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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方法的讨论

发布时间:2022-05-07 11:40:02 | 浏览次数:

[摘 要]绿色GDP核算需要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作为基础,遵循平衡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市场原则。农业绿色增加值应是农业增加值减去属于农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同时也包括大自然对农业所依赖的资源造成的影响与耗减。工业与建筑业绿色增加值应是工业与建筑业实现增加值扣除工业与建筑业经济活动造成的资源耗减与环境的降级。服务业绿色增加值主要是从增加值中扣除环境的降级。

[关键词]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方法

[中图分类号]F2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1—0009—05

作者简介:廖明球,男,湖南安乡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国民经济核算与投入产出分析、计量经济分析。共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课题8项,已结项6项;参与国家级自然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以第一完成人或作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7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证书1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科学发展观要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有相应的宏观经济指标反映这一发展。而现在我们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由于国内生产总值不能反映资源的耗减和环境的降级,难以准确说明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于是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在1993年的SNA版本中提出了绿色GDP的指标概念。然而,由于绿色GDP没有行业核算与企业核算的基础,因此很难推行得开。本文试图从行业核算的角度讨论绿色GDP核算的方法,即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的方法。

一、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总的原则

参照增加值核算的方法,绿色增加值核算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平衡原则。为了便于操作,行业绿色增加值的核算应该以行业增加值核算为基础,主要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进行核算。根据绿色GDP指标的含义,行业绿色增加值应该在增加值的基础上扣除资源的耗减和环境的降级。其具体的计算公式:

生产法:绿色增加值=总产出一中间投入一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

收入法:绿色增加值=固定资本的损耗+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净盈余

其中,营业净盈余=营业盈余一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这样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平衡原则,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的绿色增加值是相等的。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的具体核算内容参考1993年SEEA核算框架中的有关内容。

二是权责发生制原则。绿色增加值核算的困难是产权界定,在分行业核算时只能大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核算以直接为主,即哪个行业直接造成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就计算到哪个行业,避免重复计算,对于间接造成的影响,通过投入产出分析测算。但对于大自然直接造成的影响,我们则不能把责任计算到大自然的头上,比如由暴风雨造成的山洪暴发与水土流失等,只能计算到受其害的行业头上。而依据投入产出分析的需要,必须采用复式记账方法,比如酸雨造成的农林业损失,农、林业受到损失应该记账,但根据责任应该扣减未按标准排放废气造成酸雨的行业,不能扣减农、林业本身。

三是市场原则。绿色增加值核算的另一困难是非市场定价,目前只能参照市场定价。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源与环境应该由无价逐步变为有价,资源的开采权由企业向政府购买;三废(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由企业与环境保护部门签订协议,可以由企业自己处理,达标排放;可以由企业交纳费用由环保企业统一处理。资源的耗减特别是矿物的耗减按企业向政府购买开采权的费用计算,未交纳开采费的按交纳标准计算虚拟费用。环境的降级中三废排放部分只计算未按标准排放的数量,参照达标排放的标准计算虚拟费用。

有了以上的基本原则,我们可以按行业计算其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费用,从而进一步计算其绿色增加值。

二、农业绿色增加值的核算

农业绿色增加值等于农业增加值减去属于农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同时也包括大自然对农业所依赖的资源造成的影响与耗减。

属于农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资源耗减几乎没有,比如森林中开采木材属于资源耗减,但计算在森林工业,农民对自己种的树进行零星砍伐没有单独计算,如果计算在林业的产值中也应该扣减。属于大自然引起的农业资源的耗减主要有水土流失对农业用地生产能力的影响。

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用地能力影响的测算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直接引起耕地的减少,二是引起其他耕地的肥力下降。耕地的减少可以用再造耕地的费用计算。耕地肥力下降的计算可以抓住两个要素,其一,水土流失带走农业用地的土壤量是多少;其二,每公斤土壤中氮、磷、钾的平均含量是多少。有了这两个要素,可以计算水土流失带走农业用地的氮、磷、钾总量,也就是说要恢复这些农业用地的生产能力需要施用相应数量的氮、磷、钾肥,再利用当年氮、磷、钾肥的平均价格计算其费用。

农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降级包括猎取野生动物、对鱼的过度捕杀、农用化学品(包括农药、化肥、塑料薄膜等)过量或不当使用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农产品质量的下降、牲畜粪便的不当处理对环境的污染、兽药和激素的不当使用造成畜产品质量的下降、水产品的养殖中过量地投食投药造成水产品质量下降和对水体的污染。

猎取野生动物已计算在畜牧业的产值中,可以直接从畜牧业的总产出中找到该项数据,予以扣除。对鱼的过度捕杀难以直接计算,它包含了鱼类资源的减少和某些鱼种的灭绝。可以根据多年的历史数据确定一个捕杀量平均值,将超过的数量作为过度捕杀量,并根据渔业产值计算中的平均价格测算出过度捕杀的相应数据。

农用化学品(包括农药、化肥、塑料薄膜等)过量或不当使用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农产品质量的下降这一部分计算较为复杂,目前正在全国开展的污染源普查包括了这一项内容。其使用不当和过量应以造成的后果为准,一是检测土壤中残留的农用化学品,二是检测农田附近的水域是否污染,三是检测农产品中残留的农药,如果检测没有超标,则不予以扣减。如果超标,其污染的土壤与水体以需要的治理费用进行虚拟计算;其农产品质量的下降以蒙受的损失计算。

牲畜粪便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被列入污染源调查。实际计算是应以造成的后果为准。如果进行无害化处理既可以生产沼气也可以作为肥料,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不当处理并对环境造成污染后应该计算其环境恢复所需要的费用。

对于兽药和激素的不当使用造成畜产品质量的下降直接计算其质量下降造成的损失,畜产品质量的下降应该通过正式的检测确定。

水产品的养殖中过量地投食投药造成水产品质量下降和对水体的污染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水产

品质量通过检验确定,一旦下降扣减相关损失;对于水体污染一定要弄清是否有其它原因,比如由种植业、畜牧业引起的以及由工业或其他行业引起的。如果由多种原因引起,只计算由水产品养殖需要承担的污染部分。

计算绿色增加值一般是从增加值中作减法,但农业比较特殊,它可以作加法。比如种树使得森林增加不仅可以减少水土流失还可以净化水质和空气。这一项的计算应先确定当年增加的森林面积,计算每公顷森林可以减少的水土流失量并根据前述方法测算价值量;再计算每公顷森林净化的水质和空气的实物量,依据治理相当数量的污水和废气所花费的费用计算其价值量。

根据以上分析,农业绿色增加值等于农业增加值减去相应的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再加上森林增加带来的环境保护价值。

三、工业、建筑业绿色增加值的核算

工业与建筑业绿色增加值等于工业与建筑业实现增加值扣除工业与建筑业经济活动造成的资源耗减与环境的降级。

属于工业与建筑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资源耗减包括矿物的耗减、森林中开采木材、酸雨对农业、林业的影响。

矿物的耗减主要指当年的矿物开采量,不能用进口(或调入)的矿物数量冲减。其实物量可以通过工业统计中的矿产品产量或国土资源部门矿产品开采数量计算,其价格按照企业向政府购买开采权的费用计算,从理论上讲这一价格至少能够补偿找矿的费用,如果过低应作适当调整。

森林中开采木材指当年的砍伐量,这里的森林不同于原始森林,原始森林中开采木材在环境降级中计算。森林中开采木材的实物量按活立木计算,其价格按砍伐前的价格计算,即该树木按生长期计算每立方米值多少钱。如果有不同树种的价格则分树种计算,如果没有分树种的价格按混合平均价计算。

酸雨对农业、林业的影响尽管蒙受损失的是农业与林业,但其直接原因是废气排放,主要元凶是二氧化硫。我国的废气排放以工业废气排放为主,因此要扣减损失主要从工业中扣减。酸雨对农业、林业造成的损失没有统计数据,只有一些专家在研究的论文中进行大致测算的数据,可以依据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进行测算。

属于工业与建筑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降级包括原始森林中开采木材,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对水、空气、鱼类和野生森林质量的影响,采掘造成的地面塌陷与污染土壤对种植业、林业的影响,工业噪声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原始森林中开采木材的计算方法大致同森林中开采木材,如果是原始次生林,应将天然林与人工林按比例分开,天然林开采属于环境降级,而人工林开采属于资源耗减。

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对水、空气、鱼类和野生森林质量的影响是最受人关注的问题,也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点。废水、废气、废物简称“三废”,目前工业的“三废”排放有环保统计资料,是重点调查得到的,没有覆盖所有工业企业,其全部数据是利用工业产值放大计算的。在环境保护统计中废水有总排放量、达标排放量以及废水中所含的污染物,废气有排放量、经过消烟除尘的排放量,废物有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由于环境的治理,已符合达标排放的部分不从增加值中进行扣减,需要扣减的是未达标排放的部分,一般采用虚拟计算的方法,即按照达标排放的标准治理需要多少费用,将这部分虚拟费用从工业增加值中扣减。建筑业的“三废”排放均存在,但主要是建筑垃圾,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统计报表,如果建筑垃圾放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应将其单独计算并将所需处置费用从建筑业增加值中扣减。

采掘造成的地面塌陷与污染土壤对种植业、林业的影响在环境保护统计中没有反映,作为农业管理部门的环保监测站负责监测,也没有相应的统计数据。目前只能从相关专家的研究论文中找到相应数据进行测算,并从工业中的采掘业增加值中扣减。

工业噪声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属于城市环境治理范围,即在城市的城区与近郊区才有噪声监测与相应数据,环境统计中有环境噪声达标区(个/平方公里),由于环境噪声还包括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应该分别计算,对环境噪声不达标的部分应该测算其治理的费用,将工业与建筑业应该分担的部分分别从工业增加值与建筑业增加值中扣减。

四、服务业绿色增加值的核算

服务业属于无形产品行业,一般不直接造成资源耗减,主要消耗的资源性产品都是工业产品。因此,服务业绿色增加值主要是从增加值中扣除环境的降级。

属于服务业经济活动引起的环境降级主要有废水排放、废气排放、产生的垃圾、产生的噪声等。

服务业产生的污染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生活污染。其实服务业活动产生的污染与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不同,一个是生产活动产生的,一个是消费活动产生的。但是,这两者又难以完全区别,因为服务业的活动是生产活动与消费活动同时完成的,比如在餐馆和食堂吃饭产生的污染计算在餐饮服务业,在家自己做饭产生的污染计算在消费活动;同样衣服在洗衣店洗产生的污染计算在服务业,在家洗则计算在消费活动,但产生污染的原因并没有本质区别。此外,值得说明的是在计算行业绿色增加值时只能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这两种计算方法都不包括消费活动,因此只能把消费活动产生的污染放在服务业中的环境管理业,便于从增加值中作相应的扣除。

服务业与居民生活的废水排放是直接排放的,在城市如果有污水处理厂则统一进行处理,凡是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与农村则靠大自然净化。在计算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时视不同情况而定,对城市有污水处理厂的按照污水处理率与达标率推算尚未处理以及处理了未达标的部分,再参照已处理与已达标的部分计算虚拟费用;对于农村能够靠大自然净化的则不予以计算;对于县城及以下的小城镇若既没有污水处理厂又不能靠大自然净化,则计算每吨废水进行简单处理需要的费用,根据排放废水数量计算虚拟费用。

服务业与居民生活的废气排放包括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尾气、取暖与做饭等生活用煤产生的废气、餐饮服务业产生的油烟、空调产生的氟污染等。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这些废气基本上是直接排放的,对于小城镇与农村一般认为可以由大自然净化,不予以计算;但是在大中城市难以由大自然净化,与工业废气一道形成大气污染,应该虚拟计算其治理费用。

服务业与居民生活产生的垃圾是倍受人们关注的,是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垃圾必须进行处理,没有办法靠大自然去净化,包括有无烟工业美誉之称的旅游业,在回归大自然的同时也要产生大自然所净化不了的垃圾,也同样需要处理。目前县城及以上的城市都进行了垃圾无害化处理;居住分散的农村也可以进行垃圾自然填埋;存在问题的是有不少小城镇垃圾随意堆放,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自然填埋。因此要统计城镇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或自然填埋率推算其未处理数量,再虚拟计算其处理费用。

对于粪便的处理在农村与小城镇大都由农民收

集作为肥料,一般不需要处理费用。但县城以上的城市都要由环卫部门对粪便进行清运,其中一部分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可以计算无害化处理率,再虚拟计算其处理费用。

服务业与居民生活产生的噪声包括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目前在城市有噪声监测,在小城镇和农村一般没有进行噪声监测。对于没有进行噪声监测的小城镇和农村因无数据依据略而不计;对于有噪声监测的城市,可以按照达标率测算需要进一步治理的费用。

根据以上分类计算的虚拟费用,从各相关的服务行业增加值中进行扣除。

五、几个专门问题

行业绿色增加值的核算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应由粗到细,逐步展开。在细化的过程中还需要解决几个问题。

(一)关于企业核算

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离不开企业核算,根据我国的情况可以在有增加值核算基础的企业推行绿色增加值核算。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等级四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可以先行试点,逐步建立绿色增加值核算制度。在企业推行绿色增加值核算可以促使企业节约资源减少排放,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目标,有利于保护资源与环境;同时也为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行业内部的结构优化调整提供了数据支撑体系。

(二)关于主要参数的收集

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的重点是对行业经济活动引起的资源耗减和环境降级的核算,在核算中涉及到大量的技术、经济参数,需要进行专门收集。比如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农田是否被污染的标准,水土流失的计算标准,资源充分利用的标准,“三废”治理达标的标准等等。有一些行业在基层核算中已有现成的统一标准,有些行业由于核算不完善还没有标准或者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要根据我国现有的行业核算状况进行收集,有国家标准的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企业标准或从有关专家的研究论文中去收集,以保证行业绿色增加值核算的需要。

(三)关于核算方法

绿色增加值核算中对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的核算方法较多,主要有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收入损失法、补偿与维护费用法。市场价值法是先计算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的有关实物量,参照当期的市场价格计算。机会成本法同样是先计算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的实物量,再乘以单位实物量的机会成本(用于此用途而放弃其他用途所造成的损失、付出的代价)计算。收入损失法主要用于计算环境降级造成生产率下降所引起的收入损失,属于直接计算方法。补偿与维护费用法分别用于计算资源耗减需要的补偿费用和防止环境降级需要的维护费用,属于间接计算方法,虚拟费用法为这一类方法。

(四)关于核算范围的扩大

在我们研究绿色GDP(增加值)的同时,有人提出橙色GDP(增加值)概念,橙色GDP不要求从GDP中扣除资源耗减与环境降级方面的费用,而是要扣除生产中用于安全方面支出的费用以及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如果在计算绿色GDP(增加值)的同时考虑橙色GDP(增加值)的概念,势必扩大扣除量的核算范围。为了不混淆概念,绿色GDP(增加值)核算可以暂不考虑对安全生产方面有关费用的扣除。但是,对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失应该计算,特别是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应该计算其医疗费、误工费。再是减灾防灾的核算问题,减灾防灾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环节,在增加值(GDP)核算中已经考虑,减灾防灾的费用已纳入核算内容,减少的损失在增加值(GDP)生产法计算中已反映出来。

(责任编辑:时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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