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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临洮拆迁规划4篇【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10-16 17:10:08 | 浏览次数:

临洮拆迁规划土地招拍挂、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汇总土地招拍挂办理流程一、项目评估:街道评估、经委评估二、储备中心(招拍挂办)资料准备:确定地块、地块编号、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临洮拆迁规划4篇,供大家参考。

临洮拆迁规划4篇

临洮拆迁规划篇1

土地招拍挂、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汇总 土地招拍挂办理流程

一、项目评估:街道评估、经委评估

二、储备中心(招拍挂办)资料准备:确定地块、地块编号、通知相关部及地形图制作(5个工作日),如遇河道,需划河道蓝线(5个工作日)——计5个工作日

三、区发改委(10个工作日)、经委(7个工作日)、规划局(选址40个工作日、设计要求20个工作日)意见征询——计15个工作日

四、土地测绘勘测:数据下载、野外测绘、测绘报告、数据上传(25个工作日)——计15个工作日

五、征地预公告:启动工作、张贴公告(15个工作日)——计15个工作日

六、区局农转用征收审核(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20个工作日)——计10个工作日

七、市局农转用征收审核:审批、缴费(开垦费、耕地专用税)(20个工作日)——计20个工作日

八、征地包干(征收方案、张贴公告、补偿方案、张贴公告、签署协议、签证结案、缴费)(70个工作日)——计70个工作日

九、土地储备(20个工作日)——计15个工作日

十、土地预审(15个工作日)——计10个工作日

十一、意见征询(环保、市容、卫生、绿化、配套、经委)(7个工作日)——计5个工作日

十二、招拍挂审批:供地批文(20个工作日)、出让方案、市局评估、市局审核、出让公告)

十三、招拍挂(办理招拍挂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资格审查及竞买人资格确认、报价竞买、现场竞买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四、签订出让合同(20个工作日)——计20个工作日

注:合计共需220个工作日,其中项目评估、招拍挂审批程序无固定时限,未统计在内。

项目报建办理流程&指南

一、发改委立项备案,规划局测量队封闭图测绘

立项备案:(10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土地权属证明

4)备案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封闭图测绘:(5个工作日)

1)封闭图申请表

2)地形图(道路红线图)

3)测绘报告

二、规划局规划设计要求(针对自有土地扩建)

设计要求:(10个工作日)

1)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

2)地形图(2份),电子地形图光盘

3)土地权属证明

4)发改委备案文件(原、复印件各1份)

三、设计院方案图设计四、三同时——民防、卫生(方案阶段)、环境,街道城建科意见征询(方案阶段)

民防(方案阶段):(10个工作日)

1)民防(方案阶段)申请表及缴费申请表

2)规划方案申请表

3)委托书

4)发改委备案文件

5)总图、平立剖及分层面积表(均需盖建设和设计单位章)

6)征询函

卫生(方案阶段):(10个工作日)

1)卫生审核申请表

2)土地权属证明

3)发改委备案文件

4)地形图

5)总图及平立剖

6)职业病危害预评报告(如有涉及到)

7)征询函

环保:(10个工作日)

1)环境申请表

2)地形图

3)环评报告(3份,均需街道环保部门盖章)

4)成交确认书(针对招拍挂土地)

5)总图(针对自有土地)

6)选址意见的通知(针对自有土地)

7)发改委备案文件(针对自有土地)

8)排水证明(针对自有土地)

街道城建科意见征询(方案阶段):(1-2个工作日)

1)征询函(需街道领导审核意见)

2)总图及平立剖(陈总签字、公司盖章)

3)发改委备案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权属证明或成交确认书

五、规划局方案审核(20个工作日)

1)规划方案审核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地形图

3)总图及平立剖(各2套)

4)设计要求

5)封闭图报告(原件)

6)发改委备案文件

7)三同时及街道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8)选址意见书的通知(针对招拍挂土地项目)

9)土地出让合同(针对招拍挂土地项目)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院施工图设计

建设用地许可证(适用于招拍挂土地):(20个工作日)

1)用地许可证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2)土地出让合同

3)发改委备案文件

4)规划方案批复

设计院施工图设计、审图

七、建交委审图意见备案,民防(扩初及规划阶段)、卫生(规划阶段)审核

建交委审图意见备案:(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设计文本审核意见申请表

2)设计文本及工程概算

3)发改委备案文件

民防(扩初阶段):(10个工作日)

1)民防(扩初阶段)申请表

2)规划方案批复

3)扩初总图及平立剖蓝图、分层面积表(均盖建设及设计单位章)

4)民防(方案阶段)核定单

卫生(规划阶段):(10个工作日)

1)卫生审核申请书

2)用地许可证的通知

3)发改委备案文件

4)地形图

5)总图及平立剖

6)规划方案批复

7)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

民防(规划阶段):(10个工作日)

1)民防(规划阶段)申请表及缴费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建交委审图意见备案文件

4)总图及平立剖蓝图、2份分层面积表(均需盖建设及设计单位章)

5)审图证

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地形图(4份)

3)总图(4份)及建施、结构施工图(2套)(均盖审图章)

4)土地权属证明

5)建交委审图意见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环评批复(原件、复印件各1份)

7)规划方案批复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招拍挂项目需加送资料)

注:合计共需110个工作日,未列明所需资料份数的均指原件或复印件1份

临洮拆迁规划篇2

临洮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临洮县按照中央和省地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城镇建设用地从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变为有偿、有限期、合理流动的有偿使用改革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定西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决定》、第5号、9号行署令要求,从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使用权入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建章立制、市场运作,狠抓整治、规范经营,对工业用地及经营性土地一律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保了全县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一、提认识,抓领导,健全机构作保障

2002年4月,我县组建成立了临洮县土地储备中心,隶属县国土资源局,同时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为主任,分管城建、国土、金融的副书记、副县长和分管财政的副县长为副主任,法制、计划、城建、国土、纪检、监察、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国有土地储备规定、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关系,监管土地的使用及土地收益的分配,审定土地储备出让方案,监督国有土地储备出让工作;县计划、经贸、国土、城建、财政、物价、国资、房产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县土地储备中心做好国有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并减免各项手续办理费用。委员会和储备中

1心建立了土地出让等重大行政事项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度,2003年4月,县上又成立了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有形市场正式形成,并挂牌运营,促进了土地市场的阳光行动、规范运作。

二、立制度、抓宣传,夯实基础促规范

每一项工作的深入改革,都必需有完善的制度、政策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作坚强基础。为此,我们逐步健全制度,深入宣传,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土地经营规范化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县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省、市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洮县城镇国有土地储备管理试行办法》、《临洮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临洮县国有土地租赁办法》、《临洮县土地交易管理办法》及《临洮县国有土地资本运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建设用地总量、土地收购储备、规划选址、招标拍卖挂牌、征地拆迁和资金使用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始终坚持了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情况、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等“六公开制度”,促使建设用地按照“政府统管、统一出让和公开招标拍卖”的要求,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对全县城镇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及经营性土地一律停止协议出让,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同时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有效防止经营性用地中的腐败行为,我局专门对每宗预出让的地块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部门拟订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根据当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产业政策及土地市场状况等因素,经局务会议认真讨论后,报县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的13位委员进行审议,严格实行出让底价保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在招标挂牌拍卖时,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制度》,邀请县纪检委进行全程监控,从制度上杜绝了土地资产流失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深入广泛宣传,解决群众的认识问题是推进改革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我们针对群众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理解的问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简报、宣传栏等多种工具,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现场报道拍卖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土地法规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重大现实意义、基本内容、具体做法,特别是我们在拍卖会前以散发宣传品、播放电视公告等方式对拍卖地块的用途、建设要求等相关情况进行宣传,使政策深入人心,促使群众特别是城镇居民理解改革、支持改革、配合参与改革,形成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也为企业家、投资者开发房地产、参与土地使用权竟拍提供了了解途径。

三、广储备、抓垄断,加快经营提效益

实现政府对国有土地高度垄断,进行统一供地,首先政府手里必须储备大量土地。在储备土地过程中,我们坚持“多元化”筹资,全方位储备的思路,根据实际,建立“多元融资、长期增值、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资金运作系统,通过政府实物投资、向银行借贷、发动企业先期垫付的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实现了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目标,做到了“一个渠

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供水”。

我们通过对全县城区和城镇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和已经利用的土地,进行全面的清查,真正摸清土地家底,为进一步加快土地储备提供参考,将存量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储备范围,并根据城镇建设计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对城区拟开发和道路拓宽土地先行征用、统一出让。对收购、征用的土地进行先期整理开发,将生地养为熟地后,在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008年以来,我们报县政府依法收回并储备了原马家窑镇等14个撤并乡镇政府办公用地,面积50480.13平方米。年内完成土地实物储备41宗、面积21.4669公顷,已供22宗,面积13.4081公顷,截止目前,储备土地库存39宗,面积45.5546公顷。2008年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5宗,总面积为24.4974公顷,出让金为8717.0470万元。其中工矿仓储用地7宗,面积8.6851公顷,出让价款1143.9987万元;协议出让1宗,为公用设施(供热),面积1公顷,出让价款121万元。自2002年以来,我们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已实现收益计4.12亿元。完成了政府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公开出让土地面积及任务,真正做到了“五个统一”,实现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和土地交易行为的有形化,无违法批地及违反规划和超计划用地现象发生。同时,我们严格土地供应后的监管工作,防止了土地供应后改变用途、容积率及擅自扩大用地面积等违法行为,全县建设用地供应已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根据近年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实际来看,我县存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够明确。目前,仍有少数干部群众认为,一直无偿使用了几十年的土地,要有偿、有限期使用,是政府在变着方法收钱。例如,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交地类差价款;未批先建、超占等问题。因此,今后要继续大力宣传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以地生财聚财意识,实现“五个转变”。例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明确界定土地权属界限,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优化土地配置,发挥自身优势,增加财政来自土地方面的收益,以土地收益再投入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和人民群众居住水平。二是土地执法手段缺乏。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出租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要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土地资产发挥最佳经济效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就必须要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的努力方向是:

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力度。要逐步认识到我们还存在观念滞后、创新不足的问题,因此今后我们将以经济发展目标为统揽,以城市土地资本运营为核心,以规划用地为龙头,进一步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彻底转变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的劣势,研究和运用科学方法,彻底解决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城市资本运营水平,大胆推进用地制度改革,政府彻底垄断一级市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大力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对经营性土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通过狠抓“土地收购权”和“统一批发权”,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制度。一方面将城区土地统一收归政府调配,堵住土地“多头”供应的源头;另一方面,以储备中心为基

地,通过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地,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上的主导地位,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一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机制,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渠道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排除各种外界干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全县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临洮拆迁规划篇3

第一步:根据项目向市里请示土地申请(即确定地块);

第二步:国土局根据确定的地块调整市用地总体规划(胶南完成);

第三步:国土局向上级部门报材料申请土地批复(省政府批复);

第四步:挂牌申请。招商引资单位会同项目单位分别到外经局(发改局)、环保局、规划局出具初审意见,国土局根据三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向市政府打挂牌的请示报告

第五步:市政府批复后向社会公示挂牌,公示期限20天;

第六步:报名。用地单位在公示期限内报名,并缴纳20%的保证金;

第七步:竞标;

第八步:摘牌;

第九步:摘牌后,国土局与项目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十步:项目单位分别到外经局(发改局)、环保局、安监局出具项目正式批文、环评报告、安评报告;

第十一步:国土局根据批文及报告与项目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二步: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项目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步:项目单位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纳剩余金额;第十四步:项目单位缴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步:项目单位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十六步:颁发土地证。

需提供的主要资料为:

1、城市用地勘测定界图(一式八份,需加盖规划服务中心及所在地国土所章)

2、项目用地单位向市政府用地请示及市政府指示意见;

3、项目用地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意见书;

4、项目用地省批次文件;

5、项目用地向省报批的用地批次勘测定界图及用地在图中的位置标注;

6、界址表(由项目所占地的单位或村盖章)

临洮拆迁规划篇4

土地招拍挂流程

1.土地供应环节目标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各地级市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垄断建设用地供应一级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开发的运营机制,加强土地资产监管。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凡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它建设用地,都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4.2土地供应环节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出让人应当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第八条“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

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第四十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入股等,必须经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土地资产评估,报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3土地供应环节流程

4.4土地供应环节说明

土地形成供应,是土地储备的结点。此环节是根据土地报批、用地意向、供地情况,依托国土资源局将地块交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出让。具体步骤如下: a.提交红线图、设计要点、勘测定界图及技术报告至土地中介单位出具地灾报告、压矿报告、土地评估报告,红线图面积应小于14公顷;

b.拟定土地出让申请至城投盖章;

c.提供红线图、设计要点、勘测定界图、地灾报告、压矿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征地协议至市国土局征地事务所办理土地出让申请的函发至用地科;

d.用地科将绿线图、设计要点、勘测定界图、地灾报告、压矿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区政府征地补偿说明、城投出具的土地出让申请、拆迁协议、宗地权属说明组卷,出具会签单至行政审批科审查并流转会签至各科室及主管局长、市长签字,回转到用地科,并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土地市场交易;

e.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土地资料,完成土地出让文件编制,进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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