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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回顾与前瞻

发布时间:2022-05-16 08:05:04 | 浏览次数:

摘 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在曲折中不断向前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新时期,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在领域、形式、规模、内涵等方面都取得重大突破,形成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但由于受到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闽台双方应当共同努力,破解交流瓶颈,创新交流机制,拓宽交流领域,提升交流层次,加大民间文化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合作力度,努力开拓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新局面。

关键词:闽台关系;民间文化交流;文化认同

民间文化是指由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创造的、古往今来就存在于民间传统中的自发的民众通俗文化。中国的民间文化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大致可以分为宗亲文化、民俗文化、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宗教文化与民间信仰等。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闽台两地同根同缘、血脉相连,闽台语言相通、习俗相同,宗教信仰一脉相承,民间文化关系源远流长,是维系两岸同胞民族感情和文化认同的重要精神纽带。在当前两岸关系步入“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闽台民间文化交流,不仅有利于增进闽台两地同胞的亲情乡谊和情感交融,而且有利于提升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乃至对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发展历程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大陆实施改革开放并确立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政策,两岸关系逐步缓和,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才得以逐步恢复与发展。近30多年来,尽管两岸关系几经波折,但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始终能突破政治因素的阻碍与干扰,在曲折中不断向前推进,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单向到双向、从间接到直接、从简单到多元的渐进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交流初步恢复阶段(1979—1986年)

这一时期,两岸交流刚刚起步,虽然大陆陆续制订了一系列鼓励台胞回乡探亲、参访以及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政策措施,但由于台湾仍处于“戒严”时期,台当局对于两岸民众往来有严格限制,导致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基本上停留在民间自发的阶段,交流规模较小,交流形式也比较单一,以台湾同胞回乡寻根探亲和台湾民间信仰的信众来福建祖庙进香谒祖为主。此期间,一些台胞绕道港澳或国外到福建祖籍地探亲访友、寻根谒祖,由此拉开了闽台宗亲文化交流的序幕。与此同时,台湾的一些宗教团体、民间信仰宫庙和普通信众自发组织起来,通过各种途径,千方百计地赴福建祖庙进香朝拜。以在台湾拥有信众人数最多的第一大民间信仰——妈祖信仰为例,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每年都有许多台湾信徒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间接来到湄洲妈祖庙进香和恭请妈祖神像,形成了“官不通民通,民通以妈祖为先”的局面。1981年11月29日,台北县淡水渔民许仁林一行5人驾驶“金鱼发”台轮,专程到湄洲岛妈祖庙进香谒拜,成为两岸隔绝30余年后,妈祖祖庙接待的首批台湾香客。另据不完全统计,从1983年湄洲祖庙寝殿修复至1987年底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旅游探亲之前,到湄洲祖庙进香的台湾妈祖信徒就有157批,562人,并从祖庙以“分灵”的形式请回妈祖神像76尊。

(二)双向交流开启阶段(1987-2000年)

1987年台湾当局宣布“解严”和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后,台湾民众回乡寻根谒祖的人数与日俱增,台湾民间信仰信徒、佛教与道教官庙的僧众道士踊跃来福建进香谒祖、参访交流,掀起了一波又一波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热潮。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台湾当局逐步放宽大陆专业人士与专家学者赴台交流、讲学的限制,越来越多的福建民间文化团队、专家学者、表演艺人赴台交流、参访与演出。各种以民间文化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在闽台两地相继举行,越来越多的两地文化学者跨海从事田野调查、参加研讨会,以往闽台交流的单向局面被打破,闽台民间文化正式步入双向交流的新阶段。这一时期,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无论在交流的广度,还是在交流的深度方面都有所突破,还出现了不少新的交流形式。例如,闽台宗亲联手搜集、整理、修撰或重印族谱,共同修建、重建或扩建宗祠家庙,联合举办同宗历史名人的纪念活动。两地民间艺术家同台合作演出、相互拜师学艺。来自福建祖庙的妈祖、关公、清水祖师、开漳圣王等神灵金身先后赴台绕境巡游,尤其是1995年东山关公神像巡游台湾、1997年湄洲妈祖金身巡游台湾这两次交流活动受到数百万台湾信众的热烈欢迎与争相膜拜,在岛内引起轰动效应和各界的广泛关注。福建还先后创办了东山关帝文化节、湄洲妈祖文化节等大型民间文化节庆活动,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台湾文化界人士与基层民众参加等等。

(三)交流逐步拓展阶段(2001-2(X)7年)

2000年民进党上台执政后,对于两岸文化交流采取消极的态度,但台湾民间人士对于推进两岸文化交流的热情不减,大陆也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支持两岸文化交流。因此,在民进党执政8年间,两岸政治关系的僵持并未影响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进一步拓展。这一时期,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尤其是宗亲文化交流、民间信仰交流和民间艺术交流呈现出多元交融发展的新格局,交流的规模与影响均有所提升。这一时期有一大批台湾政商名流如连战、吴伯雄、江丙坤、萧万长等陆续返回福建祭祖,福建还利用特别珍贵的族谱人岛展示宣传,通过举办闽台谱牒文化研讨会、闽台族谱对接展览、“世界(环球、全球)x姓恳亲大会”、两岸客家高峰论坛、世界客属恳亲大会等交流活动,推动闽台宗亲文化交流不断深化。与此同时,闽台民间信仰交流与宗教文化交流也迈上新的台阶,大型文化节庆、神像人岛巡游、学术研讨会等交流活动陆续举办,其中不乏亮点。福建祖庙的妈祖、保生大帝、开漳圣王等金身赴台湾、金门、马祖巡游,在岛内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在民间艺术交流方面,随着闽台两地专家学者跨海参加研讨会趋于常态化,两地艺术团体与民间艺人积极开展互访切磋、同台演出、走街串巷展演,相互拜师学艺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更多的民间艺术成为闽台文艺界研讨与交流的内容,涉及歌仔戏、南音、高甲戏、梨园戏、木偶戏、传统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绘画、民间剪纸、民间杂技等民间艺术的方方面面,研讨日益深入,交流日趋热络,学术理论与创作实践的交融更为密切。

(四)交流全面深化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国民党重新上台执政,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新时期,闽台民间文化交流藉着两岸关系改善的东风而得以全面深化,在领域、形式、规模、内涵、影响等方面都取得重大突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交流活动的形式日趋多元。闽台双方在延续信众进香、神像巡游、文艺演出、文化参访等传统交流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交流形式,推动两地民间文化交流朝多元化、深层次发展。有闽台民间信仰宫庙联合举办大型民间文化节庆活动,如:从2010年开始,闽台4座著名的保生大帝宫庙轮流举办海峡两岸保生慈济文化节。有闽台合作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如:2008年,福建省古田县与台湾方面合作申报“陈靖姑信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成功,开创了两岸联手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先河。有闽台民间艺术剧团共同创作演出剧目。如:2008年厦门歌仔戏剧团与台湾唐美云歌仔戏剧团联合创作的大型歌仔戏《蝴蝶之恋》,被喻为“两岸歌仔戏艺文结合的里程碑”。又如,闽台木偶戏艺人共同创作和演出反映妈祖生平事迹的木偶剧《海峡女神》。有闽台电视媒体合作拍摄以民间信仰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如2009年厦门广电集团与台湾民视合作拍摄以保生大帝信仰为题材的神话电视剧《神医大道公》,首开两岸主流媒体合作拍摄电视剧的先河,堪称海峡两岸影视合作的“破冰之旅”。

二是交流活动的举办层级、规模与影响不断提升。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的次数不断增加,从少数到频繁并朝常态化发展;交流规模不断扩大,从零散自发到大型组团;参与人数大幅增加,从成百上千到成千上万。此外,交流活动的举办层级与影响力也不断提升。例如,2010年,利用妈祖信俗申遗成功的契机,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正式升格为国家级节庆活动。海峡论坛、两岸民间艺术节、两岸开漳圣王文化节、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等交流活动分别得到国台办、文化部等中央部门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并被列入对台交流重点项目。每项活动举行之时都吸引了成千上万甚至数万名台湾各界人士尤其是基层民众的踊跃参与。

三是交流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福建各地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主动搭建平台,举办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精彩纷呈的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精心打造了一大批以民间文化为主题的对台交流的品牌项目。例如,已经成功举行15届的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已举办21届的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保生大帝文化节、开漳圣王文化节、两岸民间艺术节、闽台对渡文化节、“妈祖之光”文艺晚会,以及2008年以来陆续举办的海峡论坛、两岸歌仔戏艺术节、两岸木偶艺术节、“客家之歌”与“海峡梨园春”大型文艺晚会等大型交流活动,经过多年的成功运作与经营,在两岸的影响日趋扩大,品牌效应日益凸显,得到各方的认可与好评,成为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知名品牌与重要平台。

四是入岛交流日趋热络,成效显著。随着两岸“三通”的全面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游、“陆客自由行”相继启动,台湾当局对两岸民众自由往来的限制渐松,福建也更加注重“走出去”,对于赴台举办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更加积极,全省各地精心组织了一大批颇具地方文化特色的民间文化精品项目赴台湾岛内和澎湖、金门、马祖交流、表演与展览,许多优秀的文化团队和民间艺术家也纷纷应邀赴台交流,展演了福建各地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形态,深受台湾民众好评。例如,2009年,福建组织入岛开展了3批“福建文化宝岛行”大型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共涉及10个艺术院团和单位近500人,向岛内民众全面展示了闽台民间艺术的风采,受到台湾各界的关注与好评。又如,福建非物质文化精品展、两岸客家族谱展等大型展览相继在台湾成功举办;“妈祖之光”、“客家之歌”和“土楼神韵”等大型综艺晚会陆续赴台演出并引起岛内民众强烈反响。再以各方关注度最高、影响最广、最受台湾信众欢迎的福建祖庙金身巡游台湾活动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迄今,福建各地共组织举办了16次金身巡游台湾活动,仅2010年就举办了6次,巡游活动越来越频繁,举办次数超过1995年至2007年的总和(15次);涉及的神灵越来越多,妈祖、关帝、保生大帝、临水夫人、开漳圣王、广泽尊王、保仪尊王、清水祖师、定光古佛等主要神灵都参与其中;巡游的范围地区越来越广,从台湾本岛扩大到了澎湖、金门、马祖等离岛,在闽台交流交往乃至两岸关系发展中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

二、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到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与制约,目前闽台民间文化交流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统筹安排与长远规划,导致民间文化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

近年来闽台民间文化交流项目虽然不断增加,但由于多年来闽台文化交流始终未能走上制度化、机制化轨道,两地对于民问文化交流也缺乏必要的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在各个交流项目之间缺少统一的规划、必要的协调与有机的整合,导致各地、各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交流的效果。尤其是一些地方在举办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时,往往只注重短期效应,缺乏全盘考量和长远规划,项目规划缺少连续性和计划性,因此不但交流效果很不理想,更谈不上形成规模化和品牌效应了。更有甚者,近年来各地争先恐后、竞相打造对台民间文化交流的品牌,甚至出现了对同一民间文化品牌明争暗斗、恶性竞争、相互拆台的局面,致使宝贵的民间文化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其后果是不但会抵消文化品牌的影响力,而且对于闽台民间文化交流也将产生负面影响,自然无法吸引更多的台胞参与其中,扩大交流活动的影响力。

(二)交流存在不对称,不平衡,闽台双方互动性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方面,尽管近年来福建赴台进行民间文化交流参访的层级、规模、影响均不断提升,但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总体上仍呈现出台湾“来得多”,福建“去得少”的格局,双方互动性不足、交流参访的规模不对等的现象仍然非常突出。相对于在福建举行的各种交流活动尤其是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动辄就能邀请到成千上万的台湾民众参与,福建赴台交流的人员在数量上则要少得多,一个民间文化参访团或表演团队通常只有数十至上百人左右,最多也就数百人。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除了台湾当局对大陆民众赴台交流始终加以严格限制的政策障碍外,也与大陆相关部门的赴台资格审查和审批手续过于繁琐且行政效率不高有一定关系。另一方面,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不平衡还体现在台湾基层民众、中南部民众和青年少参与程度不够等方面。据统计,2300万台湾同胞中来过大陆的不超过1/3,职业上多以商界、政界、学界等社会精英为主,地域上则多以北部为主,真正到过福建的普通老百姓尤其是中南部基层民众仍然不多,又由于民间信仰和寻根谒祖的来访位居民间文化交流的前列,所以前来福建交流的台湾民众以中老年人居多,两地青少年群体之间的交流仍然偏少,这种不平衡的格局亟待改变。

(三)部分交流活动功利主义色彩浓厚,策划过于粗糙,交流效果不彰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热衷举办大型的闽台民间文化节庆活动,有的活动策划过于随意,既没有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也没有获得广泛的民意支持,往往就是几个领导拍板决定的,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再加上交流活动往往缺乏严格的经费预算与有效的监督管理,结果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还有一些地方举行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虽然立意不错,但由于活动组织策划粗糙,活动流程安排不周,活动项目设置不精,活动形式单调乏味,既未选择当地民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项目或表现形式,也没有深挖民问文化内涵办出地方特色来,更未能将文化内涵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使得当地百姓缺乏积极性,也没有从中受益,导致地方政府办节庆办文化交流民众不参与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此缺乏文化底蕴支撑的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自然难以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更难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最终结果只能是活动草草收场,不但交流效果难以保障,更遑论形成品牌效应,维持交流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了。

(四)缺乏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导致部分民间文化资源流失严重

随着2004年《福建省民族民问文化保护条例》的颁布与实施,近年来福建对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以及政策执行不力等因素,导致一些珍贵的民间文化资源仍在不断流失,不少重要的涉台文物古迹仍然遭到破坏与损毁。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和缺乏政策支持,一些宝贵的民间文化遗产难以在现代社会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部分传统的民间艺术形式(如木偶戏、锦歌、南音、高甲戏、闽西汉剧等)往往无法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演出经营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这既不利于后备人才的培养,也导致民间艺术的生产创新不足,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尴尬境地。一些优秀的民间艺术团体发展落后,人才流失,创作出的艺术精品少之又少,甚至难以维持生计,在市场化的浪潮中不断被边缘化甚至面临被淘汰的命运。此外,由于福建民间文化艺术的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不够,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合作以官方主导为主,缺乏市场机制的保障,也影响到福建民间文化团队赴台交流的积极性以及台湾民间文化团体登陆演出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深化。

三、深化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策略选择

鉴于以往交流的成效与问题,闽台双方应共同努力,携手合作,破解交流瓶颈,创新交流机制,拓宽交流渠道,构建交流平台,提升交流层次,不断深化民间文化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合作力度,努力开拓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新局面,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贡献。

(一)探索破解交流瓶颈,创新交流机制

1、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规划。尽快建立诸如“闽台民间文化交流促进会”之类的组织协调机构。由福建各级政府、涉台、文化、旅游、宗教、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闽台两地重要的民间文化团体派出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统筹规划闽台民问文化交流的相关事宜,如制订并实施深化闽台民问文化交流的长远规划,建立闽台文化管理部门、民间文化机构的对话与沟通平台,检讨交流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言,处理交流中的各种突发事件等。

2、建立高效、快捷的交流审批机制。对于敏感程度较低的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闽台双方应尽快建立高效、快捷的行政审批机制,尽量创造各种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开辟一条民众往来两岸的快速通道,为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提供良好的环境。

3、创设资助民间文化交流的专项基金。可考虑创建“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基金”或资助各类民问文化交流的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各类民间文化交流活动,资助专家学者对民间文化的学术研究和田野调查,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奖励为交流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等。由闽台文化业者共组基金会进行管理与运作,做到专款专用,账目公开。

4、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交流成效评估机制。为了提升闽台民间文化交流的成效,应建立激励机制与退场机制相结合的交流成效评估机制,使得交流具有可持续性。可由各相关部门代表、民间文化交流的参与者以及专家学者组成评估小组,对各类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尤其是一些行之有年的交流项目进进行绩效评估。对一些成效显著的交流项目,应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或经费资助;对一些收效甚微的交流项目,应当勒令整改甚至果断叫停,以避免浪费过多的人力与财力。

5、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闽台民间文化人才培养机制,在两岸日益扩大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培养人才。鼓励闽台有条件的专业院校参与民间文化人才的培养工作,支持两地年轻人向民间艺术家拜师学艺,培养一批传承民间文化的后备人才。另一方面,必须建立闽台两地的文化人才交流机制,鼓励闽台民间文化业者互相切磋,开展联合创作、合作研究、巡回演出等各种交流与合作,从民间文化交流中发现和培训人才,要通过加强两地人才流动来促进闽台民间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积极拓宽交流领域,提升交流层次

1、加快实施民间文化入岛战略。为了改变闽台民间文化交流“多来少往”的现状,福建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民间文化团队更多地“走出去”,赴台进行民间艺术表演、宗亲文化、民俗文化交流、民间信仰的庆典展演与神像巡游,入岛举办非物质遗产巡展、历史名人的纪念活动等,向台湾社会宣扬民间文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向台湾民众宣传民间文化精品,进一步拓宽入岛宣传渠道,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2、提升现有重点交流项目的品牌效应。要继续办好已有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一批对台民间文化交流的重点项目,不断提升其品牌效应。应对海峡论坛、两岸民间艺术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保生大帝文化节等综合性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加强策划,精心设置活动内容,创新交流形式,提升交流品质,进一步增强上述品牌项目的亲和力、感召力、凝聚力。例如,在举行妈祖文化节和关帝文化节等民间信仰节庆活动之时举办文艺比赛(如以民间信仰为主题的摄影、书法、音乐比赛等)和相关的民俗文化纪念品、宗教文化纪念品、地方工艺品展销会等等,以吸引更多的岛内信众尤其是年轻信众的参与。闽台双方还可以携手合作,以客家文化、陈靖姑信俗文化为内容,尝试共同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华民间文化品牌。

3、搭建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新平台。要结合地方特色,整合民间文化资源,将分散的、同质性的小型交流活动整合成为大型的闽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以强化品牌效应,扩大活动的规模和影响。要与时俱进,把握时代脉搏和文化热点,争取推出一些老少皆宜,群众喜闻乐道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可借鉴近几年在两岸掀起热潮的选秀节目的成功经验,推出一些以民间文化为内容的选秀节目,如举行“两岸民间曲艺大赛”、“两岸民间艺术达人秀”等,以吸引更多的台湾民众尤其是青少年参与。

4、筹建弘扬闽台民间文化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文化公园。福建应抓紧规划、立项,通过多方筹措资金,筹建多个集研究、收藏、保存、展示和交流功能为一体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文化园区,将其打造成对台民间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建议仿照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的规模,在龙岩创建中国客家族缘博物馆,在厦门或漳州创建闽台族谱博物馆;在福州王审知纪念馆的基础上,建设闽王王审知文化公园;在漳州开漳圣王纪念馆的基础上,建设开漳圣王陈元光文化公园;在厦门郑成功纪念馆的基础上,建设郑成功文化公园;在莆田建设妈祖文化公园;在厦门建设保生大帝文化公园等;力争将上述文化公园建成集纪念馆、名人故居、文化遗迹、相关旅游服务设施以及研究机构为一体的闽台民问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

5、利用网络技术构建民间文化交流新载体。加快闽台民间文化研究成果的数据化、信息化建设,将民间文化的研究成果发布在相关网站上供两岸民众查阅。要在充分收集民间文化的原始资料和文献资料(如族谱、楹联、碑文、题刻、名匾、名画、古籍等)的基础上,将其整理、分类、扫描、建档,建立保存民间文化档案资料的分类数据库。例如,闽台档案机构可以着手合作,将各地搜集到的重要族谱分类、整理、扫描,建立闽台族谱数据库,为两岸同胞查询族源提供便利。可以开通专门介绍闽台民间文化的网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民间文化起源和传承历史。开设以民间文化为主体的网络论坛、微博等互动平台,作为闽台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相互探讨、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开发以闽台民间文化为题材的网络游戏(以历史人物、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的神灵或相关文化背景、历史故事作为主线),吸引两岸更多年轻人参与,寓教于乐,传承民间文化。

(三)加大闽台民间文化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合作力度

1、以民间文化为依托挖掘闽台影视、动漫、出版合作项目。加强闽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影视制作公司等传媒机构的合作,联合制作一些反映民间文化的电视纪录片或新闻访谈节目,合作拍摄一批以历史文化名人、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民俗文化为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和动漫作品,尤其可考虑更多地联合推出一些台湾民众喜闻乐见的闽南语纪录片和闽南语影视、动漫作品,并争取在两岸主流媒体放映。闽台文史学界、出版社要以民间文化为主题,共组写作班底,撰写有关历史文化名人、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的专著,积极寻求合作交流,出版相关论著的合作契机。

2、推动闽台民间艺术交流项目的商业合作。福建要积极推动民间艺术的市场化经营与闽台民间艺术交流项目的商业合作,建立健全市场营销机制,将适合市场运作的民问艺术表演项目(如歌仔戏、高甲戏、南音等民间戏曲,以及民间舞蹈、杂技等)推向市场。加强两地在剧本创作、舞台表演、广告宣传、人才培养、市场营销等方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创作出传统文化底蕴和时代气息兼具的曲艺精品,共同推向两岸市场,尤其要重视入岛演出,使得民间文化释放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共同设计和研发以民间文化为内涵的文化创意产品。一方面,可结合民间文化节庆活动,举办以宗亲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和民间艺术为主题的两岸文创产品设计大赛、两岸民间文化纪念品精致包装大赛等,选择其中的优秀作品尤其是融入文创设计元素的民间艺术品、宗教纪念品等批量生产,以更好地推向市场,吸引游客。另一方面,闽台文化业者还可以合办文创产品研发中心和生产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民间文化为内涵的文创产品,以创造更大的商机和经济效益。 4、加大与旅游业的合作力度,共同推介文化旅游。闽台旅游主管部门和业者应加强合作,借助两岸交通日益便捷的便利条件,整合现有的民间文化观光资源,通过共同协调、规划与合作,推动旅游产业布局和前瞻规划,共同推出跨越海峡的以民间文化为主题的短途旅游或者深度旅游线路。两地可以携手合作,共同开发民俗文化体验、民间信仰寻根、民间艺术欣赏等多种类型的旅游产品,共同面向海内外游客推介行销,以带动闽台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为两地创造可观的旅游观光效益。

(责任编辑:苏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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