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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课件:发生我们身边法治案例故事

发布时间:2022-10-24 08:45:11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副校长课件:发生我们身边法治案例故事,供大家参考。

法治副校长课件:发生我们身边法治案例故事

 

 法治副校长课件之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治案例故事

 同学们,今天我们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治案例故事”为题,谈谈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一提到法律,同学们可能就会想到警察、监狱、法庭、成本成本枯燥的法律条文……认为这些东西离我们中学生的生活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不信?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情故事再现:联通公司退陪了我的话费损失

 一个叫小明的同学诉说了一件亲身经历的事:一年春天三月份,邻居家的姐姐玩我的手机,结果几分钟的功夫,我的手机就欠费了,妈妈刚交的费啊!妈妈查询了通话记录,才知道我的手机被莫名其妙的运营商扣除了莫名其妙的话费,几分钟就扣除了我近二百元话费!由于我年龄小,妈妈担心我会因为操作不当而被扣除额外的费用,特别申请了屏蔽业务,也就是说我的手机只能产生正常的通话费和短信费,不可能产生上述莫名其妙的费用。针对这个问题,妈妈向联通公司进行了投诉,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了自己的利益。最后,联通公司向我们双倍退赔了由此造成的话费损失。

  通过这件事情的教训,我懂得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做一个知法懂法,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好少年!

  通过这个小小的案例,我们应该去学习了解哪些法律条款呢?让我来告诉同学们吧。这个案例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 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7 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本案中,小明妈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向联通公司进行了投诉,获得损失的双陪赔偿,正是得到了这些法律条款的保护。

  青少年学生,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不足,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碰到向案例中小明碰到的权益被侵害的事情。那么,青少年学生在日程消费过程中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一是要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二是要树立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一旦权益受到侵害,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要记住

 12315 投诉电话。

 现在是网络时代,青少年学生大都喜欢网购,网购时要注意一下问题:

 1、凡要求办理会员卡或网银充值消费时,不要一次充值太多的钱。

 2、网购时,一定要按照正规的交易流程进行操作,最好使用支付宝支付。同时要关注细节,防止上当受骗。

 3、可先查看顾客关于该商品的评价,要选择好评多,信誉度高的商家下单。

 4、要注意保留网购的电子发票信息和支付凭证等。遇到上当受骗时一定要积极维权,不要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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