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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10篇)

发布时间:2023-05-06 11:50:06 | 浏览次数:

篇一: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七篇】

  第一篇: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必须强化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也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

  首先,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他们要带领全党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日常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其次,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他们要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和地方的决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岗多责”制度,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通过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来确保责任的履行情况得到充分监督。加强对各级党委书记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责任落实。只有强化领导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见到实效。

  第二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真正管好“自己人”

  “一岗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它要求党委委员每个

  人都要担负起“管一方、抓一方”的责任,实现全党全员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只有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才能够真正管好“自己人”,搞好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首先,要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实现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其次,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必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党委、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纪律、党纪法规等方面的监督,对关键时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果断予以处理,切实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让党员干部真正知道责任的重要性。

  最后,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要设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压实领导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篇: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工作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完善党委(党组)会议制度。党委(党组)会议是制定决策、部署工作的重要集体决策机构。要加强对党委(党组)会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议事规则,完善会议纪律,加强会议效果的评估和反馈,确保会议制度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切实发挥考核的督促推动作用,同时要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优异、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加以表彰,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最后,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互联网+”等新技术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中,推动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使各项工作更加高效透明。要完善信息采集、监测、分析和运用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信息化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融合。

  第四篇: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经济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必须加强经济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经济管理水平的基础。

  首先,要加强监管。要强化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流程、标准,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全面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要建立健全经济违法和失职失责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企业经济运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其次,要完善激励机制。要加强贪污贿赂和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的监测和防范,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违法违纪行为,完善奖励和惩罚机制,使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质量得到保障。

  最后,要加强公开透明。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完善制度,推进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范围,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监督,让公众参与监督,加强对问题的曝光和整改,形成反腐倡廉全社会的合力。

  第五篇: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全面从严治党是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加强宣传教育,诠释治党理念,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这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新时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

  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党的各级组织要利用宣传媒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力度,坚持有力有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规范。

  其次,要提高教育水平。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任务之一,加强党员教育,完善教育体系,开展正确用权、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

  最后,要建设全民参与的治理体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转化为

  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任务,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司法、监察、审计的联动合作,让全体公民参与治理,形成全民治理的共识和动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六篇: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建立完善党规党纪制度。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规基础。要完善纪律条令,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并且要注意立足实际情况,让党规党纪与思想认识相结合。

  其次,要建立完善法律法规。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章制度,健全并加强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最后,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要及时分析和评估各种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实行预防和靶向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方式,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深入推进。

  第七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是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根本上消除腐败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断

  加强。

  首先,要不断加强思想教育。要着眼于根本问题,把思想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之一,深入持久地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廉洁从政的思想体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其次,要建立完善廉政建设制度。要认真牵头健全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强化廉政建设职能,规范三公消费,加大监察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最后,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各环节的信息录入、流转、反馈和查询等功能,加强信息公开和查询,提高时效性、精准性,推动信息化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融合。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只有加大力度,建立健全的机制和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上,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二: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关于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以下几点意见:

  加强党性修养:高举党的旗帜,增强党性修养,把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自身身上。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站稳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健全组织建设,把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身上。

  加强教育宣传: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全社会政治意识,让更多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推动治党治国政治体制建设:推动治党治国政治体制建设,完善党的政治责任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三: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4篇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向全党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员令,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治全党、全党治,落实责任要“一个不能少”。

  发挥好各级组织的主体作用。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统一领导,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直接主抓,就是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直接过问、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就是要把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促进干部知止存畏、规范用权。基层支部(总支)是党的执政根基,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让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并落实到每一个支部,不断提高党的执政力、执行力。

  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决不能也不允许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乐于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扛起来,扑下身子、沉下心气,带头学习,带头整改,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努力在“四讲四有”上当好表率、作出示范,成为普通党员学习上的榜样、干事创业上的“主心骨”、生活上的标杆。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

  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也不允许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要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发挥好党员群众的参与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实现党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动力源,也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神经末梢。只有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健康起来、行动起来,党的执政根基才能牢固起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不断推向前进。广大共产党员要自觉将自己融入到管党治党这一政治责任中,全面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进来,破除“等要靠”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良心态。要增强主动学习意识,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自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持纪严于法,坚决挺纪在前,始终以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不越雷池,不触红线,不破纪破法;要增强干事创业意识,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机会,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热情,正确理解“急不得也慢不得”的辩证关系,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毫无疑问,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内的大事,但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发挥。要创造一切条件,让群众广泛参与、全面监督、科学评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广大人民群众要相信党、支持党,听党话、跟党走,不当看客,不忘党恩,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共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个不能少。通过全党上下、全国上下的同心同向、合力共为,必将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使党更强

  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二:习近平同志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出现许多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全党全社会高度认同。

  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模范作用很重要。

  过去,我们经常讲,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上梁不正下梁歪;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等等,这其实都在讲领导干部在团队中的作用。在我们身边,“经济发展、干部倒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时有耳闻,有的单位整个“班子”集体下课。不可否认,能坐到这些位置,他们曾为一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成绩。究其根源,就是单位主体责任者的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好好落实,一些党员干部没有坚持清白做人的处事标准,最终触碰了红线,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不干净干事迟早要出事”。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体责任者就是坚持廉洁带团队。只有好班子才能带出好队伍,只有好队伍,才能造就合格党员。一个好团队就是要倡导五湖四海是一家,不搞小团伙;就是要倡导君子之交淡如水,不搞吃吃喝喝那一套;就是要倡导建立纯洁的同志关系,严肃的组织关系,严格的上下级关系,不称兄道弟,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就是要反对非正常交往的拜访、探望、探视,反对庸俗的聚餐、聚会,就是要反对划线站队,划圈看人,划地选人。

  要做到这些,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体责任者要带头守住道德“底线”不能以“不是我一个”来原谅自己;不能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不能以“一点小事无所谓”来放纵自己。必须做到防微杜渐,及时克服小缺点、小错误,把它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思想上筑起一道坚固的“长城”。

  带头不踩纪律这条“红线”。习近平同志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党的纪律涉及政治、组织、工作、保密、生活、廉洁等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包括方向、立场、言论、行为等。最核心的是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听从党中央的指挥,党中央提倡的事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事坚决

  照办,党中央禁止的事坚决杜绝,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顺畅贯彻,落地生根。

  还要带头不触法律这个“雷区”。法律是“高压线”、是“雷区”,要敬而远之,不能碰,不能闯,否则,就会身败名裂。

  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三: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好党的建设,提出了“管党治党”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科学化的顶层设计。在江苏视察讲话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将“从严治党”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推动从“一时严”向“常态严”转变,从“重点严”向“全面严”转变,从“被动严”向“主动严”转变,增强了管党治党整体性、系统性,为做好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握大局大势,树牢党建责任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就是要求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组织部门作为党委抓党建的职能部门,肩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使命,抓好党建义不容辞。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将抓好党建作为组织部门的首要职责、组工干部的看家本领,明确新重点、运用新思维、整合新优势,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生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突出严字当头,明晰党建责任清单。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出的“治党三问”,关键是要严明和厘清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着力解决责任不明、考核不严、追责不力的问题。要分层级明确书记责任清单,探索书记列题承诺明责、领题调研知责、选题破难履责、专题讲坛论责等办法手段,促使书记领航党建工程,营造“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氛围。要分领域量化党建责任清单,条目式明晰机关、街道、村居、学校和企业等单位党委(党组)抓党建的职责内容,确保不留空白、不藏盲点,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要分条块厘清部门责任清单,统一规范党委职能部门的党建职责,统筹配置党建领导小组的工作力量,共同研究党建难题,合力落实党建任务,真正建立起书记领航、条块协同、部门互动的良好党建工作格局。

  坚持实处发力,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当前,有些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根本原因还在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失之于宽、浮在面上。要工程化推进党建工作,像抓经济工作一样,实行年初定目标承诺、每月抓跟踪问效、岁末严考核评价,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守好“主阵地”、各级党组织书记种好“责任田”、党委其他同志管好“分担区”。要将党建成效作为干部考评硬杠杠,谈心谈话要谈党建、述职报告要述党建、群众评议要评党建,在落实党建责任中考察识别干部,形成重视党建的干部考评导向。唯此,才能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言材料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

  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

  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篇四: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可以提出如下建议:1.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

  2.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党纪党规问责制度,坚决防范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腐败。

  3.强化自身纪律规矩,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作风水平。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5.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党的建设。

篇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意见

  在当今的社会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领导干部要站在极端重法治、坚决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只有履行党员政治责任,才能更好地保障健全党的领导班子有效独立行使领导权。

  首先,干部要站在政治高度上努力。干部要全面认识到保持党纪国法、政治高度和纪律要求有多重要,要以担当先锋作为从严治党的责任,勤政爱民担当宗旨,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考虑问题,坚定始终坚持党的政治方向。

  其次,加强精神支撑力。干部要坚持政治上务实为先,及时补缺,及时修补,不断纠正和改善,做到思想路线清晰、政治觉悟正确,正确处理政党关系等。

  再次,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干部要服从和遵守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和区委和部门、单位下达的精神,发挥作用,自觉担当责任。

  最后,加强抵制和惩治腐败。干部要坚持反腐败、纪律性,坚持政治原则,加强自觉服从党纪国法的观念,把反腐败正义化作为维护党的政治。

  总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干部发挥引领作用,站在极端重法治、坚决纪律高度上努力,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加强精神支撑力,不断提高责任意识以及抵制和惩治腐败行为。

篇六: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

  回顾半年多的学习、生活、工作,我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体会到同事朋友的关心,回味到干部群众的热心,在这良好的工作氛围里,本人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素养,紧紧倚靠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务实创新,与时俱进,较好地完成了工委、办事处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文化知识学习;努力培养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积极增强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学习情况。本人能够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认真学习________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争先创优活动中,不断加强党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政策和科学文化水平。

  2.思想政治素质。本人始终坚持鲜明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

  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的各项重大决策。

  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人不以规矩则废,当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是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本人充分认识严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从严执纪,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二是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真正把自己视为党的整个肌体的细胞,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三是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自觉做到表里如一,严格自我监督与约束;四是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扶贫走访活动、防火防汛活动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基层的工作生活;五是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以身作则,带头扎实工作,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离岗、中途离岗,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用心、用力的开展好各项工作;六是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纪律,重操守、重品行,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自己在生活作风、个人操守方面时时处处符合党纪国法以及有关道德规范的要求,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廉洁自律情况首先,加强了廉政知识学习,特别是对《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其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晓通规则,分清有所为有所不为,以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同时,以市委市政府的“问政”工作为契机,严格遵照“六条禁令”要求自己。其次,关注法制栏目,以案例警示进行自我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拒腐防变意识。三是端正自己言行,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本人年收入72000元,2017年10月购置新苑府邸7号楼3单元202室,面积94.8平方米,总价格26万元,目前已装修未居住,和父母在龙山街道新平村一起住;本人于2016年12月购置吉利帝豪GL一台,总价格为11.2万元,除此以外无任何房产和车辆。

  四、作风建设情况通过努力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好共产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上,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中,能坚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是在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抓好落实;三是积极参加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四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都能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和解释工作,并能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和处理一些难点问题,消除误解,维护稳定;五是加强对分管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都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和不正之风行为。

  五、存在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存在不足:一是不能很好地处理好工、学矛盾,对理论学习重视还不够;二是开拓精神还不够强,还需要进一步开拓视野;三是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还需要进一步积累。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自身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紧紧围绕各级党委的要求,继续发扬实事求是、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在干中学,学中干,力争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多做贡献,以此来回报党组织的培养和各级领导的关怀。工作中开拓创新,务实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多总结经验,发挥自身优势。严格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绝不搞权钱交易,绝不利用职权

  为个人谋私利,绝不干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人民的事情,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同时对社会上的各种歪风邪气,敢于反对,敢于抵制,勇当反腐倡廉带头人。坚决履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努力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篇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一名的领导干部,以落实全面从严治的责任为重中之重,只有严格遵守的规矩、践行的思想,才能够保证的活力与活力。

  一方面,应该加强思想理论方面的修养。领导干部要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和精神,重视的政治思想理论修养,并将注意力集中在全面从严治上。领导干部还要严格执行各项、条例和规范,始终把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生活纪律。

  另一方面,应该加强行政管理和的纪律性。领导班子一定要做到从自身做起,认真传递全面从严治的信号,以身作则,引导全体员以正确的方向行事,严格规范履行的纪律和要求,不断加强内监督,促进的组织生活质量。依据章、规定严格管理并检查员,确保权力在监督制衡下牢牢掌控,加强组织形式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政同构、发展壮大、建设有力。

  作为一名的领导干部,绝不能松懈,只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的责任,才能形成内的正风正纪,进而促进的建设和发展,把的事业带到事业的更加高的高度。

篇八: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九篇

  范文1:

  当前,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面临着一些问题。首先,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和消极态度。其次,一些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只是口号化和形式化,缺乏真正的行动和落实。最后,一些干部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时,还存在抵触情绪和不配合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全体干部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和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范文2: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铭记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使命。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把纪律和规矩看作是束缚自己的工具,心态不够端正。其次,一些领导干部虽然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口号,但却忽视了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形式主义比较严重。最后,有些干部缺乏宏观思维和全局意识,在方针政策层面上不够理解,执行不够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一是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素质提升,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政治素质。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三是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和价值观念。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大家的全面建设意识和管理能力,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

  范文3:

  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忽视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其次,一些部门、单位依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敷衍了事的情况。最后,一些干部没有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工作中的失误和纠错也比较多。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首先要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鼓励干部注重对自身权力的约束和自我剖析,同时,建立有效的自查机制,让干部自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其次,各个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合力。最后,干部要时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重视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为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

  范文4: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句空话,缺乏意识。其次,有些领导干部不作为,只是口号不落实。最后,有些干

  部口头上支持全面从严治党,但实际行动却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让干部真正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不落空,形成强大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问责,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在各方面的落实。

  范文5: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是新时代全党全军全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但是,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些干部仅仅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一种形式,而没有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其次,由于一些干部缺乏实际行动,全面从严治党往往成为了一句空话。最后,由于一些干部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措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政策进行深入的宣传解释,以确保全体干部都有充分的认识。其次,通过制度建设和强化文化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一种形成良好风气的深层动力。最后,通过强化监督机制和严格问责制度,让我们的全体干部都能够真正地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使我们的党更加坚强有力。

  范文6: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时必须提高的治党治国能力和治理效能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举措。但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有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意义没有真正认识,认为执行的规定过于严苛,而没有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任务;有的干部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时,心态不够端正,敷衍了事别人的问题;还有的干部把该治党问题简化为单纯的戒备心态,而没有充分理解治理的本质和责任,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细节和执行不够到位。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广泛普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同时,加强干部组织和领导力的建设,培养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管理能力,让干部充分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和全体人民意味着什么;二是积极建立强大的工作机制和系统,严格落实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各个部门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党纪党规,加强纪律执行力度,挖掘问题的本质原因,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范文7: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我们面临的问题仍然较多。首先,有一些干部仍存在压力,看对待纪律和规矩的价值太浅,思想认知较差。其次,由于一些部门、单位缺乏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组织机制,弱化了企业全面治理意识。最后,由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缺乏深度,有些干部在处理问题上存在双重标准。

  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营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认知。二是强化机制体系,完善工作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好保障。三是强化纪律执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罚。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提高全体干部的工作素质和全面治理意识,增强和拓展全面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范文8:

  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中,我们面临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少。首先,由于有些干部仍存在不作为或者以往的想法方式,很难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其次,由于一些干部思想容易粗浅,缺乏深刻罗列问题的本质。最后,由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的深刻认识还不够,有些干部在对待执行的措施不够明确,以致执行方案不到位落实不完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深入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那一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从组织机制到工作流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制裁,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效果更有效的推进。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全体干部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强化工作流程,保证全面治理落地见效,进一步发挥和扩大其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范文9: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提高党的整体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必要行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战略举措。但是,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们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首先,由于我们的组织机制仍然不够明确,仍有很多垃圾报告和怎么把事情搞好的现象。其次,我们仍然缺乏培养和建立有序纪律团队的能力。最后,有些干部缺乏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认识,对此存有消极态度或反对意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让全体干部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意义和内涵;其次,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通过强化制度与流程建设,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考核和保洁,建立有纪律、有序团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最后,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力度,增加普及宣传,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全面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充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党更加先进、更加纯洁和更加有力。

篇九: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豫办〔2016〕2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国土开发中心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从严,关键在责任落实。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

  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党(工)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

  区委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高新区党工委及其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内容

  党委责任:

  (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动形成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纪律底线,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群众,促使党员干部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

  传、党管媒体,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督促党(工)委、党组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六)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

  干部标准和市委提出的“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的要求,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不断深化干部考察考核“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党(工)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工)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高。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管到实处、严到份上。坚持干部讲评制度,真讲实评,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促使干部担当实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干部小毛病小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加强巡查、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好用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各领域党群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选准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强化基层人、财、物和阵地保障,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九)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做到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区委“二十条要求”以及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四风”整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切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到基层换位体验,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使好作风

  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种氛围。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支持纪(工)委、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十一)保障全面依法治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方面。完善党(工)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抓好党内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督促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十二)提高党的统揽协调能力。加强镇街党(工)委对同级人大、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坚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十三)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督促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智慧和力量。注重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好党外代表人士,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

  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十四)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党(工)委、党组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推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十五)完善党(工)委、党组抓党建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区级部门党(工)委、党组,镇街党(工)委定期就党建工作向区委常委会述职,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党(工)委、党组书记责任: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整合有关资源,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带头建立基层联系点、带头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在守纪

  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以上率下推动面上工作。

  (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科学合理安排班子成员分工,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做到敢抓敢管、真管严管。

  (三)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带头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各项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表率作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及时听取案件情况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构依纪依法办案。

  党委分管领导责任: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分管责任。在党(工)委、党

  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把主要精力放在党建主业上,分兵把口、尽职尽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研判党建工作形势,定期向党(工)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当好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的建设的参谋助手。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

  (二)抓好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党(工)委、党组党建工作安排,牵头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及时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其他成员的重视和支持,注重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协助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协助书记抓好内设科室、所辖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以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干部人才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工协作推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党组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

  (二)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督促指导。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定期约谈分管领域领导干部,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筹协调分管领域工作力量,配合推进党建工作。

  三、责任追究

  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党(工)委、党组及其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特别是有以下情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力,在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等方面出现重大偏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

  (二)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或擅自公开发表、出版同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讲话、报告、文章、著作,口无遮拦、乱评乱议、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背组织纪律和组织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超越权限办事、先斩后奏,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跟组织讨价还价,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

  (四)放松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班子成员理想信念动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五)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引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重大舆情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家长制,或各自为政、软弱涣散,或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

  (七)执行党的保密纪律不严,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或跑风漏气,泄露党(工)委、党组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政治生态恶化,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能解决自身问题,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疏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不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干部二十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规定》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下属问题频发的;

  (十一)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领导班子成员不如实报告甚至隐瞒不报,党(工)委、党组对应当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不掌握,或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善、把关不严,出现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忽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人员、经费、阵地等投入保障不力,致使下属基层党组织较大面积软弱涣散、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因监管执纪不严,致使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以及在基层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等问题比较突出的;

  (十三)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四风”问题频发,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慵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出现顶风违纪搞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或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短期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

  (十五)领导班子成员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纵容其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的;

  (十六)法治观念淡薄,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或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十七)在发挥党(工)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领导班子或干部队伍内耗扯皮,工作打不开局面,重大决策难以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八)对党的统一战线、群团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贯彻党的统战、群团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偏差,致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等发生重大失误,或群团组织虚化弱化,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群众反映强烈的;

  (十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中反复出现、影响面较大的问题,匿情不报或不及时解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十)其他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主体。针对上述情形,区分党(工)委、党组和职能部门的责任,集体和个人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

  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职务、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职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述职测评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述职测评在各序列排名最后两位的,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连续两年在各序列排名最后的,进行组织调整。对干部职工疏于监督管理,一年内出现两例及以上违反《关于整治干部二十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规定》的,对党(工)委、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追究程序参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坚持动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以上处理的党(工)委、党组和党(工)委、党组书记或班子其他成员,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

  如重新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要严格考察、从严把关,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报告述职制度。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报告;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党(工)委、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党(工)委、党组书记每年应向区委常委会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抓好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领域分管领导每年要向本单位党(工)委、党组述职,并分别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述职;党(工)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对党(工)委、党组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制度。考核党(工)委、党组书记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篇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2、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

  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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