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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一般性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4-05 08:29:47 | 浏览次数:

摘要: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奖、贷、勤、补、免”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力求更好地开展资助育人工作,而贫困生认定是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第一步,也决定了资助育人的有效性。本文主要针对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建议,以期对贫困生资助有所帮助。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工作;评议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12—0109—02

我国高校在校大学生约2000多万,其中贫困学生约占23%,我国目前每年高校贫困生被认定个数仍在逐年增加。如何落实助学政策,提高资助水平已经成为当下高校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而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工作,首先就要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1]近年来,虽然各大高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各出新招,但是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工作过程现状

1.贫困生认定的初衷

贫困生认定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清寒奖学金的重要依据,是为了更好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目前在我国高校一旦被认定为贫困生,只要学生本身其他参评条件符合,一般都能获得助学金,因为助学金在评定过程中更多注重的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而非学生其他的条件。[2]这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贫困生认定的主要原因,但由于现在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既没有量化标准,系统化程度也不高,只要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就可以得到资助,这就造成了相当多的非贫困学生也申报贫困生,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2.贫困生认定所需要的材料

要被认定为贫困生,学生首先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而这些证明材料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比较模糊和难以把握的,大多数高校依据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生源地政府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的平时生活开支来判断。[3]不难看出,在这样的判断方式中,不确定性和外部因素影响很大,惟一具有行政力度的就是生源地政府的困难证明。然而,生源地政府在开具以上证明材料时既不需要财力的付出,同时又能做个顺水人情,真实性和可靠性都值得怀疑。迄今为止,尽管各大高校各出新招,然而仍未能形成量化标准。

3.民主评议过程

目前大多数高校为了避免虚假的非贫困生挤占有限的贫困生资助资源,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都需要进行民主评议或者公示。民主评议过程确保了公平及透明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开和透明,让贫困学生当众进行家庭情况说明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媒体上报道的“诉苦比赛”,这种当众评议没有考虑到贫困学生的心理状况,导致很多贫困生心理上的自卑和不安。[4]并且评议小组一般为年级的同学和老师,人情意味较为浓厚,评议方式仅依靠学生的个人诚信,充满了不确定因素。这就形成了一种怪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愿意申请,而非贫困生却抱着一种不拿白不拿的态度去申请。

4.贫困生认定后的监督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认定为贫困生后,高校每学年会对全校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调查。然而由于贫困生人数众多,加之监督方式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等经费过多,复查在大多数高校都成为了一种摆设。[5]大多数高校是直接一次或分两次将金额直接打入贫困学生对应的账户上。这种直接“授人以鱼”的方式仅仅是针对物质上的关注,而缺乏精神上的资助,不仅不能达到国家资助育人的目的,也使得部分同学认为资助容易获得,没有培养学生的来之不易、要懂得感恩的思想。贫困生获得资助后的监督中如一旦发现不实,大多数高校采用了追回制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追回手续的繁琐、部分资助工作人员的懈怠,使得监督制度名存实亡。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明确贫困生的权利与义务

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中,出现众多贫困生证明材料的造假,主要原因在于贫困生有申请资助的权利,但却没有明确义务是什么。这种不对等的原则不仅造成了贫困生的惰性和依赖性,也是一些非贫困生隐瞒实情进行认定的主要原因。劳动者只有履行了劳动的义务,才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应该在大学生中普遍进行自立自强教育,树立权利与义务的意识,同时体验感恩的心态。将贫困生获得无偿的赠与与组织公益活动、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2.生源地政府与学校共同努力

针对贫困生生源地证明材料,地方政府和学校是处于完全脱节的状态。学校资助中心应紧密地同地方政府合作,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作,熟悉和掌握贫困生的最新情况。为更好地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地方政府也应严格要求自身,对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更可以进行家庭困难证明名单公示,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3.改变现有的评议方式

不让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经济问题而辍学,不仅仅要在物质上资助贫困学生,也要在精神上关注到贫困学生。所以在对贫困生进行认定评议时,不应该一味地为公开透明而大肆透漏学生的个人信息。应将公开、公正和透明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改变现有的呆板的评议、公示方式,可采用隐性的评议方式,即将学生的各项情况以数据量化的形式进行打分评定。

4.完善贫困生认定后的监督机制

贫困生的认定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因此,加强监督机制有利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抑制了非贫困生申报问题,因此要强化现有的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一旦发现不实情况存在的追究制度。再好的制度没有人来执行也会流于形式,因此需要在学校内部理顺监督体系,在外部要加强舆论监督力量,还要健全资助体系管理队伍,坚持资助体系管理队伍的建设。贫困生认定监督机制的完善,是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必要存在。

[参考文献]

[1]魏小璐.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思考[J].金田,2013(02).

[2]郑宇,张新泉,杨洪.高校国家助学金量化评定模式的构建与实施[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3(01).

[3]韦颖.高校贫困生资助方式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06.

[4]孟鹏.高校助学金评议路径探究[J].教育与职业,2013(12).

[5]蔡颖.高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现状及调查[J].学工论苑,2011(02).

The General Problem Research of Poor University Students Recognition

WANG Yu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s higher education set up “Awarding, Loan, Work-study, Subsidy and Avoiding” diversified financing system for family economic difficulties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strive to better carry out educational work, Poor university students recognition is the first step to carry out the educational work of the aid, also determin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aid and education. In this paper,analysis and Suggestions are given in the process of poor students recognition for the general problems, in order to give reference to poor students recognition.

Key words:poor university students; recognition work; appraisal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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