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征文 >

2023年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3 15:05:08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供大家参考。

2023年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1 -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定义

 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1)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未明,根据其症状的诊疗流程,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或危及生命。

 (2)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明确,根据诊疗规范,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如有明确治疗时间窗的疾病。

 (3)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

 (4)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5)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2、所有医务人员均应掌握抢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抢救操作技能,具备独立抢救能力;培养专科抢救人员、

  - 2 - 建立应急医疗分队。抢救设备安置固定、便捷可及,定期维护巡查,始终保持待用状态,各单元医务人员知晓使用方法并熟练掌握。各单元抢救药品种类齐全、数量充足,以保证常见的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

 3、严格执行我院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对急危重症患者按照“优先处置”及“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4、建立并不断完善抢救资源配置机制。抢救资源包括抢救人员、抢救药品、抢救设备和病区抢救区域、抢救床位。

 5、建立并不断完善抢救资源紧急调配机制。紧急调配机制包括人员调配、抢救用药保障、医疗设备紧急调配、应急床位统一调配和多科室紧急抢救协作机制。

 6、对急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现场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上级听班人员。对于重大抢救事件,特殊患者或需多学科协同抢救的患者,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应由科主任及时报请医务科和/或护理部,夜间或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长。根据会诊意见,由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如存在争议,应及时通知医务科/行政总值班予以协调。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

  - 3 - 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7、在抢救急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抢救预案。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主持抢救的医师应当审核并签字。

 8、抢救科室安排专门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患方讲明病情及预后,以取得患方的配合。如果遇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等情况时,医务人员应在病历中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并要求在患方签署“拒绝检查/治疗告知书”。若患方拒绝签署,应在书面的“拒绝检查/治疗告知书”上注明“告知书上的内容已具体告知患者 XX,但拒绝签字”,本院两名医务人员签名。对病危患者应及时同患者方告知病危,记录与患方沟通的说明。凡涉及医疗纠纷及法律问题的情况,应及时报医务科(医调办)或护理部等相应部门。

 9、如果患者罹患非本院诊疗科目内的急危重症,转运前应完成患者评估并履行告知义务,根据评估结果决定转运方式,原则上病情相对平稳方可转运,安排有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转运并配备可及的生命支持设备,转送患者要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

  - 4 - 医院患者知情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告知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将患者的病情、诊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有关诊疗信息向患者或其近亲属如实告知的行为规范。

 2、知情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 10 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 18 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5)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

  - 5 - 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3、形式与内容 (1)门诊知情告知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根据患者的现病史、规范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提出门诊治疗意见。向患方详细告知病情、目前诊断、计划的医疗照护和治疗方案、预期和非预期的结果等。

 (2)首次床旁知情告知:

 患者入院后 1 小时内主管医师到病人床旁进行首次告知,对重症患者或诊断不明患者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进行谈话告知,内容包括:

 ①自我介绍和科室情况介绍; ②目前诊断和诊断依据; ③需要做的必要检查(术前准备)和目的及初步治疗方案; ④将患者的病情,目前病情诊断情况,医疗措施,病人可选择的治疗方案、大约费用及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3)术前知情告知:包括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

  - 6 - 手术费用等情况,并明确告之手术风险的程度及其后果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听取患方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方提出的问题。术中因病情变化需改变手术方式时应及时告知患方术中诊断、改变术式的依据、手术常见并发症、手术风险等与术前沟通有变化的情况,听取患方的意见和选择。

 (4)麻醉前知情告知:麻醉前由麻醉医师告知患方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术中因病情需要变更麻醉方式时,麻醉医师要及时准确地将改变麻醉方式的依据、麻醉风险等与麻醉前沟通不一致的情况,向患方告知,同时应征得患方的同意。

 (5)输血前知情告知:输血前由责任医师向患方告知输血的适应证、必要性、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等相关内容; (6)出院前知情告知:

 患者出院前由责任医师将出院小结交付患者,并告知一下内容:

 ①简要治疗过程、出院前诊断、治疗效果; ②出院后注意事项、用药指导、植入物相关指导; ③出院后康复方法及注意事项; ④门诊复查时间、地点、携带资料; ⑤需要回院后续治疗的情况、需要紧急就医的情况等。

  - 7 - (7)其他:

 ①患者病情变化时的知情告知; ②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知情告知; ③特殊检查前知情告知; ④变更诊治方案时知情告知; ⑤贵重药品使用前知情告知; ⑦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知情告知; ⑧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应及时知情告知; 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使用前的知情告知等。

 4、知情告知的方法 (1)如实告知,充分告知。对患者或家属的告知,应当是真实的、准确的、充分的。对某些暂时难以确定诊断、难以预料的预后或其他情况,也应如实地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禁止敷衍、草率、走过场的行为,或有意引导错误的告知,不真实的告知。

 (2)要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由于医学的局限性以及个体病情发展的不可预知性,医师的告知不可能是绝对无误的。

 (3)如遇有某种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对患者及其家属及时告知,应按告知免除或补充告知的办法处理。

 (4)对患者的告知,要注意与保护性医疗结合进行,避免告知加重病情发展、增加患者心理负担等情况的发生。

  - 8 - 凡可能增加患者心理负担情况的告知,应首先告知家属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待病情允许后再告知患者本人。

 (5)通俗告知,明确告知。对患者的告知,应尽可能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如遇某些说地方语言的患者,医患双方直接交流有困难,应当设法通过适当的方法,让医患双方准确了解彼此表达的意愿,避免发生误解。

 (6)对患者的告知,应当尽可能详尽、条理,鼓励患者提出自己的疑惑,尽可能地解答患者的质疑,在双向交谈中完成对患者的告知。

 (7)对患者的告知,应注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信仰、不同种族和民族的差异,尊重他们的习俗和文化特点。

 (8)对于某些能够表示本人意愿,但执意授权子女代为标示自己意愿的老年患者,医师应亲自与患者本人交谈并听取本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子女的同意与患者的健康利益及愿望相吻合时,医师可接受子女履行同意手续;如子女或其他家属出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表示的意愿背离患者健康利益或意愿时,医师应耐心地、及时地向他们做出解释,并提出必要的建议要求他们慎重对待。

 (9)某些不能表达本人意愿且亲属众多的患者,可要求他们确定一名家属履行知情同意权;面对医师提出的治疗决策,众多亲属存在分歧时,医师应反复向他们说明治疗方案的科学性与必要性,便于他们慎重选择,并采取全体签字

  - 9 - 同意的方法。

 (10)对于某些父母的意愿明显背离未成年子女健康利益、不同意医师的治疗决策时,医师应耐心地向他们说明其后果,引导他们接受医师的科学决策。

 5、对患者的知情告知,一般的入院、诊疗由责任医师、护士进行;特殊诊疗、用药、检查等由责任医师或主诊医师进行;危重、疑难、大手术由科主任进行。

 6、知情告知的免除 (1)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患者家属又不在场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可以免除知情同意告知义务。

 (2)免除知情告知应当经院长或院长授权的负责人(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任、夜间及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人员)批准。

 (3)免除的知情告知,在病情好转后或其他情况变化后,应向患者本人、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补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推荐访问: 标签 危重 抢救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
本文标题:2023年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链接地址:http://www.yzmjgc.com/zhengwen/2022/1113/60267.html

版权声明:
1.赢正文档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2023年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版权所有:赢正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赢正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赢正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9088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