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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集的命名特征

发布时间:2022-05-05 11:45:02 | 浏览次数:

摘  要: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集命名方式基本可以分为四类:以“传”“记”“志”为名,体现志怪小说集对史书的借重和利用;以“怪”“齐谐”“异”“神”“幽明”“仙”等入名,凸显志怪小说集的传奇主旨,也体现志怪小说自觉意识的增强以及编著者好奇尚异的审美追求;以“列”“搜”“录”“集”“拾遗”“苑”“林”等入名,体现志怪小说集的集录性成书特征;以“应”“验”“祥”等入名,体现“释氏辅教之书”的宣教特征。上述命名特征既反映小说集的内容特征,也反映编著者的小说观念。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集;命名特征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135(2019)06-0056-07

命名是小说集编著的重要工作之一,小说集的名称是该书内容特征及形式特征的体现,也是编著者艺术构思和审美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集的命名,遵循了一定规则,具有比较鲜明的特征,体现了编著者的小说观念。

一、以“传”“记”“志”为名:对史书的倚重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受到官方的高度重视,修史机构设置逐步健全,史学著作层出不穷。魏明帝太和年间,开始设著作郎官一人,专门掌管国史修撰,下设佐著作郎、著作令史等,隶属中书省;晋承魏制,设著作郎一人,佐著作郎八人,隶属于秘书省;宋、齐、梁、陈均置著作郎和著作佐郎,齐、梁、陈还设置了修史学士等;北魏设著作郎二人,著作佐郎四人,后来又置修史馆;北齐在设置著作郎、佐著作郎的同时还设史官,监修国史[1]。修史机构和史官的设置,提高了修史者的社会地位,扩大了史学的社会影响,也促进了史学的繁荣发展。《隋书·经籍志》史部著录的史书十之八九产生于三国至南北朝期间,而且往往“一代之史,至数十家”[2]卷三十三。据王仲荦先生统计,魏晋南北朝时期已修撰的东汉史有13家、三国史有15家、两晋史有23家、十六国史有29家、南北朝史有24家[3]。重史之风对当时志怪小说集的命名也产生一定影响。

1.以“传”为名者主要有《列异传》《神异传》《神仙傳》《志怪传》《鬼神列传》《古异传》《感应传》《桂阳列仙传》《晋仙传》《仙异传》《列仙传》《神鬼传》(又名《神鬼录》)等。传,即人物传记。《史通·列传》曰:“传者,列事也。……列事者,录人臣之形状,犹《春秋》之传。”[4]41清代赵翼说:“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其专记一人为一传者,则自迁始。”[5]卷一司马迁《史记》首创叙述人物生平的“传”,使其成为一种史学文体。

2.以“记”为名者主要有《搜神记》《玄中记》《神异记》《搜神后记》《拾遗记》《齐谐记》《观世音应验记》《宣验记》《集异记》《续齐谐记》《志怪记》《周氏冥通记》(又称《周子良冥通录》)《续观世音应验记》《系观世音应验记》《异记》《续异记》《述异记》(祖冲之撰)《述异记》(任昉撰)《冥祥记》《补续冥祥记》《研神记》《祥异记》《因果记》《续洞冥记》《祥瑞记》等。记,其本义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以叙事为主,兼及议论抒情和山川景观描写。自司马迁《史记》开始,“记”的史传色彩增加了。有学者指出:

“记”就是“纪”,古时可以互训。司马迁以前,虽也有“记”或“纪”作为书名或篇章名的,但都不曾有过《史记》“本纪”那样的具有人物传记性质的“纪”或“记”。因此,《史记》中的纪传,才是我国最早的真正的人物传记。[6]

3.以“志”为名者主要有《博物志》《怪异志》《荀氏灵鬼志》《冤魂志》《甄异志》(又名《甄异传》)等。志,有“记载”之意,也指记事的著作,史书记述食货、职官、礼乐、地理、兵刑等篇章多称“志”。西晋陈寿作《三国志》,《文心雕龙·史传》曰:“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张比之于迁固,非妄誉也。”[7]246“志”和历史性叙事关系更加紧密,有了与“传”“记”相似的意义。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集编著者已认识到志怪小说和历史的区别。自汉代起,已有史学家注意到历史和志怪小说的区别,郭宪《洞冥记序》可看到这种意识的萌生:

宪家世述道书,推求先圣往贤之所撰集,不可穷尽,千室不能藏,万乘不能载,犹有漏逸。或言浮诞,非政声所同,经文史官记事,故略而不取,盖偏国殊方,并不在录。愚谓古曩余事,不可得而弃。况汉武帝,明俊特异之主,东方朔因滑稽浮诞,以匡谏洞心语道教,使冥迹之奥,昭然显著。今藉旧史之所不载者,聊以闻见,撰《洞冥记》四卷,成一家之书,庶明博君子该而异焉。[8]

那些“浮诞”“非政声所同”的怪异内容是史官“略而不取”的,表明史官开始认识到史实和小说的区别。而郭宪将这些“浮诞”之说编纂成集,也表明志怪小说开始走向独立。当时也有文学家、史学家和文学评论家开始认识到史传和小说的区别,葛洪《西京杂记序》曰:

洪家世有刘子骏《汉书》一百卷,首尾无题名,但以甲乙丙丁纪其卷数。……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有小异同耳。并固所不取,不过二万许言。今抄出为二卷,名曰《西京杂记》,以裨《汉书》之阙。[9]

《西京杂记》若真是刘歆、班固作《汉书》时因其荒妄而弃用者,一可说明汉代人已经认识到历史和小说的区别,二可说明晋代葛洪有了较为明确的小说自觉意识。干宝、邓粲等晋代史家也认识到史书和志怪小说的区别。刘知几《史通·采撰》批评唐人修晋史将志怪小说当作史料的做法,认为志怪“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者,为“干、邓之所粪除”[4]108。从刘知几所言可知,干、邓各自撰有《晋纪》是不书“怪力乱神”等内容的。干宝或许正是意识到史书和志怪小说的区别才专门编著志怪小说集《搜神记》,他自言所记乃“古今怪异非常之事”[10]52,“常”与“非常”正是史书和志怪小说的基本界限。《史通·杂说中》云:“刘敬叔《异苑》称,武库失火,汉高祖斩蛇剑穿屋而飞。其言不经,故梁武帝令殷芸编诸《小说》。”[4]449梁武帝将不经之言归入小说,说明其史学意识和小说意识都很强。“高祖斩蛇剑”之事原载《晋书·五行志上》:“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八万器械,一时荡尽。”[11]而“斩蛇剑穿屋而飞”确实与史不符。故清代姚振宗据刘知几之言推测,殷芸《小说》“殆是梁武帝作《通史》时,凡不经之说为通史不取者,皆令殷芸别集为《小说》”[12]卷四十二。

这种情况下小说家依然使用“传”“记”“志”等命名,主要是借重史著声誉提高小说集的地位。从语法角度看一般书名是偏正结构短语,由中心词和修饰语组成,如《山海经》《汉武故事》《十洲记》等。但有些小说集的命名并没有遵守这个语法规则,比如《志怪记》《拾遗记》。“志怪”在《庄子》中已出现,“拾遗”出现在《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国无盗贼,道不拾遗”[13]703一句中,“志怪”和“拾遗”为动宾结构,而小说集编著者将它们与“记”结合,显失规范。这正说明小说家只是想借重“记”的史传性质为小说集贴一个史的“标签”。再如西晋戴祚编著的《甄异记》,从各类书的引文看还有《甄异传》《甄异录》《甄异志》三种称呼,很有可能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对《甄异传》的称呼、记录就已经出现混乱,人们可能认为“传”“志”之间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史著的一个代表符号罢了。

二、以“怪”“齐谐”“异”“神”“幽明”“仙”入名:传奇主旨的凸显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编著的志怪小说集多以“怪”“异”“神”“幽明”等入名,既能体现志怪小说集搜奇记异的内容特征,又能凸显志怪小说集的传奇主旨。具体命名情况如下:

1.以“怪”入名者,如祖台之《志怪》、孔约《志怪》、殖氏《志怪记》、曹毗《志怪》、《金楼子·志怪篇》等。还有大量以“志怪”命名但编著者不可考的小说集,袁行霈先生总结说,《太平御览》所引有“《志怪》《志怪集》《许氏志怪》,《玉烛宝典》引《志怪》《杂鬼神怪志》,《太平广记》引《志怪》《志怪录》,《北堂书钞》引《志怪集》《杂鬼神志怪》(一本无“杂鬼神”三字),均不见目著书。鲁迅《古小说钩沉》共辑得二十条,总其名曰《杂鬼神志怪》”[14]。

“齐谐”实际是“志怪”的另一称呼,《庄子·逍遥游》曰“齐谐者,志怪者也”[15]。以“齐谐”入名的小说集也是为了彰显内容“奇怪”的特性,主要有东阳无疑的《齐谐记》和吴均的《续齐谐记》。“怪”,是指一切奇异非常的事和物。《说文解字》曰:“怪,异也。”[16]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六曰:“怪,异也,惊怪也,凡奇异非常皆曰怪。”[17]“怪”也包括罕见之物,如《山海经·南山经》曰:“又东三百八十里曰猨翼之山。其中多怪兽,水多怪鱼。”郭璞注曰:“凡言怪者,皆谓貌状倔奇不常也。”[18]3“怪”包括“精”,即动植物或其他无生命之物的精灵,《抱朴子·登涉篇》说:“万物之老者,其精悉能假托人形,以眩惑人目,而常试人。”[19]“怪”也包括“妖”,即“自然界和社会出现的反常现象”[20]。

2.以“异”入名者,有《列异传》、《异说》、陆氏《异林》、《神异记》、《集异传》、《甄异传》、祖冲之《述异记》、《异苑》、《集异记》、《近异录》、《古异传》、《异记》、任昉《述异记》、《续异记》、《怪异志》、《续异苑》、《异苑拾遗》等。《释名·释天》曰:“异者,异于常也。”王先谦引《春秋繁露》之言曰:“必仁且知,有不常之变者,为之异。”又引《洪范五行传》曰:“非常曰异。”[21]杜预注《春秋左氏传》鲁昭公二十六年“然据有异焉”云:“异,犹怪也。”[22]在具体的志怪小说集中,“异”既指异物,也指异事,尤其是指和正史记载相左的“传闻异辞”,很多志怪小说集编著者是以史籍人物为参照专门选取他们的异闻异事。如《博物志》卷十“杂说下”引志怪小说集《异说》曰:“瞽叟夫妇凶顽而生舜。叔梁纥,淫夫也;徵在,失行也,又加野合而生仲尼焉。”[23]“瞽叟夫妇凶顽而生舜”见载于《史记·五帝本纪》,叔梁纥、颜徵在生孔子之事见于《史记·孔子世家》,但司马迁并没有记载叔梁纥为淫夫、颜徵在是失行女子。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古小说的命名很喜欢使用“异”字,明代胡应麟注意到这一点,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说:

幼尝戏辑诸小说为《百家异苑》,今录其序云:自汉人驾名东方朔作《神异经》,而魏文《列异传》继之,六朝、唐、宋凡小说以‘异’名者甚众。考《太平御览》《广记》及曾氏、陶氏诸编,有《述异记》《甄异录》《广异记》《旌异记》《古异传》《近异录》……大概近六十家,而李翱《卓异记》、陶谷《清异录》之类弗与焉。[24]卷三十六《二酉缀遗中》

3.以“神”入名者,如《搜神记》《搜神后记》《研神记》《神怪录》《神录》《谢氏鬼神列传》等。神,泛指各种非常的、超自然的物或事,《礼记·祭法》曰:“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孔颖达疏:“风雨云露并益于人,故皆曰神而得祭也。”[25]“神”也指精灵,曹植《洛神赋》曰:“体迅飞凫,飘忽若神。”李善注:“夫神,万灵之揔称。”[26]“神”也指作为吉凶征兆的反常现象,《周易·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27]178《搜神记》中就有很多从阴阳变化推测人事吉凶的作品。

4.以“幽明”入名者,即刘义庆的《幽明录》。“幽明”取自《周易·系辞》:“《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生死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韩康伯注:“幽明者,有形无形之象。”[27]175所以,用“幽明”代鬼神亦同于以“齐谐”代“志怪”。

5.以“仙”入名者,主要有《神仙传》《桂阳列仙传》《道迹灵仙记》《仙异传》《晋仙传》《列仙传》等。“仙”是原始宗教、神话传说及道教中超凡脱俗的人物,也是志怪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人物。

总体看来,“怪”“异”“神”“幽明”“仙”这些词语几乎同义,彼此之间的含义差距很小。“子不语怪力乱神”[28],而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集以“怪”“神”入名,对于志怪小说的发展有较大的意义。第一,这种命名方式表明小说集编著者对“志怪小说”的文体已经有相对统一的认识和判断标准,即内容上涉及非常的、超自然的、非现实的事或物的小说都属于志怪小说。而以“怪”“神”“异”等词入名的方式,又反过来强化了人们对志怪小说文体意义、类别意义的理解。第二,这种命名方式体现编著者好奇尚异的审美追求,也体现了编著者满足社会好奇追求的目的性,便于志怪小说集的传播。《论衡·书虚篇》曰:“世间传书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警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诡怪之书,以著殊异之名。”[29]在当时尚奇、好异、重博物的社会背景下非常容易吸引读者的关注,起到良好的“广告宣传”[30]作用。

魏晋时期人们对“奇”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更加自觉的追求。刘勰《文心雕龙》丰富了“奇”在诗文方面的美学含义,认为“爱奇之心,古今一也”[7]478,把“奇”视为人固有的一种心性。钟嵘《诗品》还把“奇”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风格运用到诗评之中,如评曹植“骨气奇高”、张华“兴托不奇”等[31]。和“奇”近义的是“异”,也指“非常”的物或事。最能体现当时尚异之风的是各类《异物志》的创作,主要者如薛莹《荆扬巳南异物志》(《文选·吴都赋注》)、《谯周异物志》(《文选·蜀都赋注》)、《巴蜀异物志》(《文选·鵩鸟赋注》)、《凉州异物志》、朱应《扶南异物志》等[32]442-443。《异物志》多记远方珍异或志怪故事,如《初学记》卷二引《凉州异物志》中就记载了志怪故事:“有一大人生于北边,偃卧于野,其高如山,顿脚成谷,横身塞川,近之有尖铜雹击旃。唯可遥看,不可到下,到下则雷霆流铜铁之丸以击人。”[32]443好奇尚异的社会风气必然会让人们特别关注怪异书写,《三国志》裴注曰:“颁撰《魏晋世语》,蹇乏全无宫商,最为鄙劣,以时有异事,故颇行于世。”可见《魏晋世语》的流传即赖于它内容的奇异性。郭璞《注山海经叙》曰:“世之览《山海经》者,皆以其闳诞迂夸,多奇怪俶傥之言,莫不疑焉。”[18]399说明时人偏爱《山海经》“闳诞迂夸,多奇怪俶傥”的奇异性。在此背景下,便有文人或教徒将精力投注到鬼神怪异之谈的搜集上来,“王隐、何法盛之徒所撰晋史,乃专访州闾细事,委巷琐言,聚而编之,以为鬼神传录”[4]230;干宝专记“古今怪异非常之事,……片纸残行,事事各异”[10]52,以成《搜神记》;王嘉则“殊怪必举,纪事存朴,爱广尚奇。宪章稽古之文,绮综编杂之部,《山海经》所不载,夏鼎未之或存,乃集而记矣”[33]1,以成《拾遗记》。志怪小说集的编著正迎合大众猎奇的阅读期待。刘知几称“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用惊愚俗”就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求而编著的。而萧绮称《拾遗记》曰:“飞走之类,神木怪草,见奇而说,万世之瑰玮也。”[33]1可以看出作为读者的萧绮对《拾遗记》的喜爱。明胡应麟认为“怪、力、乱、神,俗流喜道而亦博物所珍也;玄虚、广莫,好事偏攻,而亦洽闻所昵”,所以“好者弥多,传者弥众,传者日众则作者日繁”[34]282。可见对志怪小说“奇异”性审美特征的喜爱正体现在志怪小说集的命名上。

三、以“列”“搜”“录”“集”“拾遗”“苑”“林”入名:集录性特征的体现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集的成书,基本就是编著者搜集作品然后加工、整理汇聚成集的过程,这一成书过程在小说集的名称中得以体现。

《列异传》的“列”即有罗列、搜集的意义,该命名明显受到刘向《列仙传》《列士传》《列女传》等书名的影响,刘向所谓的“列”即含有搜集的含义。《搜神记》的“搜”有搜寻、汇集之意,郭璞《山海经图赞·巫咸》曰:“群有十巫,巫咸所统,经技是搜,术艺是综。”[34]232以“录”为名者有《幽明录》《近异录》《神录》(又名《神异录》)《神怪录》等,以“集”入名者主要有《集异传》《集异记》《集灵记》。“录”即记录,“集”即搜集、汇集,“录”“集”和“列”“搜”一样,突出了集录性质。

以“拾遗”入名者,主要有王嘉《拾遗记》、南朝齐谢绰《宋拾遗》和南朝无名氏的《异苑拾遗》。“拾遗”有采录遗逸、补掇正史的意思,《史记·太史公自序》即曰“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35]4027,但魏晋时期用它命名恰恰是为了标明小说和正史的区别。因为正史不录的“怪力乱神”,被“拾遗”成志怪小说集。正如王枝忠评《拾遗记》曰:“书名‘拾遗’,旨在摭拾正史所未载的轶事趣闻,加以作者执笔为文时又有意夸饰,从而使所记之人虽于史有征,所言之事却‘十不一真’,甚至‘全构虚辞’。”[36]

以“苑”入名者,主要有《异苑》《续异苑》和《异苑拾遗》等。“苑”,有荟萃之意,《文心雕龙·总术篇》曰:“才之能通,必资晓术,自非圆鉴区域,大判条例,岂能控引情源,制胜文苑哉!”[7]521《异苑》就是荟萃神奇怪异作品的小说集。

以“林”入名者即陆氏《异林》,“林”和“苑”一样,有汇聚之意。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曰:“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而列于君子之林矣。”[37]卷六十二司马贞《史记索引》曰:“《说林》者,广说诸事,其多若林,故曰‘说林’也。”[35]2613

魏晋志怪小说集集录性特征的形成和当时志怪小说专题意识的发展密切相关,即当时的小说集编著者从历史中逐渐学会将诸多志怪作品汇聚成书,并在命名的时候体现出这一特征。《韩非子》的《储说》《说林》就属于说体文的汇聚,汉代子书如《论衡》《风俗通义》已经大量搜录民间的志怪传说并以类编排,对小说集的编著和命名有着较大的影响。譬如,韩非子在命名《储说》和《说林》时就已经体现了专题意识,“储”“林”皆有搜录、汇集的含义,陈奇猷注云:“‘储’,聚也。谓聚其所说,皆君之内谋,故曰《内储说》。”[13]560

四、以“应”“验”“祥”等入名:“释氏辅教之书”宣教意义的突出

因为佛教徒编著的志怪小说集有着明确的弘佛目的,特别注重宣传因果报应思想,所以小说集的命名多是直白标出“应”“验”“祥”等字,让读者观其名而解其意。此类志怪小说集具体有:《观世音应验记》《宣验记》《感应传》《征应传》《冥验记》《续观世音应验记》《系观世音应验记》《冥祥记》《补续冥祥志》和《祥异志》等。“应”者,感应、应验。《国语·越语下》曰:“天应至矣,人事未尽也,王姑待之。”[38]《后汉书·张奂传》曰:“大风雨雹,霹雳拔树,诏使百僚各言灾应。”[39]卷六十五颜之推《颜氏家训·归心》曰:“神通感应,不可思量。”[40]“验”:驗证,证实。《韩非子·南面》曰:“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13]330“祥”:征兆、应验。《周易·系辞下》曰:“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郑玄注:“行其言事,则获嘉祥之应。”[27]207这种命名直接体现出编著者宣传因果报应思想的目的性。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集的命名,体现出人们关于小说与历史、小说与文学关系的思考,也体现出对小说本质的思考,所以深刻影响着后世小说集的命名。

参考文献:

[1]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127-129.

[2] 魏征,令狐德棻.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957.

[3]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828-838.

[4] 浦起龙.史通通释[M].王煦华,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5] 王树民.廿二史劄记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4:5.

[6] 李少雍.《史记》纪传体对唐传奇的影响[A]//文学评论丛刊(第18辑古典文学专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03.

[7] 陆侃如,牟世金.文心雕龙译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5.

[8] 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M].王根林,等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123.

[9] 葛洪.西京杂记[M].周天游,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275.

[10] 苏易简.文房四谱[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1] 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805.

[12]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M]//续修四库全书(91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499.

[13] 陈奇猷.韩非子新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4] 袁行霈,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书目[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19.

[15] 郭庆藩.庄子集释[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4:4.

[16]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509.

[17] 玄应.一切经音义[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190.

[18] 袁珂.山海经校注[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

[19] 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300.

[20] 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16.

[21] 王先谦.释名疏证补·释天[M].北京:中华书局,2008:32.

[22]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6:1636.

[23] 齐治平.博物志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0:109-110.

[24] 胡應麟.少室山房笔丛[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363-364.

[25] 郑玄.礼记正义[M].孔颖达,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512.

[26] 萧统.文选[M].李善,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899.

[27] 孔颖达.周易兼义[M]//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文化室.明版闽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东方出版社,2011.

[28] 朱熹.论语集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2:68.

[29] 黄晖.论衡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0:167.

[30] 程国赋.中国古代小说命名刍议[J].文艺研究,2011(11):45-54.

[31] 钟嵘.诗品[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73,117.

[32] 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M]//二十五史补编编委会.两晋南北朝十史补编:第一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33] 王嘉.拾遗记[M].齐治平,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

[34] 郭璞.山海经图赞[M].王招明,译注.长沙:岳麓书社,2016.

[35]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6] 王枝忠.汉魏六朝小说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98.

[37]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1:2727.

[38] 左丘明.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435.

[39] 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1:2140.

[40] 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353.

(责任编辑:郑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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