)决策制度和决策的实施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没有相关的监督规定,在决策过程中没有纪检监察、审计等内控体系和监督部门的人员参与,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出现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

  (七)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对决策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人事任免不合理等问题,虽然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往往由于本单位不敢追究,上级部门不想追究,使事情得过且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上述问题的原因剖析

  以上所出现的问题,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综合分析,重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权力过于集中。在领导班子配备过程中,注重了“一把手”的功能和作用,忽视了副职领导的作用。这样的领导班子有利的一面是主要领导只要能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就可以实现上下执行一致,运行无杂音。但不利的一面是缺少了集思广益,不能够充分发挥副职领导作用,把副职领导置于只要能干活,不需要思考问题的境地。主要领导党政一肩挑,权力过度集中的时候,最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

  (二)“一把手”民主作风意识不强。“一把手”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误思想膨胀,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

  (三)短期思想严重。社会流行一句话“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这一现象说明单位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由于领导岗位调整频繁,很容易造成追求短期效益,急于建功立业的思想意识。把单位部门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搞个人急功近利,出现乱投资,突击提干等情况。

  (四)班子副职有畏难思想,作用发挥不够。对于绝大多数主要领导,他们都希望副职能够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中发挥作用,为单位部门行业发展和进步出谋划策。但实际情况往往是.

  有些副职领导由于患得患失,在决策中有意见不发表。一怕发表意见承担责任;二怕发表意见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三是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等。使集体决策达不到集体研究讨论的效果。

  (五)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但在实践中,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

  (六)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决策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往往出现“上边不想监督,下边不敢监督”的状况。决策的效果无法评定,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长远性得不到操控。

  (七)责任追究不力。决策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责任人得不到及时的追究,经常表现出来的现象是责任人出现决策失误后,大不了调整个岗位,级别不变,待遇不变,官照当,权照有,谁奈我何?如果能实现“三重一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那么“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就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

  三、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方法和对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共同努力才能做好,需要从上到下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一)正确把握和运用好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关系

  1.集体决策。就是对于界定的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会前不通报,会上搞突然袭击的“霸道主义”和会前不作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会上随大流的“弃权主义”。

  2.个人负责。坚持集体决策并不意味着要集体负责,责任永远需要个人承担,没有明确的个人责任意识,就无法承担后果,就不会有风险控制。在行政领导负责制中,行政正职与副职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副职只是正职的助手,对正职负责并报告工作;正职在决策时,可以不管领导成员中赞成或反对人数的多少,由正职个人最后定夺,那么,个人就要为决策后果负责。

  3.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的利弊分析。相比个人决策,集体决策可以汇总到个人无可比拟的丰富的信息,使决策建立在信息准全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交换思想,各抒己见,不难形成更多的备选方案。集体决策使权责分散,既利于相互制约和监督,又利于各取所长,优化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推进现代民主管理。但是集体决策时效性差,成本高,遇有情况紧急亟须.

  当机立断时,反复磋商讨论会延误决策时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能是人人同意却又是低水平的妥协决议;权责分散,可能会出现执行中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情况,不像个人决策一样有强烈、明确的责任感。

  4.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辩证关系。在现代制度中,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在集体决策中要体现个人负责,二者只能同时兼顾,不可有所偏颇。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优越性,并体现出民主集中制的巨大威力和作用。

  (二)切实推进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努力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体制,才能有效提高集体决策质量。

  1.内容要具体,做到规范化。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就是确定重大问题的事项范围和界限,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领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达到效率和民主兼顾的效果。重大事项必须具体明确,规范固定下来,力求细化、量化,而不能抽象、笼统。如:资金使用方面就要严格规范资金数额,多少数额由哪一级来定,哪些由副职领导定,哪些由主要领导定,哪些该上会,上哪一级会议等。都要认真准确地加以规范,防止小数目上会,大数目个人定的情况出现。

  2.程序要合理,做到制度化。集体决策程序要体现各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落实决策人员的相关责任。一般程序是:由工作职能部门提出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并提出或制订可行性方案,并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必须按程序办理,不得临时动议。集体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经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该项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三重一大”经调查论证后,提交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决策程序。对集体讨论的会议出席的人数、有效通过的人数、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都应制度化。

  3.方式要正确,做到民主化。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党委会议、党政领导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对关系集团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

  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民主决策最重要的就是能畅所欲言,能听到不同的声音和反对的声音,充分发表意见,为集体讨论决策打好基础。

  4.方案要严谨,做到科学化。对决策方案做出选择,是决策过程中决定性的一环,这个工作应当由决策者来完成,即“负责”的人。决策者通常依据经验、实验和分析,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权衡利弊,利用知识、经验和能力,根据已知情况和现有资料,去做最后选择。**的领导者往往不是在众多方案中选取一个方案、舍弃其余方案,而是善于摄取各种方案的优点和长处,综合出一个最佳方案。

  5.坚决做到集思广益,削减决策风险。决策是人作的,人的错误总是难免的,再**的领导者,也有失误的可能。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在进行纠错时,领导者要有勇气敢于承认现实、正视现实,克服阻力,尽可能地减少失误、弥补损失。

  6.实施集体决策过程监督,堵塞各种漏洞。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执行决策是否忠实,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出现未预见到的问题等。把“三重一大”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政务公开内容,并作为对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上级部门还应定期进行“三重一大”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单位部门和行业发展。

  7.形成有效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决策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主要目的不是惩罚决策人,而是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通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的处理,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人在进行决策时的责任感,减少决策的失误,并且约束责任人的决策行为。追究的内容是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违反设定的内容和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区别对待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负责的人,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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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努力营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行的和谐氛围

  制度总是在一定的氛围、秩序中运行,要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除了这项制度本身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可行性以外,还需要加强班子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文化建设等,营造浓厚的民主气氛,从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制度的正常运行搭建和谐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组织领导体制,为党委参与单位部门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搭建团结高效、战斗力强的领导班子,为科学合理地进行集体决策提供保障。重视班子成员个体能力高低和结构搭配科学程度,在班子配备上要充分考虑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年龄梯次、个性共容等实际需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把能力、业绩、品德和知识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担当重任的要求储备人才,保证干部来源的质量,严禁“带病提拔”、“带病聘任”,真正做到德才兼备、组织考察、群众公认,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战斗力。三是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建立领导人员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敢于担担子,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到一线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四是提高领导人员的决断能力和应变能力。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不慌,从容应对决策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果断决策。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引领单位部门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对于经过深思熟虑、集体讨论定型的决策,要能适应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情况,提高应变能力,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

  2.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人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通过开办专题培训班、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人员的党性修养,增强集体观念,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纠正“三个偏见”,即:纠正把个人说了算看成是有领导权威的偏见,把大包大揽看成是责任心强的偏见,把在重大问题上搞一锤定音、现场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见。二是切实增强民主决策意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要经常谈心交心,坦诚相见,说真话、说实话,真正做到思想见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正职要尊重副职,副职要维护正职,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勤商量,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坚决纠正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做法,牢固树立班子成员相互平等的观念,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集体领导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细化,对班子成员的权限、责任明确界定,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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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党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积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通过大力宣贯廉洁自律法规、干部作风建设行为准则和执行理念等,进一步筑牢领导人员拒腐防线。二是抓制度,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重点是要完善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三重一大”决策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入手,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三是抓惩处,依法依纪查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查处一个教育一方。对重大案件,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比较强烈的问题,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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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摘要:“一把手”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误思想膨胀,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方法和对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共同努力才能做好,需要从上到下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就是对于界定的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会前不通报,会上搞突然袭击的“霸道主义”和会前不作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会上随大流的“弃权主义”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严格要求凡属地区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时间使用必须经过集体决策,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减少决策失误,起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怎样才能执行好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好规定精神,就此课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一)个人负责与集体负责在认识上存在误区,造成集体领导与个人说了算界定不清。少数部门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认为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大事就应该自己说了算,自己定下来的事情就是政策。配备党委书记的还和书记通通气,党政大权集于一身的就坐在办公室自己拍板决定。上会只是走走过程,做个会议记录,正确了显得自己**,出现失误就推卸责任,说是集体决策造成的。结果是出现问题的时候,找不到责任人。说是个人决定的,却有会议记录,说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却是个人说了算。

  (二)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参与决策人员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那一部分职责是什么,一旦决策失误要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集体决策时往往“跟着举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

  (三)具体标准界定不清楚。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恰当和清楚,导致本该上会做集体决策的事情没有上会而由个人说了算,造成遗漏或为腐败提供了方便;而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四)会前准备不充分,程序执行不规范。决策前对提案缺乏相应的酝酿、讨论、论证、调研和比较,会上不能提供详尽的信息供决策层参考,导致无法决策或决策失误。决策时发扬民主.

  不够充分,该讨论的没有进行讨论,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甚至出现决策过程记录不完整的情况等。

  (五)缺乏集体决策后的评价和纠错机制。部分“三重一大”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虽然暴露出了决策的偏差及不妥当,但因为缺乏评价和纠错机制,不能及时纠正或制止错误,仍旧按部就班地执行决策,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使实施项目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与集体决策的初衷背道而驰。

  (六)决策制度和决策的实施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没有相关的监督规定,在决策过程中没有纪检监察、审计等内控体系和监督部门的人员参与,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出现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

  (七)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对决策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人事任免不合理等问题,虽然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往往由于本单位不敢追究,上级部门不想追究,使事情得过且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上述问题的原因剖析

  以上所出现的问题,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综合分析,重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权力过于集中。在领导班子配备过程中,注重了“一把手”的功能和作用,忽视了副职领导的作用。这样的领导班子有利的一面是主要领导只要能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就可以实现上下执行一致,运行无杂音。但不利的一面是缺少了集思广益,不能够充分发挥副职领导作用,把副职领导置于只要能干活,不需要思考问题的境地。主要领导党政一肩挑,权力过度集中的时候,最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

  (二)“一把手”民主作风意识不强。“一把手”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误思想膨胀,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

  (三)短期思想严重。社会流行一句话“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这一现象说明单位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由于领导岗位调整频繁,很容易造成追求短期效益,急于建功立业的思想意识。把单位部门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搞个人急功近利,出现乱投资,突击提干等情况。

  (四)班子副职有畏难思想,作用发挥不够。对于绝大多数主要领导,他们都希望副职能够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中发挥作用,为单位部门行业发展和进步出谋划策。但实际情况往往是.

  有些副职领导由于患得患失,在决策中有意见不发表。一怕发表意见承担责任;二怕发表意见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三是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等。使集体决策达不到集体研究讨论的效果。

  (五)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但在实践中,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

  (六)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决策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往往出现“上边不想监督,下边不敢监督”的状况。决策的效果无法评定,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长远性得不到操控。

  (七)责任追究不力。决策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责任人得不到及时的追究,经常表现出来的现象是责任人出现决策失误后,大不了调整个岗位,级别不变,待遇不变,官照当,权照有,谁奈我何?如果能实现“三重一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那么“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就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

  三、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方法和对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共同努力才能做好,需要从上到下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一)正确把握和运用好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关系

  1.集体决策。就是对于界定的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会前不通报,会上搞突然袭击的“霸道主义”和会前不作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会上随大流的“弃权主义”。

  2.个人负责。坚持集体决策并不意味着要集体负责,责任永远需要个人承担,没有明确的个人责任意识,就无法承担后果,就不会有风险控制。在行政领导负责制中,行政正职与副职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副职只是正职的助手,对正职负责并报告工作;正职在决策时,可以不管领导成员中赞成或反对人数的多少,由正职个人最后定夺,那么,个人就要为决策后果负责。

  3.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的利弊分析。相比个人决策,集体决策可以汇总到个人无可比拟的丰富的信息,使决策建立在信息准全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交换思想,各抒己见,不难形成更多的备选方案。集体决策使权责分散,既利于相互制约和监督,又利于各取所长,优化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推进现代民主管理。但是集体决策时效性差,成本高,遇有情况紧急亟须.

  当机立断时,反复磋商讨论会延误决策时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能是人人同意却又是低水平的妥协决议;权责分散,可能会出现执行中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情况,不像个人决策一样有强烈、明确的责任感。

  4.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辩证关系。在现代制度中,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在集体决策中要体现个人负责,二者只能同时兼顾,不可有所偏颇。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优越性,并体现出民主集中制的巨大威力和作用。

  (二)切实推进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努力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体制,才能有效提高集体决策质量。

  1.内容要具体,做到规范化。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就是确定重大问题的事项范围和界限,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领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达到效率和民主兼顾的效果。重大事项必须具体明确,规范固定下来,力求细化、量化,而不能抽象、笼统。如:资金使用方面就要严格规范资金数额,多少数额由哪一级来定,哪些由副职领导定,哪些由主要领导定,哪些该上会,上哪一级会议等。都要认真准确地加以规范,防止小数目上会,大数目个人定的情况出现。

  2.程序要合理,做到制度化。集体决策程序要体现各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落实决策人员的相关责任。一般程序是:由工作职能部门提出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并提出或制订可行性方案,并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必须按程序办理,不得临时动议。集体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经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该项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三重一大”经调查论证后,提交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决策程序。对集体讨论的会议出席的人数、有效通过的人数、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都应制度化。

  3.方式要正确,做到民主化。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党委会议、党政领导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对关系集团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

  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民主决策最重要的就是能畅所欲言,能听到不同的声音和反对的声音,充分发表意见,为集体讨论决策打好基础。

  4.方案要严谨,做到科学化。对决策方案做出选择,是决策过程中决定性的一环,这个工作应当由决策者来完成,即“负责”的人。决策者通常依据经验、实验和分析,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权衡利弊,利用知识、经验和能力,根据已知情况和现有资料,去做最后选择。**的领导者往往不是在众多方案中选取一个方案、舍弃其余方案,而是善于摄取各种方案的优点和长处,综合出一个最佳方案。

  5.坚决做到集思广益,削减决策风险。决策是人作的,人的错误总是难免的,再**的领导者,也有失误的可能。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在进行纠错时,领导者要有勇气敢于承认现实、正视现实,克服阻力,尽可能地减少失误、弥补损失。

  6.实施集体决策过程监督,堵塞各种漏洞。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执行决策是否忠实,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出现未预见到的问题等。把“三重一大”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政务公开内容,并作为对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上级部门还应定期进行“三重一大”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单位部门和行业发展。

  7.形成有效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决策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主要目的不是惩罚决策人,而是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通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的处理,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人在进行决策时的责任感,减少决策的失误,并且约束责任人的决策行为。追究的内容是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违反设定的内容和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区别对待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负责的人,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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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努力营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行的和谐氛围

  制度总是在一定的氛围、秩序中运行,要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除了这项制度本身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可行性以外,还需要加强班子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文化建设等,营造浓厚的民主气氛,从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制度的正常运行搭建和谐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组织领导体制,为党委参与单位部门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搭建团结高效、战斗力强的领导班子,为科学合理地进行集体决策提供保障。重视班子成员个体能力高低和结构搭配科学程度,在班子配备上要充分考虑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年龄梯次、个性共容等实际需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把能力、业绩、品德和知识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担当重任的要求储备人才,保证干部来源的质量,严禁“带病提拔”、“带病聘任”,真正做到德才兼备、组织考察、群众公认,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战斗力。三是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建立领导人员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敢于担担子,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到一线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四是提高领导人员的决断能力和应变能力。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不慌,从容应对决策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果断决策。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引领单位部门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对于经过深思熟虑、集体讨论定型的决策,要能适应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情况,提高应变能力,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

  2.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人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通过开办专题培训班、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人员的党性修养,增强集体观念,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纠正“三个偏见”,即:纠正把个人说了算看成是有领导权威的偏见,把大包大揽看成是责任心强的偏见,把在重大问题上搞一锤定音、现场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见。二是切实增强民主决策意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要经常谈心交心,坦诚相见,说真话、说实话,真正做到思想见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正职要尊重副职,副职要维护正职,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勤商量,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坚决纠正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做法,牢固树立班子成员相互平等的观念,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集体领导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细化,对班子成员的权限、责任明确界定,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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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党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积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通过大力宣贯廉洁自律法规、干部作风建设行为准则和执行理念等,进一步筑牢领导人员拒腐防线。二是抓制度,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重点是要完善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三重一大”决策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入手,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三是抓惩处,依法依纪查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查处一个教育一方。对重大案件,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比较强烈的问题,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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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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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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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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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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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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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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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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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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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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