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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7篇)

发布时间:2023-05-04 14:20:07 | 浏览次数:

篇一: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论文关于依法治国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明确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然而我们该如何写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呢?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关于依法治国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关于依法治国论文篇一:《试谈依法治国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2012年11月,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起点,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将依法治国作为其鲜明主题。这一系列举措,凸显了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对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在文化建设部分,用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新时期全国人民必须共同遵守和践行的价值规范,并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与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者良性互动,其中,依法治国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起到促进作用。

  一、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我国人民物质生活逐渐丰富的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道德问题,比如,对金钱和物质的痴迷,导致了人们精神生活的滞后和道德的失范;政府职能部门腐败盛行;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念。究其原因就是我们历来遵循的道德规范与道德要求是建立在以“人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熟人社会”中。在“人治”社会中,遵循的道德不是自律道德而是他制他律型道德。符合这样道德要求的行为是“服从”、“顺从”、“听从”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抹杀了个人积极进取的自由意志,压抑了人自由发展的个性,同时也扼杀了人们的需求和利益。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原来维系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价值观念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核心价值观作为思想和观念层面的认识活动和价值尺度,只有通过外化于行才能体现出来。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和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实践过程中,用法律的权威性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二、依法治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制度保障

  法不仅是为解决人类社会中的纷争而存在,而且能够用制度性和规范性的法规体系保障社会制度与社会秩序的完善,保障人们能够获取更多的公平和正义。“在法律统治的自由社会中,立法机关的功能是创造和维护个人有尊严地生存的条件。这种尊严不仅要求承认他的社会和政治权利,而且要求确立个人充分发展其个性所必须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条件。[1]”这句话也进一步说明,法的作用是用来发挥民众的作用和才能的。而想要充分发挥法的作用,就需要科学的立法、严格的执法和公正的司法。否则,民众就会背离其治理,使得上情不能下达,全民不能守法,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和谐安定。

  法治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和原则,依法治国是法治的外在形式和实现过程。依法治国的实质是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法制建设,为国家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让人们在一个合理的、适于遵循的法律框架里友好地交往、正常地生活。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虽已经拥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现实社会之间的鸿沟却依旧不可忽视。从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具体法律条文有待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文,满足“有法可依”的需要。然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深入,某些立足于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的法律条款已不适用当前的社会制度,因此遭到废除。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构建缺乏一定的法治精神作支撑。因此,我们需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要求,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依照社会的发展,完善具体法律条文。

  第二,对法治理念的忽视。新时期,我国逐渐将依政策办事转换为依法办事。但是这种“依法办事”只注重地方法律文本构建,缺乏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自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党治理国家基本方略后,不少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但因其目的是为了运作项目、发展经济,忽视了“法治”这一理念,使其庸俗化、工具化,最终导致“依法治国”在实践中走样。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扭曲,法律没有被信仰。

  第三,法律精神的缺乏。目前,我国民众对于法律的认识理解,还带有浓厚的实用主义与工具主义色彩,远未达到对法律信仰与价值的追求。情理对于公众行为的支配作用大于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就法院调解过程来看,当事人双方均较少诉诸‘法律的逻辑’,他们很少讲到‘法律怎么说’,而是将日常生活中处理关系的思维方式带上了法庭,如示弱、争取同情。”[2]由此可以看出,培养民众的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任重而道远。

  综上所述,现实社会与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的鸿沟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2012年11月,党的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起点,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从而更加凸显了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同时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依法治国在国家、社会和个人生活的不同领域都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其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详述。

  (一)科学立法,助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

  行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有赖于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4]。因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宏伟目标和价值在法治的治理方式下才有可能实现。

  目前,我国立法还存在缺失与不足。因此,科学立法,注重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一致性,法律体系的整体性、统一性,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抵触;法律文本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强调人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在立法过程中,“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5]因此,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除了要充分发挥立法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外,还应该拓宽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通道,保证最大限度的吸收民智、体察民情与体现民意,使得公众形成对法律文本的认同,使整个立法过程更多地体现民主精神和社会的自由度。

  (二)严格执法,助推公正、文明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党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这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其中的公正、文明价值观。执法的不公正,会导致群众的不信任,从而对公正执法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文明执法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关怀,以获取更多社会公众对执法的支持和配合,塑造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信任,消除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平等和公正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本身也是依法治国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石之上的。因此,平等和公正的价值只有通过依法治国才能实现。

  (三)公正司法,培育和践行公正、和谐价值观

  法律公正是一个包含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公正、守法公正的大范畴,而特定案件的处理是公正最为生动和现实的体现。对于法官、检察官来说,除了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坚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把公正的信念注入到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论中,实现各社会主体法律保护上的平等之外,还要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实现和谐司法。和谐司法是以司法公正为核心,适用法律时兼顾当事人、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尽可能考虑文化传统、风俗习惯,选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裁判方案,同时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保证公正及时得以实现,使当事人的纠纷在一种和谐氛围中得以解决[5]。法官和检察官公正、和谐的价值观,必将对社会公众产生积极影响,司法公信力也会得以不断提高。

  (四)全民守法,助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也和依法治国有密切联系。爱国首先就是要懂法守法,而懂法守法是爱国的基础和底线。敬业是人们对所从事的职业负责任的态度,这种态度有赖于各种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激励,因此,依法治国为调动和激发社会的敬业精神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诚信不仅具有一种伦理上的含义,而且具有法律上的含义。法律意义上的诚信既是当事人进行各种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依法治国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实现法律的信用的过程。由此可见,诚信是构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法治是社会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友善是倡导人性的光芒,激发构建社会秩序的正能量。法治是友善的守护神,作恶使坏,为非作歹终会被法治严惩。

  除此之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应将守法作为自己的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党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因此,为了使人们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制教育工作者应有意识地从受教育者的做人原则、标准及其价值观去阐发法律对人之为人、人之成人的意义,从深层次解决受教育者为什么要守法的问题。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

  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关于依法治国论文篇二:《论会计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引言

  “四个全面”是将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融入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特色、理论体系、制度之中的大手笔。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财务会计工作是链接经济与法律的桥梁和纽带。发挥会计职能,实现财务会计目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二、从会计发展历史上看

  会计的发展经历了古代会计、近代会计和现代会计阶段。古代会计阶段,文明古国如中国、巴比伦、埃及、印度与希腊都曾留下了对会计活动的记载。我国元代就形成了“四柱清册”,即“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埃及首先出现了“内部控制思想”等。近代会计阶段,1494年数学家卢卡?帕乔利在《算术、几何、比和比例概要》中专门阐述了复式记账的基本原理,这是会计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以及这一时期折旧的思想、划分资本与收益、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审计制度等。现代会计阶段,为确认会计报表的公信力,1854年苏格兰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特许会计师协会,这被誉为继复式薄记后会计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现代会计阶段以“公认会计准则”(GenerallyAcceptedAccountPrinciples,GAAP)的“会计研究公报”(ARB)的出现为起点。这一会计发展阶段,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都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标志着会计的发展进入成熟时期。公认会计准则的建立,1929至1933年的经济危机起到了催产的作用。以及管理会计从传统的、单一的会计系统中分离出来,是会计发展史上第三座里程碑。

  会计是用确认、计量、记录会计主体的经济事项,真实反映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专门方法。作为一种管理活动,会计具有国家化和国际化的性质,其根原因是会计始终处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环境中。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体系、文化教育与科学技术等因素必然制约和影响会计的发展。同时,会计又反过来为政治、经济、法律体系、文化教育与科学技术服务或影响它们。

  每一社会发展阶段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与之相适应的社会

  意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一部从古代到现代的会计发展史,是会计记录(薄记、凭证)、公信力、制度、审计、到公认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等。198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这些告诉人们会计是链接经济与法律最好最近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三、从会计技术进步上看

  会计技术是人们运用各个基本程序和相应的方法,为会计信息系统生成会计信息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会计技术是实现会计目标的手段,也是会计基础理论的自然延伸。在会计历史上,会计技术经历了手写簿记系统和电子数据处理系统两个不同的阶段。前者是在手工操作的条件下,人们借助填制凭证和登记账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进行记录,使记录的数据逐步得到系统化,提供财务信息基础,这种会计工艺称之为手写簿记系统。后者是指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工具,在会计工作中,用电子数据处理方式代替传统的手写复式簿记系统,提高会计数据的处理能力,并使会计信息变得更加灵敏、及时和准确。会计信息系统又分为复式簿记系统和报告系统两个子系统。

  会计技术,无论是手写簿记系统还是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在工艺上都具有十分严密的科学性。如填制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试算平衡到编制会计报表等。我国新会计准则贯彻了在合理的会计假设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下的一般会计原则: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这些会计思想精髓在会计技术上包含的实质恰恰是法制精神之所在。而且,会计技术设计本身排斥人为虚假与不法会计事项。

  四、从会计准则制定上看

  由于经济全球化加深,国际资本流动规模越来越大,跨国公司数量日渐增多,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世界各国认识到有必要对各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协调。1973年,来自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荷兰、美国、英国和爱尔兰的会计职业团体在英国伦敦发起设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Committee,简称IASC)。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

  (1)主体准则制定阶段(1973年-1989年);(2)提高会计准则的可比性阶段(1989年-1995年);(3)制定核心准则阶段(1995年-2000年);(4)核心准则应用阶段(2000至今)。

  中国会计准则的改革和发展与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与经济体制改革、资本市场的信息需求、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同步发展,并且随着需求的不断变化而修正与完善。中国的会计准则正是在这一不断变化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并且把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财务会计目标)作为中国会计准则制定者的目标始终贯穿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中国会计准则发展经历了:(1)会计准则的探索阶段(1978年-1992年);(2)会计准则的逐步建立阶段(1992年-1998年);(3)会计准则的全面发展阶段(1999年-2005年);(4)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阶段(2006至今)。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作为商业的语言,具有国家化和国际化的性质,从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制定及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和趋同的过程上看,其游戏规则的产生和发展,于其说是国际经济秩序的新博弈,不如说是国际法则在国际新经济秩序上的体现。

  五、从管理会计延伸上看

  管理会计(ManagementAccounting),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是管理者为了计划、评价和控制各种资源并承担经营责任而进行确认、计量、积累、分析、解释和传递财务信息的过程。管理会计的核心理念中,最为重要的两点是价值的创造与维护。因此,管理会计成为企业的战略、业务、财务一体化最有效的工具。

  2014年末,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被确定为管理会计元年。我国在构建管理会计方法体系的同时,引进西方的成本性态分析、盈亏临界点与量、本、利分析、经营决策经济效益评价、全面预算管理、平衡积分卡、作业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管理会计方法。管理会计技术与方法的运用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高素质的企业与员工,管理会计的发展和创新更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从会计文化哲学上看

  会计文化主要指会计物质文化、会计制度文化、会计精神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人们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已经创造的,并且与会计相关的各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会计文化与人类文化一样具有地域性、历史性和继承性。中国会计文化建设起步较晚,但在我国历史文化的长河中蕴藏了如诚信、求真、规范、理性、敬业、奉献诸多优秀的中国会计文化遗产。也有人把中国古代的阴阳哲学运用到会计学上,认为凡是会计职能发挥作用强的为阳,会计职能发挥须要适应、改进和创新的为阴。

  综合来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体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人文环境等都是会计文化建设的重要环境,也称为会计环境。其中社会法律体系和法治水平对会计环境的影响尤为突出,反过来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又能促进法律体系和法治水平的进步。诸如此类都将为先进会计文化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结论

  本文希望得出如下结论:

  1.会计工作在依法治国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使法律从国家统治社会的工具转为保护社会的工具和社会自我保护的工具;从作为国家单向控制社会的工具,转变成为国家与社会双重与双向控制的工具;从逐步实现法治国家,到最终形成法治社会。会计作为经济社会中最基础的制度准则工具,能够在法治社会中发挥其独特作用。

  2.加强会计工作自身建设刻不容缓。过去的一段时期乃至今天,包括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作假的手段层出不穷。会计技术本身和财务会计目标是为经济、法治和社会服务的。而会计做假则成为损害大多数人和国家利益,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法治的帮凶。“打铁还须自身硬。”因此,加强会计工作自身建设刻不容缓。

  3.重视会计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法治始于文明,会计源于经济进步,二者有着天然的联系。会计工作渗透在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会计主体(单位)之中。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发挥会计工作正能量,对于规范会计主体的行为,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实现社会

  法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二: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大学生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大学生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共中央总书记、_、__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引用了战国末期哲学家韩非在《韩非子有度》的这句至理名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了重大任务,全面地规划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为法治领域的各项改革吹响了号角。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们不得不思考,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奋斗目标上,我们需要与什么结伴而行?答案是肯定的,只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严格执法、改进法律实施、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强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法治的阳光点亮中国梦,照亮中国人前进的脚步,给中国梦插上民主、开放的翅膀,这个梦想才能飞得高、飞得远,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生活才有保证。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从一些已经公布的重特大案件中,我们可以窥见,在一部分领导干部眼里,他们只有权力欲望,没有法律意识,甚至于认为法律是用

  来管他人的,自己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以致做出贪赃枉法之事。一些领导干部无视法律的威严,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的看法、做法大于国家的立法,即为权大于法,使很多领导干部走上了贪财腐朽之路,步入了铁窗之门。如何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懂法、遵法、守法呢?

  一要引导党员干部敬畏法律、尊重法律,自觉形成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守法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员干部要学习在先、领悟在前,先学一步,学深一筹。要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要看到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保障。此时此刻,党员干部要乘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东风,带头加强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要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做到以学促用、以用促学,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思维。

  二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无规矩不成方圆。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带来的恶果。作为党员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握着一些权力,如何守住本心,不被名利所迷惑,不被贪欲所捆绑,要做到管住自己的心,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管住自己的神,保持一个良好的思想状态;管住自己的言,注意自身的言语表达;管住自己的行,注意自身的行为举止;管住自己的形,树立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要将法治理念用于工作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一名执法护法的党员干部。

  三要增强党员干部遵法守法的社会引导力,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示范作用,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形成法治思维、具备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做任何事,要以法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党纪、守法规、讲程序,不能嘴上大讲法律,行动上大手一挥,有法不依,比没有法律危害更大。作为党员干部,不论是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是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组织的规定和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淡泊名利,克己奉公。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就让我们万众一心,不论前面的道路有多么崎岖,只要我们秉持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动摇,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克服前进途中的艰难险阻,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大学生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

  4月23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

  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

  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篇三: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大学生依法治国演讲稿(精选3篇)

  大学生依法治国演讲稿1管导,辅导员学长,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09051302班的王聪会。很荣幸在此演讲,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伴我行".

  法律,形似离我们很远。有时候呢,我也会觉得,法治是用来惩戒的,这与大学生的我太遥远!但每个人从出生到逝去,在这世上的每时每刻,都离不开法律。小到《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条例》,大到《经济法》《刑法》、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

  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然而在我们这个大学生群体中,很多同学是没有这个意识的。

  而同样,在自己权利收到侵害的时候,很多人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朋友圈刷屏的"少年不可期"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正能量,在侵权面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在自己权利面前,当一次熊孩子又何妨?大声说出你的不公与委屈,向侵权说"不"!你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刻,也就是一切"潜规则"不攻自破的时刻。

  任何人,组织,群体,国家,没了约束会何去何从,实在是无法想象。正如20__年前荀子在《劝学篇》中说的那样"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韩非子也曾这样概括了法的重要性"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能征,刑过不避大夫,商法不遗匹夫。"《礼记》中也这样谈到了法的含义"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很多人以为法是用来惩罚人的,法治是用以惩戒人的,故而谈法色变。殊不知,法是用来保护人的,法治用以保障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积极分子,更应该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法,尽我所能地,把学到的法律知识传播给身边的每个人,让大家知道,法律不是枯燥无味的,他是有生命的,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个瞬间,有时候,守法与违法就在一瞬之间。

  今天的大学生是明天的"建设者,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储备知识,强身健体,更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守法用法,才能在追梦的路上走的更远才能撑起祖国的大厦,使他更加繁荣富强。

  大学生依法治国演讲稿2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是来自14班的学生,高晓彤,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让依法治国走进我们的生活。

  说起依法治国,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我们曾在初中的课堂上接触过它,在每天的新闻联播里接触过它,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事情与它有关呢?依法治国似乎远离了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只存在于纸上的词汇。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我们的生活处处渗透着法律,我们出门行车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就业工作有《劳动法》,我们生活的校园有《校园安全法》,我们逛街购物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着法律的底线,我们享受的每一项权利都有着法律的明确规定。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没有正常的秩序,人们任意妄为,我们的社会很可能混乱的无法想象,更不用提发展,提建设。所以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小到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都离不开法律。

  那么,怎么样让法律走进我们的生活中呢?下面我来讲一个生活中法律案例。

  逢年过节,同学聚餐是很常见的事情,在餐桌上敬酒也是一种文化传统。但是,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广东某饭店内就曾经发生了这样一个悲剧。一群青年人因为喝酒过量导致其中一人死亡。事后家属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劝酒者和酒店老板共同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失侵害他人人身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个事件中,喝酒,无伤大雅,但劝酒者应当意识到,他的行为会间接对饮酒者造成伤害,即,构成侵权。所以说,喝酒悠着点,劝酒也担责。

  生活中,法律是一把戒尺,界定了我们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一扇屏障,保障了为我们的生活秩序;法律又是武器,可以为我们所利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更是警钟,在我们被愤怒冲昏头脑时,把我们拉回理智的边缘。只有人人都能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我们的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我们的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这一切就是需要让法制走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地震撼,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让法律走进我们的心里

  吧,让它发芽,生长,开花,结果。让我们共同携手,用我们心中的法律,为明天美好的生活筑起一道坚固的城墙。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大学生依法治国演讲稿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20__级本科生3支部的李睿。

  在演讲内容开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讲两个案例。第一个发生在1996年的内蒙古,一名女子被谋害在公厕内,事件中报案者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在62天后被执行死刑。九年后,一名杀人犯落网并交代了自己在内蒙的罪行;又一个九年后的20__年11月20日,此案进入再审程序,但是18年前所谓的嫌疑人已无法站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这就是最近广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

  另一个案例,20__年,海南省琼山市的农民黄家光在一次斗殴中被判无期徒刑。直至20__年9月29日,海南省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被宣告无罪,当庭获释。海南省高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还明确,将向他支付赔偿金160余万元。虽然改判的判决书迟到了十四年,但正义的伸张永远不会太晚。

  从上面两个实例我们可以看到,依法治国,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项战略性的建设和长期的发展进程;而对于个人乃至于

  一个家庭来说,在某一个时间点,依法治国与否往往就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很多时候,依法治国不只存在于宣传和制度,而是深深地渗透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生活。这也是我今天演讲的主题,那就是:《法治,就在身边》。

  近几年,创业在就业中所占的比例也逐年增大。但同时,创业所面临的非公平竞争,不合理行政干预,相关审批迟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实行依法治国,是对中小企业生命力和活力的有力保障,保障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等权利,让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不再孤单。

  在教育方面,依法治国同样带给我们福利,对于现在的我们,"义务教育"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而在二十多年前,义务教育的推广,特别是在农村的推广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虽然面临着阻力,但国家还是将《义务教育法》坚定地推行下去。30年后,义务教育终于收到了累累硕果,现今我国有约58万所小学,8万所初级中学,高校也有几千所,教育体系也初步建成。而今的青少年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后,也可根据个人情况进入社会或者像我们一样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国家通过对教育基本法的坚决落实实施,让每个青年学生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志愿成为可能。

  依法治国并不是高高在上,相反,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它像一张严密的大网,让违

  法分子无处可逃;而同时,他又像一束光,带着司法和正义的温暖去拥抱我们每一个人。

篇四: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当代大学生如何依法治国

  法治始终是为人服务的,是人的工具。法治以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性为根据。不同社会历史阶段的人性状况决定着不同的法治,不同社会生活条件下的法治反映着不同人性的需求。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当代大学生依法治国,希望大家喜欢。

  当代大学生依法治国篇一

  依法治国从我做起

  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至今中国在法治国家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中国法制法规体系还存在漏洞缺失,社会法治观念还较淡薄,官员权力滥用、国人道德缺失现象时有发生。

  在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为发展中国特色的法治化反腐新路径指明方向。以“打虎拍蝇”为主题的反腐风暴高压推进,其中一些委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撤销职务。据统计,在以后的21个月里,光省部级干部,就有近50人落马,每两个月,落马5人。在某些省份,有近一半被查。在依法反腐上取得进步。中共从严治党的举措深获民众支持与赞许。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践行依法治国呢?首先,我们应该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性。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邓小平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江泽民指出,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胡锦涛指出,人民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应该紧紧记住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性,为建设社

  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我们应该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

  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

  最后,大学生应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树立法治观念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应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从根本上了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打心底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当代大学生依法治国篇二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

  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调动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状况。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1.依法治国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完全一致。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种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法律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这样就把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方式的重大发展,也是党更加成熟的表现。

  2.实行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法制将人民的民主权利以及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民主生活、民主结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用系统的法律和制度固定下来,并确保其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破坏和损害,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实现,保证全国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利,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实行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民主,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又有利于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有序进行。

  3.实现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体系的维系,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也需要按国与国之间约定的法则和国际惯例办事。实行依法治国,就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

  4.实现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看,从封建专制国家,到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国家,体现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吸收一切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体现。实现依法治国,是中国迈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

  作为大学生,通过报纸、电视、手机新闻、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情况进行关注了解并讨论。虽热我们还没完全进入社会也没有进入官场。

  但是在我们周围也存在腐败。比如高校腐败违规招生、干预职称评定、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权钱交易等等这些与我们生活学习息息相关。其实法制离我们并不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所以学校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开

  展法制主题活动,以及安排老师对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强调校规校纪的重要性。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生及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高校师生更应该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实现。师生党员在关注党内外动态的同时,更要不断思考自己能为依法治国做些什么,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让思想转变为行动。

  法制中国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一个健康有序的法制社会,必须拥有具有较强的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我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更要坚持党的领导,担负起法制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法制中国才能成为现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认真学习法律。模范尊重法律。习惯养成用法。义务宣讲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当代大学生依法治国篇三

  本文由党的四中全会引言,谈到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决定;进而阐述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的内涵,最后点明为响应党中央号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21世纪新时期的大学生,自觉学习、遵守社会主义法律义不容辞,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任重而道远。

  为贯彻落实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早在会议中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然而,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包括制度和精神两个层面。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绝不仅限于物质层面上的制度建设和技术性的“硬件”系统的完备周详,作为其基石支撑着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在实际的法治建设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层面的建设相对薄弱,社会主义法治所应有的精神支持和内在驱动力不足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瓶颈”。一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想及其价值目标的主观把握以及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等各种心理要素的综合。社会主义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而且还包含着人们对某种由法律所统治的理想社会境界的向往和追求。

  那么,依法治国又是什么?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

  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弘扬依法治国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任重道远。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责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因此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直接影响我们整个民族的兴衰,只有我们每一个大学生都知法,懂法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与繁荣。

  马加爵,一个惊心的字眼。

  原本他曾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

  中学;高中期间成绩优异,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

  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但是就在2004年2月13日晚他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作为国家的栋梁,民族的未来,家庭的骄傲,却因一失足将光明的前途葬送到自己的悔恨和公众的唏嘘惋惜中。

  马加爵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我们暂且不提,这件事却明显反映了马加爵虽作为当代大学生,接受了高等教育,但其法律意识淡薄,轻视他人生命,一失足成千古恨。

  作为新时期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准确理解法治建设的基本关系,逐步培养法治思维方式,更要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代领袖毛主席曾对青年人说到,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年轻的我们承载的是社会的进步,是民族的希望,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美好蓝图,因此趁现在我们还未涉足社会,应树立正确的“三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四有”公民,为早日加入建设社会主义的行列中而时刻准备着!依法治国,在路上,我们一起同行。

篇五: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下如何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开展了更加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主张和约束下,全社会都要不断增强用法、守法、尊法以及学法意识。大学生作为当代年轻有为的群体,应该成为中国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因此大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于推进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有效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有助于高校立德树人教育内容的落实。在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中,不仅要包括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大学生还应该具备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大学生只有树立宪法为上的法治精神,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最终成长为国家建设小康社会的人才。(二)提升大学生法律修养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要想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高校首先要做到依法治校。只有科学、法治的现代化学校管理制度,才能为国家的人才培养提供重要的保障。当前高校依法治校工作必须要与提升大学生法律修养相结合,高校才能不断提升学校自身的依法治校水平,即在学校管理者提升自身依法管理学校的能力同时,也让高校的教师、学生处以及各个部门在进行高校的日常管理时,做到有据可依、有法可行,最终才能构建高校依法治校的良好基础,提高大学生懂法、知法以及用法的水平和能力。(三)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有利于提高依法治国的保障。法治环境的建设和法治精神的普及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其中

  法治环境的构建和法治精神的宣传都离不开公民法治精神、方式、思维以及意识等方面的有效提升。大学生也是普通公民的一员,因此大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更容易帮助大学生通过法律意识和观念的培养,逐渐形成社会主义信仰,在这种信仰的激励下才能不断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同时,最终促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目标的成功实施。

  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具体内容

  第一,有效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大学生提高法治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不断树立大学生对我国法律的推崇感和认同感,才能积极地在大学生群体中打造法治社会的精神根基,同时在大学生群体中积极树立现代公民法治意识的内在权威地位,最终才能积极提升大学生对法律权威性和公正性的认识;第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还表现在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塑造。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是法律素养提升的具体方向,所谓的法治思维就是要求大学生善于运用多样化的处理、分析以及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然而受法律本质的影响,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也是一种更具理性化和逻辑化的思维方式。党的十八大以后,依法治国战略的推出积极引领包括大学生群体在内的全体公民,靠法解决问题、遇到事情找法律以及日常生活自觉遵守法律的发展趋势。在高校的法律教育中更要积极把握大学生法治思维训练的方向,帮助学生学会选择并守住法律底线;第三,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重点在于法治方式的训练。所谓法治方式就是凭借法治思维的引导,按照法律的规范、规则、程序、方法以及手段执行法治化

  的实践和监督的过程。在当前的高校法律教育中要积极打破传统教学束缚,提升大学生运用现在法治形式解决和处理法治问题的能力;第四,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根本目的在于塑造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所谓的法治精神即法律所倡导的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以及民主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精神,同时我国的法治精神也是大学生法律教育最终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只有在大学生的行为准则中慢慢渗透法律所主张的契约精神、规则意识、义务观念以及自由意识等,才能在大学生的心中彻底融入法治信息和理念。

  三、有效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策略

  第一,建立和完善健全的法治理论体系是有效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前提。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律教育主要依靠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来实现,具体可以采取以下相应的具体措施:首先,充分把握人文学科教学特点,有机结合专业教育和法治教育,这样有利于大学生充分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让自身拥有较强的法治精神、规则意识以及创新实践能力。其次,加强与大学生所学专业息息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学习,充分提升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第二,建立完善健全的高校法治实践体系。完善健全的法治实践教育体系能够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提供有力保障,高校教学就要积极发挥大学生主人翁精神,在推进全民依法治校的过程中,促进大学生遵守、理解并知晓法律的规章制度,通过法律关注、法治宣传、模拟法庭以及参观普法教育基地等实践活动形式帮助大学生体验法治运行过程;第三,树立完善的高校法律文化熏陶体系。只有遵守法律的文化意识在高校蔚然成风,才能

  在高校师生心中树立法律崇高的地位,这种法律文化意识熏陶体系的确立可以采取以下相关策略,例如:可以开展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以及自我教育的“三自”法律意识文化主题活动,也可以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活动日”等展开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文化熏陶活动。

  四、结语

  总之,高等教育是我国教育的最高学府,同时肩负着我国青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当前依法治国背景下将大学生团队打造成用法、护法、守法以及学法的主力军,才能为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策略培养更多的优秀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孙建东.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法治教育实效性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17.[2]陈俐琪,李宇婧,吴雨濛,等.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律素养及培育路径调查研究——以常州高校为例[J].文教资料,2016(29):142-143+154.[3]齐琳琳.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J].中国高等教育,2016(Z2):71-73.

篇六: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大学生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大学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大学生依法治国,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生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xx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

  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大学生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2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

  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

  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

  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大学生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3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

  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xx大提出要在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xx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篇七:当代大学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学?如何贯彻依法治国?略  ?学?作为国民教育体系下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促进我国未来发展的主?军和新??量,他们法治观念的强弱必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下?由店铺为?家整理的?学?贯彻依法治国?略,希望?家喜欢。  ?学?贯彻依法治国?略?  公正是法治的?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保障。  党的??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从?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个重要??,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化、社会等各??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们共享??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前??平等,任何组织和个?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有犯?必施;令出,唯??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论是确保依法独?公正?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民陪审员制度、保障?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运?机制,规范司法?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纪律?正,则?不治之国,?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个系统?程。各级领导?部?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不能以?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厉?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全?推进依法治国伟?实践,国家长治久安、?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学?贯彻依法治国?略?  中国共产党在?六?报告中提出,执政党必须依法执政,并把提?依法执政的能?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建设这?崭新课题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继?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次集体学习中指出:“改?发展稳定的任务越是繁重,越要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觉性和坚定性,越要注重维护法制的统?和尊严,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盾和问题,引导和规范各种社会?为,为全?建设?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新局?提供有利的法制保证。”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强调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对于全?建设?康社会宏伟?标的实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执政党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  由于我国专制?治历史传统、马克思主义教条化、“以党代国”思想的残留以及执政经验不?等原因,共产党在执政初期不是依照法律,?是采?政策和?度集权等?式执政,曾出现“?政策代替法律——政策?上,全民学两报?刊——社论?上,落实最新指?不过夜——最?指??上”的不正常现象。共产党不实?依法执政,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巨?挫折,如中国的“?化??命”、苏联的解体、东欧的巨变等。中国共产党的伟?之处就在于,善于从成功中总结经验,从失败中总结教训,把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深刻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年“?化??命”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这?科学论断,开始了富有重?意义的从?治向法治进程的重?转变。XX年党的???修改的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党章中?次明确规定了政党运?法律化的原则,这突出表现在邓?平同志强调的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这个问题上,“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等论断,充分表明了制度建设

  的重要性。制度建设的核?就是要实现在“法治”治党理念要求下的以制度治党,最终实现彻底根除和克服?治“治党”现象,摒弃“?治”治党模式,建?和完善“法治”治党机制。经过XX多年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艰?探索,以江泽民同志为核?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邓?平同志的法制事业再次推向前进。党的?五?把“依法治国”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略写?党章,并载?宪法,进?步明确地把治理国家的?式由“?治”转向了“法治”,这标志着党的“法治”理论的进?步加强和完善。?六?修改的新党章再次强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原则。党的?六?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对当前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瞻远瞩地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这?重要??深远的课题,把党的依法执政能?作为党的执政能?的?个重要内容和要求,开拓了“法治”治党的??新航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执政过程中艰?探索出的?条治国的基本规律,亦是新世纪加强党的执政能?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的辩证统?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关系  ?先,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法治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更不是要取消党的领导。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党是依法治国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推动者,?不是妨碍者。第?,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决定着依法治国的?向和进程。?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但?民要党来代表和组织,才能保证法制顺利有效地推进,避免?政府状态。第?,依法治国是为了维护?民的权利和利益,??民的权利和利益要由党来集中、提炼和体现。第三,党的理论、主张和政策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依据和灵魂。社会主义法制是党的理论、主张和政策的制度化和具体化,体现党的意志、国家意志和?民意志的?度?致。因此,在依法治国的整个进程中,始终要坚持党的领导。  其次,依法治国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项长期的、艰苦的历史任务,是?项?向新世纪的伟??程,它涉及各条战线各级组织的体制、机制、组织机构、?事制度和?的问题,情况复杂,困难较?。这样的伟??程?疑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需要??的?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地进?,需要???部群众同?协?,脚踏实地地?步步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统?的基础是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实?民主政治,组织和?持?民当家作主,是党的奋??标,是党领导的本质所在。事实表明,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依法规定民主的内容、程序和?法,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民主原则的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是有区别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反映的是全体?民的利益和意志,整个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建?在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是为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服务的。我国的政治体制是?民当家作主的?民代表?会制,必然追求全体?民的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依法治国只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并且是建?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上的。  党的?五?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并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保障。党的?六?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持?民当家作主,最?泛地动员和组织?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化事业,维护和实现?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实际上指出党的领导的本质就在于执政为民。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都是为了发展?民民主,党的领导是发展?民民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发展?民民主的根本途径,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民治理国家,保证?民依法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统?的关键在于依法执政  实现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的统?,关键在于党领导?式与执政?式的转变。党领导?式的转变总的来说要做到两个统?,即坚持党的领导与国家?切权利属于?民的统?;坚持党的领导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统?,这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做到第?个统?,即国家?切权利属于?民这??民主权原则是党的领导的前提和归宿,因为共产党是代表?民根本利益的,所以党的领导是为了实现这?原则,并且只有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实现这?原则;做到第?个统?,是因为党处于领导地位,主要靠?律很容易出现专断和偏差,因此,党领导?民制定法律,把?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表现出来,但党的?切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个基本的??就是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们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依法治国,不是削弱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适应改?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党的领导?平和执政?平。具体来说,就是党要建?民主、科学的执政?式,即依法执政。  三、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依法治国的核?内涵是使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上。任何?和组织都不得超越法律之上。它既是?种坚持“法律的统治???的统治”的治国?略,?是“?种应当通过国家宪政安排使之得以实现的政治思

  想”。社会主义法律是由党领导?民制定的,但它?经国家权?机关通过,就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置于法律之下,?且更应该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依法执政。党依法执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明的重要特征。  依法治国?先要求共产党依法执政。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的关键。同时,党的执政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意志、?民的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统?体现。党的?针政策是我们各项?作的指针,凡经过实践证明是成熟的、成功的和正确的,就应该上升为国家法律,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党的?五?通过的党章也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法、司法、?政机关,经济、?化组织和?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负责地、协调?致地?作。”宪法和法律只有得到执政党的遵守,才能进?得到整个社会的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只有在执政党中树?起来,才能进?在整个社会树?起来。可见,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党依法执政,才能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依法执政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体现。党是??阶级和全国?民的先锋队,是“三个代表”的体现者和实践者。党的先进性的本质在于?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领导职责是领导和?持?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是领导和?持?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化事业,维护和实现?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领导与执政的最根本的合法基础是根植于民,为民谋利,受到?民的信赖和拥护。实践证明,党要代表和实现?民的根本利益,最可靠的途径就是严格遵循以民主性、科学性和稳定性相统?为基本特征的宪法和法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就要求党依法执政,?持和尊重?民群众依法?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这样,党依法执政才能永葆先进性和?命?,始终做到权为民所?,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改善党的建设,不断把依法治国推向前进。  四、依法治国为依法执政提供制度和理念上的保证  法律是最?的??格化权威,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法律的统治。在实际?活中,尽管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处理,都要由具体的?来进?,但是,问题的实质在法治精神的制度安排。

  (?)实?依法治国,从制度上保证依法执政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可以使作为实际统治者的个??觉或不?觉地按照法定的规则和程序去实施统治  实现党的领导?为规范化,必然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部,?觉学会运?法律武器指导各项?作的开展。?是要依法决策。?论是决策?标还是决策?案和决策程序,都不能与法律相抵触,都必须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就党的路线、?针、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相?,更具有权威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对于???民来讲,政策只能起引导作?,?般不具有强制性,?法律则不同,它是依靠国家的强制?来保障实施的。因此,我们党在领导?民?法和执法的过程中,必须克服重政策、轻法律的思想,确?宪法和法律?于政策的思想,养成不仅按党的政策办事、更要按照法律办事的习惯。?是要依法?使权?。领导者?使职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授权进?,不得越权,不得专权,更不得把职权作为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权乱法,以权代法。

  (?)树?“法治”理念,为依法执政提供必要的理念?持

  “法治”作为“?治”相对?的治国?式,其科学内涵不仅指法律制度和依法办事这种外在形式本?,它更注重的是?种法的内在精神理念,“法治”要求的是渗透到法的实体和程序上的?种特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原则。因此,“法治”不能单纯看作是?种治国的?略,还应看到是?种视法为最?权威并追求法的合理性理念、?化和价值,这样才能真正把握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可见,中国共产党要依法执政,仅“有法”和“依法”这种外在形式是不够的,还要求党内全体成员树?坚定的依法治党、依法执政的理念。法律权威是与?们对法律的接受相联系的,来源于?们对法律的普遍信仰。因此,理念不是外在的形式,?是?们思想上的?种认同感和归宿感。当前,党内有不少?法治的理念、意识相当匮乏,不习惯受制于法律的约束,?治和专制思想还相当严重,这是制约党依法执政的理念障碍。  树?法治理念,崇尚法律的权威和?上性,是实现依法执政的?个重要保障。法治与?治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个?的意愿与法律的规定不?致时,是“法?于?”还是“??于法”,即法律是否具有???上的权威性问题。“?治”提倡圣君贤?的道德教化,主张因??异,推崇个?权威,即“??于法”;“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针对事?不因??异,提倡?般性规则,弘扬民主,法律?上,即“法?于?”。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治”思想的最?要害在于以领导者个?的权?破坏法律。因此,实施依法治国,树?“法治”理念,崇尚法律权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可以促使依法执政更好更有效地开展。  ?学?贯彻依法治国?略三  中共提出“全?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式”。这预?着继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起来?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XX年的?五?提出要在XX年形成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今?这??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内容:排在第?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标是实现国家?活和社会?活的全?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本”法律观。这?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重?变化。  ??七?以来,我国的法治?作有两项基本成就:?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XX年时间就?过了他国XX年?过的道路,改?开放之初“?法可依”的局?已不复存在。?是?权事业全?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前我们仍存在?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统?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领导?部运?法治思维和法治?式深化改?、推动发展、化解?盾、维护稳定能?。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种逻辑推理?式。其包含四??内容并要相统?:“合法性思维”,即任何?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与?关系及?与公共权?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前??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部已习惯的?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法的典范。学会运?法治思维和运?法治?式应成为领导?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XX年全?建成?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有新?标:“依法治国基本?略全?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不断提?,?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上;另?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种权威,前?种权威就树?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步深化司法体制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公正?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建?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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