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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再评价 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哲学依据

发布时间:2022-03-15 00:07:45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再评价 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哲学依据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再评价 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哲学依据

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再评价

一、计划生育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

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①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为了减轻人口增长过快对中国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国政府在19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1979年,中国政府进一步将“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立为其基本国策之一[10][11]。根据中国计生委相关机构的研究成果,这项政策自其实施开始,至2000年时共减少了2.5亿孩子的出生。[12][5]在中国国内外,这项政策因其实施的方式及其带来的负面经济和社会效应而备受争议。计划生育常被认为与强制上环、强制堕胎[13]和虐杀女婴[14]有所联系,并被认为是导致中国人口性别失衡的原因之一。[15][16]在2002年以前,超生、多生的中国公民会被处以数额不等的计划生育罚款。[17]但从2002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后,违规生育子女的公民被要求“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18]否则小孩可能被政府“没收”[19];其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省级(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

二、优点

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2)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

4.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实行计划生育,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5.有利于农民少生快富。实行计划生育使每个家庭的人口减少,不仅可以减少家庭消费,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发展家庭经济和健康娱乐中,从而保证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三、缺点

1、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生育率大幅下降、年轻人口比例下降、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放缓。按照规律,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然而对中国而言,它不但已经进入了人口结构的“黄金时

期”--劳动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有很高比例,同时也比其他国家更快地遭遇到了人口老化的问题。

2、劳动力短缺

这种人口转变实际上意味着中国将出现“未富先老”的局面。联合国预测说,到2015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将停止增长,届时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10亿人左右的峰值,随后即开始逐渐下降。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预见的中国人口变化趋势与之类似。该中心称,到2013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72.1%的峰值,而劳动年龄人口总数的峰值将出现在2016年,届时将达到9.97亿。

3、养老金困局

尽管中国在建立养老保障体系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但中国当前的养老金体系仍是典型的现收现付制。从国际上的经验看,这种体制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存在下去,否则就将难以为继。第一是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也就是说,劳动年龄人口足以养活现有退休人口。

第二是行之有效的税收体系,这使得国家可以筹集到发放养老金所需的资金。第三是养老基金能得到良好的经营和监管,使其做到正确投资和准确发放。显然第二和第三个条件中国目前还不具备,而第一个条件──足以养活退休人口的劳动年龄人口──目前也越来越成问题。

因此,这一体系为维持中国老年人口的生计而产生巨额缺口也就不可避免了。

4、长辈赡养意识薄弱

在那些有一位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中,有16%的家庭是一位老人独居;而在有两位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中,有42%的家庭是一对老年夫妇单独生活。

相对来说,实行计划生育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更容易出现被过度溺爱、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他们长大后赡养父母的意识可能会比较淡薄。

四、二胎政策

2011年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透露目前计生部门正在考虑放开二胎政策,很多专家对此做了研究。我国从1980年开始全面推行独生子女政策。时至今日,独生子女政策已造成了一些负面效果:从年龄结构来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人口老龄化危机,而且是“未富先老”;独生子女政策的强力挤压和农村“一孩半”政策的误导,也造成了严重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据计生委的统计数据,近年出生婴儿性别比已超过120:100,个别农村地区甚至超过200:100,再过十多年,中国有可能出现几千万光棍。人口老龄化和性别比失衡危机,极有可能造成一系列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故此,放宽生二胎的条件,允许更大范围的群体生育第二胎,具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12种情况能生“二胎”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1];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5、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6、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7、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8、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10、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11、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12、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1.开放“二胎”政策的有利影响:

(1)有利于适当地增加人口增长率,调整人口年龄结构。由于1990—2005年,全国年均人口增长速度不断放缓,甚至低于1%。2005年至今,这一现象得到进一步

强化。长此以往,我国人口总量将逐渐达到稳定,甚至开始减少。适当开放“二

胎”政策,能够使我国人口总量达到稳定、开始减少的时限延后,保证人口总

量在一定时间内继续增长。这一举措看似有悖于计划生育政策,实则对人口年

龄结构的调整十分有利。适当开放“二胎”政策,能够在未来20年,增加青壮

年劳动人口的比重,降低劳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减缓劳动人口供给老化现象。

(2)人口增长率和人口年龄结构的调整,在国民经济总量、消费水平、产业结构、社会福利负担等各个角度,都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积极影响。

首先,有利于克服较高的总抚养比对国民经济总量的不利影响。过去30年来,我国进入“人口红利”期,抚养比(即抚养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率)

的不断下降,对经济总量的增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少儿抚养比下降,老

年人口抚养比却上升。这意味着未来二十年,将有更少的劳动年龄人口供养更

多的老年人口。抚养比的不断攀升,会严重制约GDP总量的增长。因此,适当

开放“二胎”政策,能够在未来20年,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的总量,从而减缓老

年抚养比不断攀升的趋势,以协调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老年人口与经济总量增长

之间的关系。

其次,有利于克服老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对消费水平的不利影响。适当开放“二胎”,增加青壮年人口总数,一方面能够直接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总量,另

一方面,老年人口所占比重下降,老年抚养比降低,有利于减轻青壮年人口的

赡养负担,提高消费能力。

(3)人口增长率和人口年龄结构的调整,对社会发展的有利影响:

首先,适当开放“二胎”政策,能够在未来二十年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需求提供更多可能。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使子女在对老年人的精神方面要考

虑更多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家庭子女数量减少,进一

步提高了这一成本。长此以往,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适当开

放“二胎”政策,使老年人同时得到两个子女的赡养,子女能够协调工作和照

顾老人的时间,这不仅减轻了中年人的赡养压力,也能有效地缓解社会性的老

年人心理孤独问题。

其次,适当开放“二胎”政策,能够规避性别比例失调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由于国家强制实行一胎制,在很多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下,人们对后代性别有

意无意的选择,使得中国目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如果不能得到有效

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

鉴于目前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实际,40年以后过低的老年性别比将会升高。适当

开放“二胎”,降低选择性别的可能性,从而规避上述问题。

第三,适当开放“二胎”政策,能够改变现有的“四二一”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叶廷芳教授认为,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使

独生子女失去了儿童成长时期的语言生态环境,缺乏兄弟姐妹对他的精神健康、

正常成长有负面影响的。尤其是父母加倍的疼爱会造成孩子的娇纵、惟我独尊。

开放“二胎”政策能够有效规避这一问题。

2.开放“二胎”政策可能存在的弊端:

(1)城乡、地区间妇女生育率差异可能进一步拉大。城市地区,即使是开放二胎政策,由于物价高、生活压力大,愿意生育二胎的夫妇也较少;而在农村,早在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时,就已经放宽了对农村地区的限制,致使农村人口增长

率并没有过多地减少。因此,如果一味地开放“二胎”政策,很可能导致的结

果是:有条件生的,占据更多资源、机会的城市年轻人很可能就不会要二胎,

而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可能就会生的越多,而陷入“越穷越生,越生越穷”

的恶性循环。

(2)可能增加年轻一代抚养子女的压力。当今中国计划生育体制下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呈4-2-1的模式,每位中年人只需要支付1/2个孩子的成长费

用。而计划生育子女结婚并生育“二胎”,则要承担两倍于此的费用。

(3)随着社会保障福利体系的日渐完善。对于新生婴幼儿的福利型服务将与日俱增,而与此同时,“二胎”政策将导致新生婴幼儿数目出现指数增长。与此同时,在

这个阶段大量老人的社会性福利同样是指数增长。国家财政负担必将遭受严峻

考验。

(4)可能加大资源和环境压力。近些年来的科学研究表明,地球的环境容纳能力是有限的。中国也不例外。据剑桥大学环境研究所分析,中国的最佳合理人口容

量在4-5亿之间。而二胎政策将直接在2030年将这个实际数字直逼它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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